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爭”還是“讓”?禮讓之中見境界

是“爭”還是“讓”?禮讓之中見境界

禮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在禮讓寬容方面,古人不僅留下許多膾炙人口的諍言,更有許多為人稱道的佳話。為何將“禮”與“讓”聯絡在一起?“禮讓”一詞最早何時出現?

禮,繁體作禮,古作豐,甲骨文字形像是兩玉盛於容器中,表示敬事神靈以祈求福祐,後來加“示”旁,分化出“禮”字。《說文解字》解釋為:“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禮”的本義即為舉行儀禮,祭神求福。在古代漢語中,“禮”與“履”互訓,也就是說二者可以相互解釋,“禮”引申為尊禮、守禮、禮敬等含義便與此有關係。《說文解字》中說:“履,足所依也”,“履”是人們行走所必備者。實際上“禮”也一樣,是人們行走人生之路所應踐履者,正如孔子所言:“丘聞之,民之所由生,禮為大”,《荀子·大略》亦云:“禮者,人之所履也,失所履,必顛蹶陷溺”。

“讓”是一個形聲字,《說文解字》解釋為:“讓,相責讓。從言,襄聲。”可知,“讓”的本義是責備。那麼,它是如何演變為禮讓、辭讓這一含義的呢?“讓”,繁體字寫作“讓”,在古代漢語中,“攘”和“讓”是古今字,“讓”的“辭讓”之義即是由“攘”的本義演變而來。《說文解字》說:“攘,推也,謂推手使前拱揖之容也。”攘本義即為推讓、辭讓,由於“讓”(讓)是“攘”今字,所以也就相應地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攘”的含義。慢慢地,“讓”的本義“責備”較少使用,而謙讓、辭讓、禮讓的含義變得更為常見。讓德作為一種高尚的道德品質,自古以來就被推崇,儒家便將“溫、良、恭、儉、讓”作為修身五德。

實際上,將“禮”與“讓”聯絡在一起,早在先秦時期就已經出現。《左傳·襄公十三年》中有“讓,禮之主也”“卑讓,禮之宗也”等記載,孟子也說“辭讓之心,禮之端也”。在先秦儒家看來,“讓”為“禮”之本質,遂將二者合稱。“禮讓”一詞最早見於《論語·里仁》,“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意思是說:能用禮讓的原則來治理國家嗎?難道這有什麼困難嗎?如果不能用禮讓的原則來治理國家,又怎麼能實行禮制呢?此章孔子明確提出治國者必須禮讓,禮讓是修身的具體途徑,是君子道德的體現形式,統治者能否以禮讓修身,小則關乎個人道德修養,大則關乎家國天下之治亂興衰。

克己讓人,寬容大度,歷來是為人所稱道的處世原則。提到禮讓,最為著名的故事當屬“六尺巷”。清代名臣張英推崇禮讓,其所作家訓《聰訓齋語》中告誡後世子孫:“古人有言:‘終身讓路,不失尺寸。’老氏以讓為寶,左氏曰:‘讓,德之本也。’”據史料記載,張英的桐城老宅旁有一塊空地,與吳氏為鄰,吳家越界佔用,引起兩家紛爭。張英家人便修書一封給在京城的張英,請示定奪。張英提筆批詩一首,詩云:“一紙書來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家人接書,遂退讓三尺。吳氏聞之,深感其義,亦退讓三尺,於是便有了這一傳誦至今的六尺巷佳話,成為彰顯張氏禮讓之風的生動註腳。

眾多家族的家規家訓中都有關於“禮讓”的內容,旨在告誡後世子孫應時刻謹記禮讓。唐代朱仁軌《誨子弟言》雲:“終身讓路,不枉百步;終身讓畔,不失一段。”這是對於禮讓的經典闡釋。唐宋之際廣為流行的《太公家教》雲:“立身之本,義讓為先”,旨在說明為人處世的根本在於相互義讓、謙讓,退一步海闊天空。“中國鐵路之父”詹天佑從小在純良家風的薰陶滋養下成長,詹氏有家訓十六條、家約十六條,為詹氏子弟世代遵循。家訓十六條中,“訓爾讓”是其中一條,其中說道“我勸兒孫要遜讓,唐虞至今稱聖人”,家約中也有“崇禮讓”相關內容。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文明古國、禮儀之邦,將禮讓深植於心,將其作為修身處世的重要原則,不斷涵養高尚的道德情操,應該成為人生的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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