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字為什麼用來表示“我”的涵義?

“我”字為什麼用來表示“我”的涵義?

《帛書·老子》

第一章中的

“義”

這四個字都不是常規漢字,而是來自

“源頭甲骨文”

周天子

“密文”

。我們在之前的第十四、 十五 、十六篇文章中,解讀了“禮”字的“密文”字義,我們將在本篇文章中,為大家解讀“義”字的“密文”字義。

“我”字為什麼用來表示“我”的涵義?

上圖是甲骨文“義”字。

按照常規漢字字義的解讀,“義”字的上半部分是個

“羊”

字,下半部分是個

字。但在“密文”的造字中,“義”字的上半部分並不是“羊”字,下半部分也不是“我”的涵義。

“義”字的核心內涵在下半部分的“我”字中,我們先來解讀“義”字的下半部分“我”字。

甲骨文“義”字下半部分的造字,採用的是左右結構。右邊是個

“戈”

字,是“武器”的圖示,用來表示“力量”的意思。左邊這個字元,在常規漢字中並沒有保留下來,是個“密文”字元。認識這個字元,我們需要借用在解讀

《郭店楚簡·老子(甲本)》

時所獲得的認知。

上圖,是在《郭店楚簡·老子(甲本)》中經常出現的二個“源頭甲骨文”字義的字。

左邊這個字,是在甲骨文“人”字內加

一撇

。這個字表示的意思是:

“感知的主體”

“重疊結構人體”

內的“行動”,即“感知的主體”從“顯性人體”迴歸“隱性人體”的“行動”。

右邊那個字,是在左邊這個字的字頭上再加“一撇”。那個字表示的意思是:“顯性人體”的“行為”,也就是人的肌體所發生的“行為”。

我們把這二個字的意思搞明白了以後,再來看甲骨文“義”字下半部分的造字。“義”字下半部分的左邊,就是上圖左邊這個字,表示的意思是:“感知的主體”往“隱性人體”迴歸的“行動”。

所以,這個字與右邊的“戈”字組合,表示的意思是:“感知的主體”向“隱性人體”迴歸時的力量,也就是講,“感知的主體”要盡最大的力量向“隱性人體”的深處迴歸。這兩個字元的組合,就是漢字“我”字的源頭字形。

於是,問題就來了,為什麼會用這組字元的組合表示“我”的涵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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