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旗 霸氣 插上月球上美國殖民地的歷史或被改寫

這有可能是有史以來最著名的國旗照片:巴茲·奧爾德林站在第一面插在月球上的美國國旗旁邊。對於那些瞭解他們的世界歷史的人來說,這也敲響了警鐘。僅僅在不到一個世紀以前,回到地球上,在世界的另一個地方插上國旗仍然等於聲稱那片領土是祖國。月亮上的星條旗是否意味著美國建立了殖民地?

美國國旗 霸氣 插上月球上美國殖民地的歷史或被改寫

當人們第一次聽說“空間法”時,他們問得最多的問題往往是:“那麼告訴我,月亮是誰的?”

當然,從歷史上看,佔領新的國家領土在很大程度上是歐洲人的習慣,適用於世界上非歐洲的地區。特別是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蘭人、法國人和英國人建立了龐大的殖民帝國。但是,儘管他們的態度非常以歐洲為中心,但“插上國旗就是建立主權的行為”這一法律概念很快就紮根了,並作為國際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被全世界接受。

顯然,宇航員們有比考慮國旗的法律意義和後果更重要的事情要考慮,但幸運的是,這個問題在任務之前就已經解決了。自從太空競賽開始,人們就意識到,對世界各地的許多人來說,看到美國國旗登上月球將引發重大的政治問題。從法律上講,任何有關月球可能成為美國“殖民地”一部分的建議都可能加劇這種擔憂,並可能引發有害的國際爭端。

到1969年,非殖民化可能已經摧毀了任何關於世界上非歐洲地區雖然人口稠密,但沒有文明,因此理應服從歐洲主權的觀念——然而,沒有一個人住在月球上;甚至連生命本身都沒有。

儘管如此,阿姆斯特朗和奧爾德林是否透過他們小小的儀式把月球,或者至少是月球的很大一部分,變成了美國的領土?個問題的答案卻是否定的。“無論是NASA還是美國政府,他們都不想讓美國國旗產生這種效果。

最重要的是,這個答案莊嚴載入了1967年的《外層空間條約》,美國和蘇聯以及所有其他航天國家都加入了該條約。這兩個超級大國一致認為,地球上的“殖民”造成了過去幾個世紀中巨大的人類苦難和許多武裝衝突。在決定月球的法律地位時,他們決心不重蹈歐洲殖民列強的覆轍;至少,在太空“搶奪土地”引發另一場世界大戰的可能性得以避免。從這個意義上說,月球成為了一個所有國家都可以合法訪問的“全球公地”——這比人類首次真正登月早了兩年。

美國國旗 霸氣 插上月球上美國殖民地的歷史或被改寫

所以,美國國旗並不是宣稱主權的表現,而是向美國納稅人和工程師致敬,是他們讓阿姆斯特朗、奧爾德林和第三名宇航員邁克爾·柯林斯的任務成為可能。兩人舉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他們“為全人類的和平而來”,當然,尼爾的名言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他的“人類的一小步”並非是美國的“一大步”,而是“人類的一大步”。“此外,美國和美國宇航局辜負他們的承諾透過共享月球岩石和其他從月球表面的土樣與其他世界,無論是給他們去外國政府或透過允許來自全世界的科學家為科學分析和討論訪問它們。在冷戰期間,甚至包括來自蘇聯的科學家。

那麼,是否就不需要太空律師了嗎?人們沒必要為太空法學生準備關於月球法的進一步討論和爭論了對嗎?

沒有那麼快。雖然月球作為所有國家都可從事和平任務的“全球公地”的法律地位沒有遇到任何實質性的阻力或挑戰,但《外層空間條約》留下了更多未解決的細節。與當時非常樂觀的假設相反,自1972年以來,到目前為止人類還沒有重返月球,這使得月球土地所有權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理論上的。

直到幾年前,幾個重返月球的新計劃開始醞釀。此外,至少有兩家美國公司——行星資源(Planetary Resources)和深空工業(Deep Space Industries)——已經開始瞄準小行星,以開採它們的礦產資源。這兩家公司擁有強大的資金支援。注意:根據前面提到的外層空間條約,月球和其他天體,如小行星,從法律上講,屬於同一個籃子。它們都不能成為某一主權國家的“領土”。

《外層空間條約》中禁止以插旗或任何其他方式獲得新的國家領土的非常根本的規定未能解決對月球和其他天體上自然資源的商業開發問題。這是國際社會目前激烈進行的一場重大辯論,目前還沒有明確接受的解決辦法。大致上,有兩種可能的解釋。

所以你想挖個小行星?

國家如美國和盧森堡(通往歐盟)認為,月球和小行星是“全球共享”,這意味著每個國家允許私營企業家,只要適時授權和符合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空間,去和提取他們所能,努力賺錢。這有點像《公海法》,公海不受某個國家的控制,但對任何國家的公民和公司持有合法執照的合法捕魚作業完全開放。然後,一旦魚落入他們的網中,他們就可以合法地出售了。

美國國旗 霸氣 插上月球上美國殖民地的歷史或被改寫

另一方面,像俄羅斯這樣的國家以及不那麼明確的巴西和比利時認為月球和小行星作為一個整體屬於人類。因此,商業開發的潛在利益應以某種方式為整個人類積累起來- -或至少應受到一個想必嚴格的國際制度的保障,以保證全人類的利益。這有點像最初為從深海海底開採礦產資源而建立的政權。在這方面,建立了一個國際許可制度和一個國際企業,目的是開採這些資源,並在所有國家之間普遍分享利益。

目前看來,前一種立場肯定會更有意義,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實踐上來說,法律鬥爭絕不會結束。與此同時,人們對月球的興趣也重新燃起——至少中國、印度和日本都有重返月球的嚴肅計劃,這使賭注進一步加大。雖然最終應由國際社會決定是否能就兩種立場之一達成共同協議,或可能在兩者之間的某個地方達成共同協議,但至關重要的是能夠以一種或另一種方式達成協議。在沒有任何普遍適用和接受的法律的情況下開展這種活動將是最壞的情況。雖然這不再是一個殖民化的問題,但它可能會產生同樣的有害結果。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