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苦力到偷渡:被遺忘的華人出海血淚史

潘少紅丨廈門華僑博物院

【導讀】

早在17世紀時,就已經有契約華工赴海外務工謀生。鴉片戰爭後,中國國門洞開,大量華工開始走向海外,他們在列強國家和中國本地的華工販子的聯手組織下,被販運至列強國家的殖民地,充當廉價勞動力,過著被殘酷壓榨的悲慘生活。

改革開放後,中國積極參與到了全球化大潮之中。伴隨著這一程序,不少國人抱著“富貴險中求”的心態,將目光瞄向了海外,紛紛加入了“偷渡大軍”之中。不過,很多偷渡者並沒有到達夢想中的那個“流著奶和蜜的地方”,而是跌入進了悲慘黑暗的深淵中,有的偷渡者甚至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當然,早期的華工出國與改革開放之後的偷渡現象之間,還是有很多區別的,不能將後者簡單地視為前者歷史的重演。但是,這兩者背後所反映的動因機制,卻有著同樣的問題指向性,這是我們必須加以著重審視和認真考察的。本文原載《東南亞研究》2001年第5期,僅代表作者觀點,特此編髮,供讀者思考。

從“苦力貿易”到“偷渡活動”——歷史重演?

中國人很早就曾出國經商做工謀生,現今海外華僑華人中許多人的祖先曾是為這一目的而流落異國他鄉的。17 世紀就有契約華工出國 , 鴉片戰爭後的19 世紀 40 年代至 70 年代形成華工出國高潮,通常稱之為“豬仔” 販賣, 也就是有名的“苦力貿易”。

據估計“前後兩百多年出國的華工約有一千萬人次”。在史籍中他們被稱為豬仔、苦力。他們的遭遇無論是出國途中還是結局都非常悲慘,苦力船被稱為“海上浮動地獄”,華工海上死亡率相當高,個別高達 64。21 %,即使到達目的地,也會淪為契約奴隸的。

到 20 世紀最後 20 年,又出現了大批人員出國,除了透過正常合法渠道移民外,就是採取偷渡、非法移民,人們稱這些人為偷渡客、人蛇 。非法移民在奔赴其嚮往的“天堂” 時往往經歷九死一生的煉獄,2000 年 6 月 19 日在英國多佛港 58 名華人偷渡客被活活悶死在車櫃裡,這一慘案震驚全世界。偷渡已成了一個令人頭痛的國際問題,移出國和移入國都嚴厲譴責這種行徑,指斥為“人口販賣”的犯罪行為。

從契約華工、豬仔、苦力到偷渡客、人蛇,從“苦力貿易”到“人口販賣”, 他們之間在移民經歷、遭遇方面是如此的相似,以致於人們往往把他們相提並論;另一方面由於時代不同、環境變遷、人物各異,兩者之間又存在有差異 。不管怎樣 ,人們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以幾乎相同的方式即出國去改變自身的現狀,無論其異同、成敗、利弊如何,這終究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利慾驅動下的苦力貿易

人們在考察出國原因時必不可少要考慮移出國和移入國的因素。在整個移民過程中移出國和移入國是這一過程中的兩個終端,而使這兩個終端最終實現聯絡的應是組織者。組織者在整個移民過程中起到實際操縱作用,是他們看清了推力方和拉力方的供給和需求,並利用這些資訊來賺取利潤,而暴利是組織者的動力。

在苦力貿易時期,組織者即所謂的豬仔頭、苦力經紀人。各國的苦力經紀人和中國各口岸的苦力經紀人有經常的聯絡和市場行情報告,在中國和各接受國都分別設有機構,根據各國市場需要華工的情況,然後派出“客頭”或“頭人”攜帶鉅款到閩、粵各地進行招誘。

在中國沿海一些城市如廈門 、汕頭、澳門 、香港 、海口等地設有豬仔館、賣人行,如英國投機商德滴在廈門開設德記洋行 、亦稱為大德記賣人行,另外還有英商合記洋行 、西班牙人的瑞記洋行、怡和洋行等;在汕頭有元興洋行 、魯麟洋行等,1876 年汕頭從事販賣契約華工的客棧有20 、30 家。1873年澳門僅葡萄牙、西班牙和秘魯三國開設的豬仔館就有 300 多家。

在移入國也設有專管華工的機構,如在新加坡設有收容華工的客館,名為豬仔館,實際是牢房,1906 年新加坡有六間新客棧和七間舊客棧,實際上就是豬仔館;在舊金山辦理招華工事務的有苦力販子荷蘭商顧曼齋 、麥克康德利公司、威廉斯公司 、西遜·華萊士公司等。

苦力貿易已成為一壟斷行業,豬仔頭下面還有眾多的爪牙,如德滴手下就有幾百名拐匪和歹徒,在澳門 1873 年靠苦力貿易為生的人就多達3、4 萬人。真正自費出國的人數少之又少,大部分的是賒欠出去的貧苦人。這樣組織者就成了供需雙方實現平衡的一箇中介 。

眾所周知,契約華工出國高潮的出現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國內因素,政治上近代中國戰爭頻繁、 時局不穩;經濟上外國資本主義入侵破壞了中國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的自然經濟,土地集中、連年災荒、百姓深受其害;國外因素,十九世紀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先後進行了工業革命,殖民地的開發需要大量的勞動力。這推力和拉力的相互作用促使了大批契約華工的出國。契約華工出國不是各自行動的,而是被組織起來,成批出國的,組織者的組織力量成了移民從移出國到移入國的中介因素,推力和拉力的相互作用是由組織者來使之運作的,而促使組織者行動起來的是暴利。

苦力貿易的暴利是巨大的,從中國販運苦力到古巴、秘魯等地,一般成本為150 元,其中包括船票 70 元,當地苦力市價通常是 400 元至 500 元 ,有時可高達 1000 元 ,利潤率為 233 %至 567 %。1890 年,一名中國苦力到新加坡費用為14 元至16 元,到蘇門答臘或婆羅洲費用為30 元,而在蘇門答臘出售價格達 80 至 90 元,在婆羅洲售價為85 至 90 元,在馬來半島威士利士省售價為 35 至 38 元。苦力貿易既是由國內外因素決定的,也是由豬仔頭的組織促成的。

從苦力到偷渡:被遺忘的華人出海血淚史

▍暴富誘惑下的偷渡活動

而在從事偷渡活動中能獲取暴利更是一個主要的因素,偷渡費用從原來的 1 萬多美元增加到現在的 5、6 萬美元,難怪有人稱之為一個新興的行業。

偷渡之所以如此猖獗原因主要:有一方面偷渡客最強烈的願望是出國能夠發財致富,可以改變他們的現狀,他們中絕大部分來自福建、浙江的農村,冒險出國是為金錢;另一方面美國、加拿大及歐洲等一些國家的政策 、法律的漏洞給蛇頭、偷渡客以可乘之機。而人蛇走私集團策劃整個犯罪活動的細節,無疑是整個偷渡活動的核心。

在中國東南沿海,大規模的偷渡活動始於八十年代末期,參與偷渡活動的人員被稱為“人蛇”,而偷渡活動的組織者俗稱“蛇頭”。國際著名偷渡問題研究專家陳國霖認為中國大陸的偷渡走私網路就象一條龍,而且每一個擔任偷渡的環節的人都因為暴利的驅使緊密相連。他認為一個人蛇走私集團通常是由以下的人共同組合而成的:大蛇頭 、小蛇頭 、輸送人 、腐敗的官員、嚮導及船上的工作人員、打手、援助人員、收費人。這些高度專業化的偷渡組織團伙,已形成龐大的國際網路,各國都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偷渡客的吃住和接送 。

從苦力到偷渡:被遺忘的華人出海血淚史

偷渡集團不僅組織嚴密而且靈活多變:

(一)根據實際情況改變偷渡目的地和隨時變換策略。在過去幾年中,中國偷渡潮方向一直在變,1995 年至1996 年期間,美國是中國人蛇偷渡的主要口岸,1997 年澳大利亞升到第一位,接下來是日本和加拿大,現在輪到歐洲取而代之,成為中國偷渡客的首選目的地。

(二)經常改變偷渡路線和偷渡方式。例如用船偷渡活動遭到打擊後,這些團伙馬上改變,改乘飛機或集裝箱偷渡。再如為了逃避中日兩國對海上偷渡活動的聯合打擊,犯罪組織改變了以往百人以上大規模的偷渡,採取化整為零、巧妙接應和上陸地點分散等做法,偷渡者在中國的出發地點由原來的福建沿海的幾個港口轉移到上海、天津、大連甚至內地的其它城市,上陸地點也分散在日本各地,特別是比較偏僻的港口。

還有利用旅遊為幌子的,一般民眾都能在短期內申請到出國護照,前往東南亞的新加坡、馬來西亞以及泰國等地旅遊,蛇頭便以脫離旅遊團隊的偷渡客安排前往美國、歐洲等地的遠洋貨輪,作為偷渡的工具,直接前往美國的輪船或飛機已成為海關重點檢查的目標,英、荷等歐洲國家於是成為偷渡作業的緩衝區,以及偷渡客到美國的第二跳板。

(三)熟悉並善於利用各國的法律、政策的漏洞。例如越來越多的人蛇已經把注意力從美國轉向歐洲,他們發現前南斯拉夫那些問題重重的國家邊境有漏洞,缺乏移民法和協議,是通往西方的理想大門。南聯盟(現已變成塞爾維亞、黑山兩國)駐中國領事館自由地為中國人發放旅遊簽證,偷渡客合法順利地進入南聯盟後,就可以比較容易地非法進入西歐,他們大都乘飛機進入貝爾格萊德,然後到波斯尼亞或克羅埃西亞,隨後再想法進入義大利。

據稱2000 年有 5 萬多的偷渡客是從巴爾幹地區進入其他西歐國家的,這條路線已被稱為“薩拉熱窩通道”。許多偷渡客多將目標首選為英國,他們認為英國對外來移民限制較嚴,所以英國的勞工一定十分短缺,甚至超過美國以及歐洲其他國家。只要偷渡客能透過申請政治庇護的方式留居英國,就可以得到一張“通行證”,然後憑這證明去找工作,並獲得不菲的收入。整個偷渡活動環節分工非常細,據說有在家鄉負責收錢的、有負責接送的、甚至有教偷渡客如何融入當地社會的。暴利恰恰是促成蛇頭組織偷渡的動力來源。

正因為暴利這一行為才被指為“人口販賣”。有關偷渡的獲利的程度到底有多大,由於該行為是隱蔽的 、跨國作業的,因而難以估計。下面是作者收集的一些估計數字,儘管各不相同,但也頗能看出利潤之豐厚。例如據說偷運非法移民的利潤之豐厚已經可以同偷運毒品相提並論,每年販運偷渡客的全球貿易額高達40 億美元,所以許多毒品販轉行從事販運偷渡客的勾當。因為與偷運毒品相比,販人不僅投資回報豐厚,而且受到的懲罰相對較輕。

而英國移民機構則估計,每年有大約 3 千萬非法移民越過國際邊界 , 貿易額在 120 億美元至 300 億美元之間 , 蛇頭每走私一個人從羅馬尼亞進入英國索取 1500 美元,從印度進入英國索取 6 千到 9 千美元,從中國進入英國索取 1。6 萬美元,而且大約有 10 個蛇頭團伙控制著從中國向英國的非法偷渡。

由於總的估計資料各不相同,下面就來看看具體的例子:1998 年12 月 10 日美加兩國破獲了一個龐大的人口走私集團,該集團在過去兩年中總計從加拿大走私近 4000 名的華人到美國,以每人收費 4。7 萬美元計算,預計可賺取 1。7 億美元的暴利。另外一個例子是:2000 年 7 月義大利警方偵破由中國黑幫控制的龐大的跨國人蛇偷渡集團,逮捕了40 名疑犯,他們涉嫌在過去一年中偷運多達5000 名華人到義大利,從今年初起,集團收益高達 6 千 200 萬美元。

而據一位前蛇頭估計,目前偷渡英國的價格是 21 至 22 萬人民幣之間,一個偷渡客被輾轉送到英國的總花費大約 6 至 7 萬元人民幣 ,大蛇頭會把節餘的 14 至 15 萬元中的 10 至 12 萬元當作自己 的利潤收起來,剩下的分給小蛇頭及一些中間人。也許考察一個蛇頭的暴發更能說明問題。陳翠萍(譯音)是中國福建省偷渡集團的“大姐大”, 她在紐約中國城開了一家紀念品商店,作為販運非法移民活動的掩護,另外她還在長島和新墨西哥州擁有農場。她在過去的16 年間,從福建福州郊區的長樂縣將幾千名中國人販運到北美和其他地方,1991年一位美國參議員在他的報告中就已估計,陳的淨資產超過 3000 萬美元。

從苦力到偷渡:被遺忘的華人出海血淚史

▍通向異域的悲慘旅途

人們把苦力和人蛇相提並論是因為他們之間在移民經歷 、遭遇方面很相似。苦力貿易可以說是強制移民,除了少數自備旅費的華工外,絕大部分是被拐騙販賣的,因而苦力貿易具有一拐二賣三為奴的特點:先是沿海各口岸以拐騙或綁架的方式進行招募;再是在一定的契約形式隱蔽下象商品一樣地出賣,豬仔由船主運到外國口岸後,再進行拍賣,像挑選貨物那樣任人挑選;豬仔被押入密封船艙內,有如堆放貨物一樣擁擠不堪 , 到達目的地後過著牛馬不如的奴隸生活,豬仔被買入外國種植園或礦山,成為西方殖民制度下的契約奴隸,有許多契約奴隸在契約期限內被迫害致死,或是在契約期滿後仍不許脫身而成為終身的奴隸。可以說,苦力出國史是一部血淚史。

偷渡客的命運也同樣悲慘。一方面偷渡客出國之路充滿艱險。由於偷渡活動受到移出國和移入國的一致譴責和嚴厲打擊,偷渡多采取隱蔽方式進行,他們往往歷盡種種磨難才能到達目的地,船上沒有廁所 、食物,飲水也不夠 , 僱傭打手和使用槍支威脅偷渡客等不人道的狀況是常見的,有時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價,多佛港華人偷渡客被悶死58 人就是一 個令人痛心的例子。另一方面雖然各偷渡客的命運不盡相同,但即使有人偷渡成功,他們所面對的是鉅額的偷渡費等待償還,由於沒有正式身份,只好從事黑工,有的甚至因無力償還而被蛇頭殺死 。

非法移民在付給蛇頭5 千美元作為 3 至5 萬元偷渡費用的預付款後,在蛇頭的安排下偷渡到美國,為了還債會被迫到一些血汗工廠長時間工作,直到還清欠下的鉅額偷渡費,如想逃出魔掌就會受到暴力威脅。犯罪集團有時甚至會綁架和禁錮人蛇,而向其家人索取贖金。據報道稱,有些人蛇集團為逼使人蛇付清餘款無所不用其極,往往施以毆打、虐待、威脅人蛇家屬、扣押身份證明檔案等手段 , 有的偷渡客甚至被迫以身體器官抵付偷渡費。

▍比較視野下的出路探尋

雖然苦力貿易和偷渡活動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處,但不能簡單地說後者是前者的重複,兩者之間還是存有差別。首先由於時代不同,移出國和移入國在不同時期對待華人移民的態度是不同的。

在第二次鴉片戰爭後,雖然清政府還沒有取消禁止出國的禁令,但已經允許合法招工,這樣苦力貿易是在合法的名義下進行的;移入國的殖民者是策劃移民行動的主謀,他們掠奪中國廉價勞動力以進行資本原始積累,榨取高額的利澗。而偷渡活動是移出國和移入國一致反對的情況下采取隱蔽的手段進行的,是一種犯罪的行為。中國認為非法偷渡不僅損害國家間正常的往來,偷渡者本身也得不到安全保障,各移入國則認為非法移民衝擊本國的就業市場,不利於本國百姓就業和提高福利待遇,因此必須加以嚴厲打擊。

第二,苦力貿易時期正是中國逐步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化時期,各種政治經濟因素迫使貧苦人民出國謀生,而偷渡活動更多的是偷渡客和蛇頭受暴 利的驅使下進行的,許多人認為假如能成功到達美國,即使每個月只賺取一千美元,就是8 千人民幣,相當於在國內一年的收入,如果說偷渡費是成本,那麼獲利是可以超過成本的,因此是一合算的行動,這和豬仔、苦力是不同的,許多苦力是被拐騙或綁架,即是被動的,而很多偷渡客是主動尋求出國的途徑。

第三,苦力貿易與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聯絡,它更象是純粹以人口為商品進行買賣的貿易行為 , 獲得的是兩地之間的價格差價,而人口販賣則應屬於國際走私犯罪行為,收取的是高額的中介費。

第四,人們把苦力和偷渡客相提並論之處往往是基於對其悲慘遭遇的同情,但應該看到苦力的費用比起偷渡的費用來說更少,豬仔頭是與買主洽談苦力的價格,而蛇頭是與偷渡客及家屬議定費用的,因而前者的約束力更小 ,苦力就象是一廉價的物品,可以隨便處置,而後者則必須安全到達目的地後,才能索取那一大筆的利潤。因而苦力的命運是悲慘的,而偷渡客還有苦盡苦來的可能。

總而言之,苦力貿易和偷渡活動雖然有一些相似之處,但還是存在許多不同,不是簡單的歷史重演。時至今日,偷渡活動已經成為一個令人頭痛的 國際問題,據估計,僅在美國就有 600 多萬的非法移民,在歐洲也有300 多萬 。

當人們一致譴責人口販賣的行為時,是否應當考慮到世界上各國經濟發展不平衡才是這一行為的罪魁禍首。隨著全球化程序的深入、通訊技術的革命及低價的商業運輸,國際人口流動勢必將更加普遍。據國際勞工組織統計,目前全世界跨國就業者達 2000 多萬 , 今後 10 年有望達 4000 萬,因此應當正確看待人們出國尋找機會的願望,只有發展經濟,增進國際間交流,增加勞務輸出的機會,才能有效遏止偷渡等非法行為、引導人口流動往積極方向發展 。

本文原載於《東南亞研究》2001年第5期,原題為“從‘苦力貿易’到‘偷渡活動’———歷史重演?”,文中內容,略有編刪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