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父母被罰

10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

荒唐!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父母被罰

四川省高院供圖

10月31日,記者從四川高院獲悉,

10月28日,敘永縣人民法院向一彩禮糾紛案件當事人發出了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當事人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據悉,這是《家庭教育促進法》頒佈後,瀘州市敘永法院發出的首張《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也是全省首張《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2020年10月,劉某聽說同村的

雷某某、邱某某的女兒邱某甲初中畢業後閒留家中

,考慮到自己的兒子張某尚未戀愛,於是就請託同村村民柯某到雷某某家說媒。

在取得雷某某初步同意後,劉某將張某從廣東叫回瀘州敘永老家,安排張某與邱某甲見面。其後,雙方家長開始為二人議親。

2021年1月12日,

雷某某收取了張某彩禮金8萬元後,按照當地風俗將邱某甲的“小年更”交給張某,為張某與邱某甲訂立婚約。

同月20日,張某將邱某甲帶到廣東務工,並同居生活。

二人同居期間,張某進廠上班掙錢負責二人生活開支。邱某甲則閒留出租屋內,未上班也未打理家務,二人飲食靠餐館就餐或點外賣。

2021年7月初,張某與邱某甲因性格不和決定分居。

7月30日,張某將邱某甲送回其父母家中。雙方因彩禮返還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訴至法院。

瀘州敘永縣人民法院受案後,於2021年10月27日開庭審理了本案。經法院主持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被告邱某甲、雷某某、邱某某自願退還原告彩禮。

鑑於邱某某、雷某某(邱某甲 、父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嚴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該案的承辦法官對邱某某、雷某某進行了訓誡,並向其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為保障家庭教育指導得到切實落實,敘永法院為邱某甲家庭指派了長期從事未成年權益保護工作的幹警與婦聯的工作人員一起作為該家庭的家庭指導師。

2021年10月29日,家庭教育指導師在敘永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對邱某某、雷某某進行了一對一家庭教育指導。

後續敘永法院少審庭還將持續關注邱某甲的生活學習情況及家庭教育情況,併為該家庭建立跟蹤回訪檔案。

編輯| 王紅霞 董豔喬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