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及其旗下“恆大”又雙叒叕引發廣大網友的關注和熱議!
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根據知名財經媒體(財聯社)於今天(8月8日)早間時分發布的報道(快訊)顯示:記者從馬雲旗下司法拍賣平臺最新訊息得知,許家印旗下“恆大集團”子公司“恆大集團(南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大南昌子公司”)所持有的“盛京銀行”(全稱“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將於下個月被拍賣!
據上述平臺拍賣公告顯示:遼寧省瀋陽市相關部門將於9月6日10時至9月7日10時,拍賣“恆大南昌分公司”持有的1,281,855,435股“盛京銀行”股份(內資股),評估價和起拍價分別約為75。63億元(7,562,947,100。00元)和73。07億元(7,306,575,979。50元)!
看到這裡,相信很多記憶力比較好的網友不禁又要提問了:我記得“恆大”公告中說,“申請人”對該等股份有優先受債權,是不是就意味著他就是優先購買權人?
根據許家印旗下“恆大集團”此前釋出的相關公告顯示:公司於日前收到裁決書,申請人向相關部門申請執行“恆大南昌子公司”持有“盛京銀行”1,281,855,435股股份。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恆大”又因為質押,而第三方未還款,從而導致自己的資產要被執行!
據“恆大集團”上述公告顯示:“恆大南昌子公司”因申請人為“恆大集團”控制的實體借款提供擔保,而向申請人提供反擔保質押,但上述借款方沒有還錢,於是申請人就主張執行該質押!
值得一提的是,“恆大物業”也因為類似的情況,子公司134億元存款此前已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而參與安排的6位高管(行政總裁夏海鈞、首席財務官潘大榮等)也被責令辭職!
其實,在上述公告的“特別提示”中解釋了為什麼“無優先購買權人”——因為優先購買權人沒有報名參加競拍此標的物,被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所以無優先購買權人!
最後,問題又來了:有人會參與競拍嗎?僅保證金就需要15。5億元!
截止到目前,還有沒人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