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更衣記》:終於得以凸顯的女性美

劉備說,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張愛玲引用之後,回答:女人如果做到男人如衣服,就很不容易。因為女人熱愛衣服,挑選衣服非常慎重,”再沒有心肝的女子說起她‘去年那件織錦緞夾袍’的時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張愛玲文中的這段話,常常引起讀者的誤解,十之八九誤讀。

這句話其實表達了她對劉備的不以為然。她並不是要求男人把女人當回事,而是說,女人也沒有把男人當回事,甚至不如衣服。張愛玲對世俗觀念的冷漠可見一斑。

她對五四運動的態度也是理性而冷漠的,對民國時期的各種運動、各種舶來主義,嗤之以鼻。她的嗤之以鼻,也是理性而冷漠的。

一個深得中西方文化精髓滋養的人,不能說她對這兩者都冷漠地不知感恩,她是一個絕對的個人主義者和女性主義者,對任何事物都保持著高度的懷疑精神和警惕性。

懷疑和警惕,是現代主義最大的特點。

我反覆讀她。

她很善於捕捉細節,也很會總結,比如她形容上海女人是粉蒸肉,廣東女人是糖醋排骨。

我有時覺得她不可能如陳世驤先生說的不會寫論文,有時又覺得有可能。她在加州大學的論文沒有公之於世,我非常好奇,這是我最期盼的她的遺作。

張愛玲《更衣記》:終於得以凸顯的女性美

張愛玲《更衣記》:終於得以凸顯的女性美

民國時候政治混亂,沒有真正的權力中心,無暇嚴厲地管制個體,當時又非常積極地向西方學習,大眾開始追隨世界時尚潮流,才有服飾的多樣化和自主性。

張愛玲《更衣記》:終於得以凸顯的女性美

張愛玲於1944年拍攝的個人照片,時年24歲,身著“那件唯一的清裝行頭”,“大襖下穿著薄呢旗袍”。這大襖大概就是所謂的黑緞寬鑲,盤著大雲頭。這四平八穩沉著的氣象下,掩著一縷瘦弱的詩魂。

張愛玲從服裝讀出辛亥革命之後,民國社會的風氣演變。

滿清入關,漢人的臣服是男降女不降。女不降,指衣制。另外,裹腳的習慣也沿襲了下來,沒降。清廷禁止漢人纏足,但是實施無果。這一陋習,直到民國,才禁絕。

五四時候的文人無不對自己家鄉髮妻的小腳感到難堪,但是無可奈何,他們沒有婚姻自主權。我一直覺得,五四時候的戀愛自由,應該是喊給父母聽的。這是無師自通的能力,孩子長到一定的年紀,荷爾蒙自然催生他們去戀愛。

清朝女不降的原因,不是女人多麼剛烈不屈。嘉慶帝說:“婦女等身居閨閫,其服飾自難查察。”這說明清廷對中土,沒有真正征服過。至少它從來沒有文化上的優越感,讓中土的老百姓爭相效仿;反之,清廷是學習漢文化來統御漢人。

旗袍本來寬袍大袖,不美,旗人婦女更喜歡穿嫵媚的明代服裝,但被清廷嚴厲禁止了。

自清代起以前的各個古代,等級制度森嚴,衣制嚴苛,連顏色都被規定。古代中國在這方面,有著甚深的科學研究實踐精神。

到民國,衣制終於鬆動。

旗袍的個性化,不僅僅體現在旗袍上,而是對身體個性化的尊重。被旗袍包裹的身體,可以凸顯她自身的美了。它還露出了四肢,讓張愛玲有了社會環境,寫出這樣的句子:“薇龍那天穿著一件瓷青薄綢旗袍,給他那雙綠眼睛一看,她覺得她的手臂像熱騰騰的牛奶似的,從青色的壺裡倒了出來,管也管不住,整個的自己全潑出來了。”

身著旗袍,有著特定的禮儀要求。

影片中,我坐下的姿勢是錯的。

古代女性的活動空間非常有限。沒有社交活動,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不能懂任何生理知識,否則就有不良的嫌疑。這種情形下,大概只有青樓的女子可以得意洋洋地唱:女為悅己者容。女人的責任就是侍奉公婆、教養兒女。在一個家庭中,既然沒有自己,就不可能有實現自己審美的著裝。所謂的端莊得體,只能是收斂自己。

民國還是一個孱弱的孩子,在學著戀愛、穿衣,欣賞自己;以自己的發展為理由,不假其他藉口。我尤其喜歡創造社的口號,為藝術而藝術,為文學而文學,忠實於自己的內心。

僅僅以自己為第一因、為動力、為一切的理由,才是健康活潑的。每個女人都應該擁有一套展現自己獨特美的旗袍。

張愛玲《更衣記》:終於得以凸顯的女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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