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高速上拋錨,司機竟站在行車道上打電話!

車輛高速上拋錨,司機竟站在行車道上打電話!

揚子晚報網2月16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張成劉) 車輛在高速上拋錨,司機及時報警求助是正確的,可沒有在車後放置警示標誌,還站在行車道上打電話就太危險了。元宵節夜晚,南京繞城高速新集互通處發生瞭如此驚險一幕,讓人後怕不已。

2月15日晚7時許,南京交警高速七大隊突然接到過路群眾報警,稱在南京繞城高速新集互通附近有一輛黑色轎車打著雙跳停在第一車道上,車後還站著名女子,十分危險。接警後,高速七大隊交警火速趕到了現場。讓交警意想不到的是,這名駕駛員還站在行車道上,正在打電話,車輛後方沒有擺放任何警示標牌,十分危險。交警迅速將其帶至應急車道,並多次責令其站至護欄外。此時,這名駕駛員卻並沒有理解高速交警如此緊張的原因,對隨時可能到來的危險也沒有一點認識。隨後,交警聯絡清障車趕到現場,將拋錨車輛拖離,消除了安全隱患。

高速交警再次提醒,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或是車輛拋錨,一定要做到: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具體為:對於輕微事故,人員無受傷或者受傷輕微時,車輛可以移動的,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慢慢將車輛靠邊至應急車道,短暫停下互留聯絡方式後前往交警大隊處理。如果高速車流較大,不具備靠邊條件時,請立即引導事故車輛一起前往最近服務區或收費站再進行處理。

如果發生事故或拋錨後車輛無法移動,首先,應立即開啟車輛的危險警示燈(即雙閃燈),如果在夜間還需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之後,車上人員要立刻安全轉移至道路右側護欄外。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駕駛人還須在車輛後方來車方向至少150米外設定警示標誌,再撥打110或122報警。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剎車距離較長,在放置警示標誌時除了拉開足夠距離外,還請注意將警示標誌反光面正對後方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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