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女巫簡史

文 | 東西堂主

提到女巫,人們大約都會聯想到的畫面:黑帽子、黑斗篷、鷹鉤鼻以及沙啞的嗓音。這很大程度歸功於早年電影和卡通的薰陶,並且這種薰陶仍在繼續。

不過,女巫是不是自來就是這幅樣子的?獵巫運動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中國沒有所謂的“西式女巫”?要回答這些問題,還要從女巫的演變歷程說起。

千年女巫簡史

首先,說到西方巫術的起源,大約可以追溯到前希臘時期的兩河流域。早在古巴比倫時代,民間就已經有類似於咒語、魔法這樣的事情流傳。比如著名的《漢謨拉比法典》就對怎麼懲罰施巫行為作了規定。不過這種規定,怎麼看都像在鬧著玩:

如果因為施咒行為產生糾紛,由聖河來裁決。如果把被施咒的人扔進聖河淹死了,給他施咒的人就得到他的房子;如果沒死,就代表聖河宣佈他無罪,那施咒的人將被處死。

到了希臘、羅馬前期,對巫術、魔法也更警惕。不過,這種警惕大多出於維護生產的目的。比如古羅馬《十二銅表法》就規定:對破壞農業的咒語和法術要嚴懲。在這個背景下,公元前331年,就有170多人以施行巫術、破壞生產的名義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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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酒神狄奧尼索斯的Bacchanalia儀式

隨後,羅馬吸納了很多東方信仰的元素,逐漸被基督教化,相關的限制也加更加嚴格。甚至,早期希臘時代的一些節慶也被列為了巫術。比如廣為人知的,紀念酒神狄奧尼索斯的Bacchanalia儀式,就被當做魔法或者巫術禁止。

不過中世紀前幾百年,關於什麼樣算巫術、該怎麼處罰施巫術的人,在主流基督教內爭論很多。比如聖奧古斯丁就曾說:巫術本身不存在,那不過是異端的另一種表現。而教皇格列高列七世,在寫信給丹麥國王的一封信裡,也讓他禁止審判或處死巫師。

對,這個格列高列七世,就是那個著名的“卡諾莎之辱”裡,刁難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的那位。相比於以往教皇,格列高列七世算比較強勢的。也正是因為這種強勢,還算做了些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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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四世雪中跪求格列高列七世

回頭看來,從某種程度上說,這種主觀爭論也算是客觀上的一種進步,至少它挽救了一些人免受”巫師“的指控。然而到了11世紀後,進入中世紀晚期,事情開始慢慢發生逆轉。

隨著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的逐步到來,社會動盪和張力慢慢加大。一方面有人對過去宗教的權威提出了質疑,另一方面這也招致宗教勢力的反彈。也就是說:一些人比以前更開放,一些人比以前更保守。

基於對傳統激變的恐懼,人們開始互相指控。

畢竟,怨念誰都有,這並不新鮮。但相比於張三偷了李四家的斧頭,這樣需要抓賊抓贓的事來說,把一個你不喜歡的、覺得神神叨叨的人說成巫師,更簡單、也更具有報復性。

但問題來了:為什麼一定要是女巫?

從本質上看,還是社會心理在左右。

從以往歷史變遷來看:一個社會的變革,往往從女性群體地位開始。和我們普遍的認知相反的是,中世紀的女性地位其實沒那麼低。除了電影、電視裡展現的那些貴族女性之外;對平民來說,她們也有一些城市裡的小權利。甚至在一些地方,還允許女性以夫妻生活不和諧為由主張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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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年,Reinstein地區火燒所謂女巫

不過到了中世紀晚期,由於“社會張力”加大,傳統觀念動盪,一些地區的女性地位反而出現倒退。比如早期的貝居因運動(Beguine Movemnt),是如今“女性主義”的先驅。但到了十五六世紀以後,隨著傳統勢力的反撲,反而沒落了下來。這大約也是歷史浪潮,迂迴前進的規律。

對於巫師指控也一樣,最初沒有刻意強調女性。但隨著社會對立的加劇,女性遭受的不白之冤也越來越多。最著名的就是1487年出版的《錘擊女巫》(Malleus Maleficarum,也有的翻譯成《女巫之槌》),說一些女性在地裡種植藥草,意圖毀滅男性。

神邏輯自古不缺。只是既然種地都能殺人,要刀槍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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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7年的《錘擊女巫》,以及指責女性種的有毒藥草

從這開始,獵巫的矛頭開始指向女性。比如在很多關於女巫指控的法庭文獻當中,都有“女巫和魔鬼交媾”的罪名。隨後,這些被判死刑的女巫,財產會沒收。這當然就會產生一種更大的鼓動效應。

也就是說:把一個人打成女巫,不僅出了自己胸中惡氣,還能撈到財產。於是,社會恐懼心理衍生的個別行為,逐漸演變成轟轟烈烈的群體“獵巫運動”。

僅15到18世紀的三百多年,有數萬女性以“女巫”之罪被害。這其中就包括英法百年戰中著名的英雄“聖女貞德”。甚至,這股風還吹到歐洲在美洲的殖民地。比如1692年的塞勒姆審巫案中,20人被判處死刑,就有14位是女性。

最終,在一代代轟轟烈烈的“獵巫運動”中,女巫的形象被固定下來。到了後期,很多女巫形象還被加上了飛行器,比如掃帚。從符號學上來講,這實際上是有象徵含義的,它很大程度與性相關。

於此只能說:這是古代屌絲男士們的意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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