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劉鑫,我覺得這是個讓人唾棄的名字,夠無恥,無恥到超出了人類的底線。
對於一審判決,劉鑫一方表示不負,提起上訴。
當然,上訴是她的權利,她感到不服當然能夠做這個事情。
從普通大眾的角度來說,判處劉鑫賠償江歌媽媽70萬其實一點都不多,江媽媽痛失愛女,再多的錢也不能讓她女兒起死回生,她拿錢來有什麼用?
她只要她女兒能活過來。
江女士也表示對劉鑫的賠償款會全部捐出去,自己不會要。
可是,劉鑫一方卻表示對這個判決不服,認為法庭的判決抹黑了自己和江歌的友情,冤枉了自己。
劉鑫表示:為了三叔,為了三叔媽媽,為了和三叔的絕世友情,我必須上訴。
看到她的這句話,是不是覺得特別噁心?採用網友的一句評論:看劉鑫的表現,這算是絕世友情?怕是血海深仇吧。
確實,劉鑫的所作所為,簡直玷汙了絕世友情四個字!
要多厚顏無恥的人,才能一邊向人家母親戳著刀,一邊還說著絕世友情這句口號啊!
絕世友情就該好好安撫好友母親,代替人家女兒盡孝,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刺激別人。
她哪裡對江歌有一點點友情的樣子?從頭到尾只想讓人家替她擋刀!
當江歌還活著的時候,劉鑫明知有危險卻沒有告訴江歌。
陳世峰表示江歌本可以進門躲過一劫,是劉鑫把江歌推出門迎向死亡。
而江歌身中數刀陳世峰逃離後,劉鑫卻沒有及時施救,反而在門後考慮自己可不可以逃脫責任,讓江歌白白流血死亡,錯過了救治機會。
這哪有一點點她口中“絕世友情”的模樣?
江歌離世後,劉鑫又哪有一點點絕世好朋友的樣子呢?
明知江歌媽媽悲痛欲絕,還要再捅上人家一刀,發信息祝人家闔家團圓。
這是“絕世友情?”不,這是故意為之!
劉鑫說江歌媽媽對她進行網暴打擊,如果江歌在世,也絕不會允許自己母親的這種行為。
請問,到底是誰網暴誰?
那個語言極其齷蹉的“冷眼萌叔”和劉鑫沒有關係?對江歌母親的言語攻擊和劉鑫沒有關係?
江歌是被兇手割喉而死,這一點劉鑫不是不知道,但卻恩將仇報,辱罵人家說要給人家寄鴨脖和鴿子(江歌小名歌子)。
你就說惡毒不惡毒?
當然,她的無恥惡毒行徑包括卻不僅限於此。
這就是她口中的“不會傷害江歌媽媽?”
而劉鑫另一點無恥行徑還表現在故意扭曲和江歌的關係。
在這次的特別聲明裡,一次次地稱呼江歌為三叔,說自己是江歌“喜歡的少女”。
這是欺負死人不會說話嗎?按照劉鑫的意思,江歌和她有超乎友情的關係,所以自願為她擋刀?
真是典型的恩將仇報!為了脫罪她真是什麼都可以利用,什麼都說得出來!
她說自己不會做惡,要做牛做馬為江歌媽媽盡孝,可我們真沒看到她沒有一丁點為江歌媽媽盡孝,全是為了自己脫責而不擇手段,火力全開的打擊傷害江歌媽媽。
她說如果江歌在世,也不會允許江媽媽這樣對待劉鑫,可我想,如果江歌在世,一定會後悔自己結識了這樣一隻白眼狼。
這隻白眼狼帶來的可是“絕命友情”。
劉鑫,做人還請善良一點,世間萬物,都有因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