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唐宋傳奇集》之《鶯鶯傳》:張生不是元稹

從宋朝人王性之提出“張生即是元稹自寓”說以來,一千多年過去了,這個觀點似乎成了定論,魯迅同意,陳寅恪認為無疑。

除此之外,同意這個說法的學問大家還很多,比如劉克莊、胡應麟、卞孝萱。後來有人新編《元稹年譜》敘述元稹二十一歲的經歷,竟然直接列出《鶯鶯傳》裡的故事,這簡直是把《鶯鶯傳》當歷史紀傳來看待了。

我是不同意這個說法的,《鶯鶯傳》是小說,創作的作品,可能有作者經歷的影子在裡面,但是說元稹就是張生,張生乾的事就是元稹乾的。把張生的想法當成是元稹的想法,就顯得有些荒謬了。

讀《唐宋傳奇集》之《鶯鶯傳》:張生不是元稹

唐宋傳奇集

《鶯鶯傳》元稹作,又名《會真記》——因為小說裡有張生所作元稹續完的三十韻會真詩。元稹自己則名之曰《傳奇》,可見他自己並沒有把這個文章當成很大的事。就好比有人說我給你講個笑話啊,就叫笑話,講完了就完了。

《傳奇》的本意,就是記錄“奇人、奇遇、奇事”。唐代傳奇,承接的是六朝志怪小說的風韻,特點就是“好設幻語”,描述多是虛構。其所以在中唐之後盛行,除了文人自娛,還因為它有行卷,溫卷的功能。(行卷,唐代習尚,應舉者在考試前把所作詩文寫成卷軸,投送朝中顯貴以延譽,稱為行卷。溫卷就是再次投送)

同時期的《傳奇》中,有名的還有比如白行簡的《李娃傳》,沈既濟的《任氏傳》,蔣防的《霍小玉傳》。這些有名的作品,沒有人說是“作者自寓”,偏偏《鶯鶯傳》被說成是元稹的“自寓”,當然不是沒有一點原因。

原因主要是文章中說:“適有崔氏孀婦,將歸長安....崔氏婦,鄭女也。張(生)出於鄭,緖其親,乃異派之從母。”

恰好元稹的媽也姓鄭,宋朝那個王性之認為張生是元稹自寓的基礎也正是基於此,

因為他說:“清源莊濟諭為僕言,友人楊阜公嘗得微之所做姨母鄭氏墓誌雲:其既喪夫,遭軍亂,微之為保護其家倍至。則所謂傳奇者,概微之自敘,特改他姓以自避耳。”

王性之的立論

那這個能不能算證據呢?我看是不能的,首先,他只是聽別人說,自己並沒有見過,元稹有沒有給他姨母寫過這個,是不是這樣寫的都存疑。我完全可以認為所謂“既喪夫,遭軍亂,微之為保護其家倍至”不過是宋朝人看了唐朝的小說,根據內容編出來的故事。

我先不急著反駁他,先來看看這個鄭氏。據《元稹年譜》:母鄭氏,滎陽人,先贈滎陽郡太郡,繼贈陳留郡太夫人。曾祖鄭州刺史鄭遠思,祖朝散大夫、易州司馬鄭日蓋(一作日益),父睦州刺史鄭濟。鄭氏為濟次女,母範陽盧氏,外祖盧平子為涇陽縣令。

唐朝的滎陽鄭氏,是中國漢朝至隋唐時期的北方著名士族,北魏隋唐時期,與博陵崔氏、隴西李氏、趙郡李氏、范陽盧氏、清河崔氏、太原王氏並稱為五姓七家。

如果《鶯鶯傳》中的崔氏孀婦真的就是元稹的姨媽,而她又嫁給了隋唐第一高門的崔氏,“財產甚厚,多奴僕。”就算她夫早喪,母女無依,遭軍亂,需要元稹保護。那仍有幾點不可解。

讀《唐宋傳奇集》之《鶯鶯傳》:張生不是元稹

張生與崔鶯鶯

1、《鶯鶯傳》中說她“將歸長安”,只是路過蒲州,在普救寺暫住。那怎麼幾年之後,他們家還沒有到達長安呢?張生第一次去長安,幾個月後去蒲州又和崔鶯鶯幽會了幾個月。之後又回長安,第二年,他落第。給崔鶯鶯寫信說他要在長安讀書,不回去了。可見這個時候崔鶯鶯還是沒到長安。

可見,所謂將歸長安,不過是隨口一說。鶯鶯本來就是蒲州本地人。那麼鄭氏從母這樣的關係一樣可能是虛構的。

2、雖然唐朝風俗開放,但是世家自有其風範。我們讀唐詩,李商隱有:“本來銀漢是紅牆,隔得盧家白玉堂”,歐陽修說“庭院深深深幾許”。書中張生和崔鶯鶯有了私情,曾經問過鄭氏老太太,也就是他文章裡姨媽的態度,老太太居然說:“我不可奈何矣。”這豈是高門世家的口吻。

3、《鶯鶯傳》中說,張生賦《會真詩》三十韻,未畢。後來是河南元稹續完的。如果張生就是元稹,何不讓張生寫完更省事。

讀《唐宋傳奇集》之《鶯鶯傳》:張生不是元稹

4、說張生對崔鶯鶯始亂終棄,是因為門第不合,可其實崔姓是當時第一高門。這事就連陳寅恪也覺得可疑,所以考證了一番,然後得出鶯鶯必非出自高門。既然崔鶯鶯很可能是唐時倡家冒稱高門,那怎麼到了張生,就一定是元稹無疑呢?

說張生就是元稹,但是鶯鶯不過是倡家,然後元稹所說的和倡家的鄭氏女是其姨母卻是真的,可以作為元稹就是張生的證據。這怎麼令人信服呢?

總不能一個人說話,我們挑一半信,另外一半不信吧,那標準是什麼呢?信不信的標準是什麼呢?

陳寅恪說,如果鶯鶯真是出自崔氏高門,那麼元稹就不會別娶韋氏,所以推斷鶯鶯非名家之女,這我是同意的。

既然這樣,張生說遇到鶯鶯媽姓鄭,是同宗異派的姨媽,也就是個虛詞,方便作文而已,怎麼就能說張生就是元稹自己呢?說不通。

陳寅恪《讀鶯鶯傳》

陳寅恪又說棄寒女而別取高門,不過是當時社會公認正當的行為,否則以元稹這麼個極其熱衷當官的人,又正是羽毛初具,怎麼會貽人口實,廣為傳播,影響自己升遷呢?

這個話是基於元稹自寓說發出的,意思就是別人知道了是張生就是元稹,當時社會風氣下對他也不會造成傷害和影響仕進之路。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舉,還取個張生的名字呢,直接叫元生或者元稹豈不簡單。

而且陳寅恪這樣說如果成立,那發明這個說法的王性之所說的“特假他姓以自避耳”又從何說起呢?

事實是,在唐朝,當事人都活著的那個年代,從來沒有人認為《鶯鶯傳》是元稹自敘,唐朝人知道元稹寫的是傳奇,從來不認為這是他寫自己的事,不然以唐朝人的性格,自然會留下證據。哪裡還輪的到宋朝的腐儒,不懂小說乃是創作,而妄加附會。發明“自寓”之說。

既然是創作,除了作者親身經歷的一些事情的影子外,聽來看來的都可以成為創作的來源。比如元稹的詩集裡《崔徽歌》序:“崔徽,河中府娼也。裴敬中以興元幕使蒲州,與徽相從累月,敬中便還。崔以不得從為恨,因而成疾。”

這不正是《鶯鶯傳》的故事主體嗎?裴敬中以興元幕使蒲州的時間,恰好和文章中兵亂的時間相同,他又在幕中,想辦法出兵保護崔家是很容易做到的事。

元稹聽來裴敬中的事,以此為契機,創作了《鶯鶯傳》這才是事實。

讀《唐宋傳奇集》之《鶯鶯傳》:張生不是元稹

《鶯鶯傳》之所以流傳後世,名聲很大,又成為後世文人最喜歡改編的一篇文章,

就在於它是脫離妖狐仙怪,第一次把一個生活中真實的男女,當成故事的主人公而創作的文言小說。

元稹一生只流傳下這一篇,但是因為這個特徵,它的地位就不可替代。

元稹寫這篇小說,不可避免的會有自己親身體驗過的生活和感情在裡面,但它不是“實錄”,他還彙集了其他的素材,比如鶯鶯的書信,就能明顯的看出東漢許叔《報秦嘉書》的影子。《鶯鶯傳》人物的創作是虛構的具備典型性的文學形象。絕不是真人真事的直錄。

明白了小說創作的規律,我們就不會硬說他是元稹自述。

看完記得戳關注、打星標喲

原創宣告

此文系本人原創,釋出於網際網路各平臺,署名“吳公子燎”或“講故事的北京人”。

個人轉載內容至朋友圈和群聊天,無需特別申請版權許可

商用請先取得授權,謝絕“洗稿”。

如果你喜歡我的文章,請

愛心(^_-)三連發:點贊,在看,轉發

!感謝你的支援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