惠州最佳化商事主體住所登記降低准入門檻

從上月31日起,在惠州辦企業更方便了:不需要場地證明,只要填好住所承諾書,資料齊全,4個小時內就能完成審批,辦好營業執照。惠州市人民政府上月印發了新修訂的《惠州市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規定》。《規定》於上月31日正式實施,有效期五年。

為有效破解商事登記中的堵點難點問題,此次惠州推出最佳化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舉措,充分發揮商事制度改革的“先手棋”作用,全面實施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制,進一步降低惠州商事主體的准入門檻,最佳化營商環境,更加有效激發投資者的創業熱情。

實施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制

此次實施“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制”,允許符合條件的商事主體無需提交房產證、租賃合同等住所證明,改為由商事主體自主申報承諾書,將住所登記“證明制”改為“承諾制”。從“資料關口”放寬商事主體准入登記條件。

該政策直指商事登記審批中的堵點痛點,長期以來,商事主體在辦理營業執照的過程中,常常遇到“住所證明難”問題。隨著商事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住所性質多樣、提交材料複雜已成為市場準入的堵點。

全面推行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制,最為核心的就是用“一紙承諾”代替“住所證明”,免予收取房屋產權證明、租賃合同、住所使用證明等材料,實現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零門檻”。

近年來,我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不斷深化,極大地激發了創業熱情。據悉,去年1~11月份全市新登記市場主體13。16萬戶。截至去年10月底,全市實有市場主體767386戶。

“此次新規有效突破企業註冊登記過程中的場地瓶頸,進一步釋放我市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惠州市市場監管局註冊登記科有關負責人說。

同時,《規定》另一大亮點是“一照多址”,即在一張營業執照之上,同時登記多個經營場所,企業無需再為這些經營場所單獨申請營業執照。企業透過“一照多址”增設營業場所,較傳統申請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相比,大大減少申報材料和環節,節省了企業增設分支機構的時間和成本。

《規定》實施後,“一照多址”也將在惠州全面推行。“一照多址”企業增設經營場所,可以設立分支機構或申請“一照多址”登記;申請“一照多址”登記的,增設經營場所應當在其登記機關管轄範圍內。

細化“住改商”要求,完善“一址多照”

《規定》細化“住改商”要求,明確了不適用範圍,商事主體將住宅作為住所(經營場所)進行登記的,不得從事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娛樂業,美容美髮,再生物資回收與批發,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等行業;不得從事危及公共安全、生命財產安全和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等的生產經營活動。《規定》從“准入關口”做到“精準施策、靶向監管”。

同時若將住宅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一致同意,提交由商事主體登記申請人以及該住宅業主的共同承諾。

《規定》還完善“一址多照”的要求,細化不適用情形。實施“一址多照”的商事主體,適用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制,但涉及前置審批事項的不適用“一址多照”。

面對新政施行後的“寬鬆”範圍,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引導商事主體合法、誠信經營。同時,將“誰審批、誰監管”與行業監管有機結合,聯動相關部門,釐清職責,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對商事主體在住所(經營場所)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確保住所改革放得開、管得好。

惠州日報記者譚琳

【來源:惠州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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