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縣發改部門:

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川發改創新高技〔2021〕379號,以下簡稱《申報通知》)要求,根據《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川發改高技規〔2019〕95號),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升我市產業創新能力,做好2021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領域

聚焦新一代資訊科技、高階裝備製造、航空航天、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與智慧汽車、綠色環保、新興服務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

二、 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綜合實力應在申報行業領域內處於省內領先地位,原則上承擔過省級及以上研發專案或標準制定。

(二)申報單位應具有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待工程化開發的重大科技成果,具備省內一流水平的研究開發和技術整合能力,擁有一定規模的高層次人才隊伍。

(三)申報單位應具有透過市場機制實現技術轉移和擴散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形成良性迴圈的自我發展能力,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勵、智慧財產權管理和產學研用長效合作機制。

(四)申報單位現有研發場所應不少於1500平方米,研發裝置原值不少於1000萬元,專職研發人員不少於20人,擁有所屬產業領域自主智慧財產權(包括主持或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行業規範制定,擁有有效發明專利、軟體著作杈、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杈、動植物新品種、國家新藥證書等)不低於5項,與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和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法人單位簽訂產學研用合作協議不低於2個。

(五)申報單位應為四川省境內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業,鼓勵以企業為主體申報建設。原則上一個法人實體限申報1個專案。

(六)申報單位應具備良好誠信記錄,2018年以來未受到稅務、海關等部門行政處罰,未納入失信懲戒名單。

三、申報方式

2021年度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申報採取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同步報送方式。紙質材料由申報單位向所在區(市)縣申報,由各區(市)縣發改部門推薦轉報市發改委。專案轉報檔案及彙總表、專案申請報告(紙質版)一式一份報送市發改委。電子材料採取線上申報方式。申報單位登入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創新平臺管理系統(https://202。61。89。108:9001/login。jsp),按說明進行註冊、登入和操作,線上填寫專案申請報告並上傳相關材料。

四、工作要求

請區(市)縣發改部門參照《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2019年修訂)》(川發改高技規〔2019〕95號)要求,指導相關單位申報省級工程研究中心。同時,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單位及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評價,對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稽核把關,於2021年11月10日前將專案轉報檔案及彙總表、專案申請報告(紙質版)各一式一份報送市發改委。

聯 系 人:劉 準

附件: 1.2021年四川工程研究中心專案申請彙總表

2。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川發改創新高技〔2021〕379號)

附件1

2021年四川工程研究中心專案申請彙總表

附件:

1、附件2: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四川: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四川: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四川: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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