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明代陝西劇作家

王九思|明代陝西劇作家

王九思

王九思(1468—1551)字敬夫,號渼陂,又號紫閣山人,碧山野叟。明代文學家、劇作家。

明成化四年(1468)秋天,王九思出生在陝西戶縣安泰裡(今戶縣縣城北)一個舉人家庭。父親王儒曾做四川巴縣教諭、河南開封教諭。王九思自幼聰穎,受家庭影響,常常口出奇語,令人驚奇。

弘治二年(1489)秋,王九思參加陝西鄉試中舉。弘治九年(1496)春,赴京會試。在殿試中,王九思以三甲第三十六名中進士,任翰林院庶吉士,後為翰林院檢討。

當時,天下學者舞文弄墨,效法李東陽“臺閣體”,只求形式,不講內容,文體萎弱,文風不振。王九思同李夢陽、何景明、康海、王廷相、邊貢、徐禎卿等人彙集北京,相聚講論,倡導文必秦漢、詩必盛唐,開文壇一代新風,史稱“前七子”。前七子皆為進士,多有氣節,對腐敗的朝政和庸弱計程車氣不滿,強烈反對當時流行的臺閣體詩文和“嘽緩冗沓,千篇一律”的八股文風。他們的文學主旨是為詩文創作指明一條新路子,以拯救萎靡不振的詩風。前七子崛起文壇之後,復古主張迅速風行天下,成為文學思想之主

流,掀起了一場文學復古運動。

1505年5月,弘治駕崩,正德繼位。王九思奉命入館,纂修《孝宗實錄》。三年成稿,皇上大悅。於正德三年(1508)被聘為經筵(為皇帝講經史鑑特設的講習)講官,有“帝師”之稱。至此,王九思聲名大震,“海內雖三尺之童,無勿知渼陂公者”。正德四年(1509),王九思升轉吏部文選司任主事,兩年後任郎中。

正德五年(1510)秋天,宦官劉瑾(陝西興平人)案事敗遭戮,朝廷重臣李東陽誣陷王九思是劉瑾黨羽,受到株連,被貶為壽州(今安徽壽縣、雲安、霍山、霍邱一帶)同知。據傳,王九思在被降任壽州同知期間,天降大雨,連日不停,壽州遭洪水圍城,數日不退。王九思作《壽州祭水文》一篇,投到水中,祭祀神靈,於是雨止而水落。正德七年(1511)王九思壽州同知再被罷免。

正德八年(1512)秋,王九思回到家鄉戶縣,過起了長達41年的鄉居生活。這期間,有自得其樂的閒情逸致,也有家族不幸的淒涼晚景。但他始終潛心於詩文詞曲的創作,成為當時有名的戲曲家和散曲作家。創作有散曲《碧山樂府》《南曲次韻》,雜劇《杜甫遊春》《中山狼院本》等。

王九思|明代陝西劇作家

王九思的《碧山樂府》

王九思散曲保存於世的有套曲幾十首,小令一百餘首。其曲作多數是對現實表示不滿,透過寄情山水,發洩心中憤懣。他的散曲秀麗雄偉,如“有時節露赤腳山巔水涯,有時節科白頭柳堰桃峽。戴什麼折角巾,結什麼狂生襪,得清閒不說榮華。提起封侯幾萬家,把一個薄福的先生笑煞。”(《沉醉東風》)傾吐胸臆,生機盎然。正詞謔語錯雜其間。但有的曲作過於粗豪,精思不足。

王九思的雜劇《杜甫遊春》寫杜甫在長安城郊春遊的時候,觸景生情,大罵李林甫,把自己的衣服脫去當掉,去喝老酒,喝完老酒之後不要當官,去渡海隱居。這個戲王九思借杜甫之酒杯,澆自己之塊壘,罵當道之黑暗,洩個人之不平。王士禎《藝苑卮言》認為劇中李林甫影射當時宰相李東陽。《杜甫遊春》是一部充滿濃郁抒情意味的詩人戲劇,它是明清文人抒情劇的開山之作。曲作家直接將個人仕宦際遇感慨借歷史人物之口盡情抒發出來,具有強烈的時代感和現實性。此劇一出,群相附和,影響甚大。其劇本開闢了文學史上、雜劇體裁史上文人化和抒情化道路的嶄新時代。

《中山狼院本》是一出寓言劇,作者透過“救狼”、“狼要吃人”和“殺狼”的故事情節,塑造了一個狼性與人性交織的藝術形象——“中山狼”,展現了“善”與“惡”的此消彼長,具有恆久而普遍的社會意義。《中山狼院本》開明雜劇單折戲之先河,被稱為戲曲單 折短劇的鼻祖。

王九思著作頗豐,除雜劇、散曲外,詩文作品有《渼陂集》《渼陂續集》《碧山樂府》《南曲次韻》。他的詩歌主要寫仕途失意後的怨悵之情,時時流露出“相權操白刃,讒口嘆青蠅”(《朱仙鎮謁嶽王廟》)的感慨。也有少數接觸社會問題的詩篇,如《賣兒行》《馬嵬廢廟行》《孤兒吟》,或敘村媼賣兒的慘狀,或述宦官氣焰的囂張,或寫當時世態的炎涼,有一定現實意義。他的詩從語言到意境,很像漢魏、杜詩。他才情爛漫,詩語綺麗,抒發情懷細膩動人。

“王九思的藝術才能是多方面的。他不僅以詩文見長,而且還精通音律曲樂。他歸裡後,就和民間藝人合作,學習與研究民間戲曲的音律和唱腔,並和康海一起創腔譜曲,組織戲班,進行演唱。有時‘興之所至’,也跟著藝人一起演唱。這些演唱曲調,多以秦腔為基礎,又加入一些關中民間流行的小曲,根據劇情和人物的需要,創造了藝人和觀眾喜聞樂見的“康王腔”,當時人們稱其為“真秦腔”。他40餘年和康海一起‘倡秦聲,使之復振’的功績,對秦腔藝術的繼承和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

明嘉靖三十年(1551),王九思微疾而終,享年84歲。

摘自謝豔春著《秦腔劇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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