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集:“華縣渭南模式”的建立與實踐

三水集:“華縣渭南模式”的建立與實踐

日前,筆者在《吉縣州川河流域區域考古調查發掘報告》書評中,使用了“華縣渭南模式”來稱謂一種田野考古工作方法。所謂華縣渭南模式是指透過考古發掘、試掘和調查相結合的操作方法,實現一個區域的考古學文化編年序列。這一田野工作方法是張忠培先生創建於1950年代末的陝西華縣和渭南縣,此後經過數十年的多次實踐,而不斷完善。

1958年9月,北京大學考古專業配合黃河水庫工程,組成黃河水庫考古工作隊陝西分隊華縣隊,在華縣泉護村遺址和元君廟墓地進行了較大規模的發掘。同年12月,為了解古遺址的型別與分佈,組成三個小組,在華縣、渭南兩縣進行了考古調查,並在蟲陳村、南沙村、郭老村、漲村和白廟村遺址以及騫家窯城址進行了試掘。1959年4月,依據對泉護村、元君廟遺存的初步認識,再度複查了華縣境內的古遺址,並試掘了南沙村、蟲陳村和老官臺等遺址。調查工作的重點是放在東周以前時期,尤其是新石器時代。參加華縣、渭南考古工作的人員先後有高明、楊建芳、張忠培、李仰松和白瑢基等人。泉護村遺址的發掘報告由張忠培和楊建芳執筆完成,元君廟墓地的發掘報告和兩縣調查與試掘報告由張忠培執筆完成。

元君廟墓地的發掘,從1958年東冬開始,到1959年夏末結束。共清理57座仰韶時代墓葬,從M438M453等層位關係和文化面貌判斷,M438等4座墓葬是年代上晚於半坡型別的一種仰韶時代的考古遺存——史家型別。除此,另外53座墓葬屬於半坡型別,可以分為三個時期。同時還在墓地北面的遺址發掘,發現老官臺文化遺存和二里頭文化時期的墓葬1座。

三水集:“華縣渭南模式”的建立與實踐

泉護村遺址的發掘共進行過兩次,第一次是1958年9月至12月,在Ⅰ、Ⅱ、Ⅲ、Ⅳ、Ⅷ、Ⅸ工區發掘,發現泉護村一期文化、二期文化和三期文化遺存。第二次是1959年3月至5月,主要發掘第Ⅱ工區。泉護村第一期文化遺存的文化面貌與此前發掘的河南陝縣廟底溝遺址第一期文化遺存相同,文化性質屬於廟底溝型別,可以分為三個發展階段;第二期文化遺存,屬於仰韶時代晚期,後來據此命名為“泉護二期文化”;第三期文化遺存的文化面貌與廟底溝遺址第二期文化遺存相同,文化性質屬於廟底溝二期文化。

經過試掘的遺址有老官臺、元君廟、漲村、郭老村、白廟村、蟲陳村、南沙村以及騫家窯城址等8處。

老官臺遺址的試掘發現一種前所不識的考古學文化遺存,從元君廟墓地半坡型別墓葬填土中有該遺存陶片的層位關係可以判明,該遺存的年代早於半坡型別,據此命名為“老官臺文化”,這是中國考古學中第一次識別出前仰韶時代的考古遺存。南沙村遺址的下層出有銅錐一件,該遺址所出的花邊口繩紋罐與二里頭遺址同類器物形態相同;上層出有方唇分襠鬲,與二里崗遺址上層同類器物形態相同。泉護村、騫家窯、蟲陳村等遺址則發現有西周時期的遺存。騫家窯城址的建築和使用年代在春秋時期。

調查的遺址主要有太平莊、雍家灣、梓里、北沙村、井家堡、南寨、西寨、閻家岸、郭村、龍家灣、王家莊、老捻村、大王村、澤口、蔣家村、史家村、白劉莊等10多處。

1950年代末華縣、渭南兩地的考古發掘、試掘和調查工作,構建了陝西東部地區春秋以前考古學文化的編年序列,即老官臺文化——半坡型別(分為三期)——史家型別——泉護一期遺存(即廟底溝型別,分為三段)——泉護二期文化——泉護三期遺存(即廟底溝二期文化)——“龍山文化”(有別於客省莊二期文化和三里橋龍山文化的遺存)—南沙村下層——南沙村上層——騫家窯西周遺存——騫家窯春秋遺存。20年後的1979年,張忠培先生在討論山西芮城東莊村和西王村遺存的文化性質時,提出他對“西起寶雞左近,東到陝縣及晉西南”的陝晉豫地區新石器時代考古學文化編年序列的認識:“這一地區新石器時代的文化發展和年代的序列是:老官臺文化半坡型別東莊村遺存、下孟村F1為代表的遺存廟底溝型別半坡遺址(4)期或西王村中層西王Ⅲ期文化或泉護二期文化廟底溝二期文化三里橋龍山文化或客省莊二期文化。”

“華縣渭南模式”的建立,當受到1950年代前期西安附近考古調查的影響。1951年和1953年,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蘇秉琦帶隊在陝西西安附近做考古調查。1951年的調查於斗門鎮開瑞莊(即客省莊)清理一個斷崖剖面。該剖面主要有4個堆積單位,堆積順序為層M2H8H7,層和M2為周代,H8為龍山時代,H7為仰韶時代。根據堆積順序和文化內涵,蘇秉琦將三個時代的遺存分別稱作“文化一”、“文化二”、“文化三”。兩次調查發現的屬於文化一的遺址有21個,屬於文化二的遺址有6個,屬於文化三的遺址有9個。

1962年張忠培先生在吉林市郊區做的考古發掘、試掘和調查工作,可以說明“華縣渭南模式”的建立是受到西安附近考古調查的影響而產生的。根據吉林大學歷史系的工作,並參考此前工作積累的資料,他將吉林市郊的古代文化遺存歸結為三種,並表述為“文化一”、“文化二”、“文化三”。文化一的遺址有二道嶺子、小阿什、碾磨山等5處,文化二的遺址有兩半山、泡子沿、長蛇山、猴石山等30餘處,文化三的遺址有帽兒山、東團山、龍潭山等8處。文化二的文化面貌和性質比較明確,為青銅時代的西團山文化。文化一為早於文化二的新石器時代遺存,為後來的農安縣左家山遺址的發掘所證實。文化三為晚於文化二的漢代文化遺存,也為後來吉林市帽兒山遺址的發掘所證實。

1970年代末至1980年代中期,是華縣渭南模式大規模實踐的時期。這一時期的考古實踐主要有兩項。一項是河北蔚縣考古,一項是以山西晉中考古。

1979年,吉林大學考古專業與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張家口地區博物館合組張家口地區考古隊。1979—1981的三年間,在河北蔚縣開始了有計劃的大規模的考古發掘、試掘和調查工作。主要發掘了篩子綾羅、莊窠和三關遺址,試掘了四十里坡、琵琶嘴、大水門頭、前堡、東水泉、飯坡遺址,調查了縣境內壺流河流域的18個公社,新發現47處遺址。

1981年上半年試掘的四十里坡遺址,發現文化面貌兼具後崗一期文化、紅山文化特徵的遺存。1981年上半年試掘的琵琶嘴遺址,發現文化面貌與廟底溝型別相同的文化遺存。1979年下半年和1980年上半年發掘的三關遺址,新發現一種發現仰韶時代晚期遺存和文化面貌與夏家店下層文化相同的遺存。1979年上半年發掘的篩子綾羅遺址,包含以夾砂繩紋罐形斝和夾砂繩紋鬲為代表的龍山時代早晚兩個時期的遺存。1981年上半年試掘的大水門頭遺址,發現一種既有東下馮型別因素,也有夏家店下層文化因素的考古遺存。1980年下半年和1981年上半年發掘的莊窠遺址,發現有地方特點的二里崗上層文化遺存,其下疊壓有與二里崗下層同時,文化面貌類於夏家店下層文化的遺存。

1979—1981三年的考古發掘、試掘和調查工作,構建了蔚縣境內壺流河流域仰韶前期至商代早期的考古文化編年序列。即四十里坡早期遺存——三關早期和琵琶嘴遺存——三關中期遺存——篩子綾羅早期遺存——篩子綾羅晚期遺存——大水門頭夏代遺存——莊窠下層遺存——莊窠上層遺存。

1980年,吉林大學考古專業與國家文物局、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合組晉中考古隊。1980—1981年間,三次對太谷白燕遺址進行大規模發掘。1982年3—4月,為彌補白燕遺址考古學文化序列的缺環,開展了汾陽、婁煩和孝義三縣的考古調查;1983年3—4月,為探索黃河東岸呂梁山地青銅文化面貌,開展了離石、柳林兩縣的考古調查。兩次調查在五個縣境內發現遺址40餘處,複查遺址3處。調查期間,還發掘和試掘了汾陽杏花村、段家莊、任家堡、北垣底,婁煩童子崖、河家莊,離石馬茂莊、雙務都、喬家溝,柳林高紅等10餘處遺址。1987—1989年,兩次發掘忻州遊邀遺址。

白燕遺址的發掘,於1980年夏秋季、1981年春季和秋季,在四個地點內進行三次。白燕遺址共包含六個時期的遺存,第一時期又分為早晚兩段,早段年代與半坡遺址第四期相當,晚段遺存年代與泉護村遺址第二期相當;第二期遺存年代與廟底溝遺址第二期相當;第三期遺存年代與篩子綾羅遺址早段相當;第四期遺存年代與二里頭文化第四期相當;第五期遺存可以細分為四段,分別與二里崗文化上層早段、晚段、殷墟文化一期、二期相當;第六期遺存年代與西周晚期相當。

1982年8—10月發掘的杏花村遺址,包含有六個時期的遺存。第一期遺存年代與廟底溝型別相當,第二期遺存年代與義井文化相當,第三期遺存年代與白燕一期相當,第四期遺存年代與客省莊二期文化相當,第五期遺存年代相當於夏代,第六期遺存年代相當於二里崗上層文化至殷墟文化。

1987—1989年發掘的遊邀遺址,包含三個時期的遺存,第一期遺存以年代與篩子綾羅早期相當;第二期遺存年代與篩子綾羅晚期相當;第三期遺存代與二里頭文化一、二期相當。

1980年代的考古發掘、試掘和調查工作,構建了晉中地區仰韶前期至西周以前考古文化的編年序列。即四個時期二十個階段:第一期包括第一至七段,屬於仰韶時代,第一段年代相當於仰韶時代早期,第二、三段年代相當於仰韶時代中期,第四至七段年代相當於仰韶時代晚期;第二期包括第八段至十一段,屬於龍山時代,第八、九段年代為龍山時代早期,第十、十一段年代為龍山時代晚期;第三期包括第十二至十五段,是進入夏紀年的時期;第四期包括第十六至二十段,屬於商代紀年時期,第十六、十七、十八段年代分別與二里崗上層文化早段、二里崗上層文化晚段、殷墟文化第一期相當,第十九段年代相當於殷墟文化第二期,第二十段年代相當於殷墟文化晚期。《晉中地區西周以前古遺存的編年與譜系》一文,對各期段的代表遺址、遺址期別、典型單位,以及各期段的典型器物、文化面貌、譜系關係,都有詳細的舉例說明。

2003年,張忠培先生領銜的《河套地區先秦兩漢時期人類文化、生業與環境研究》課題,在國家文物局立項,由山西、陝西、內蒙兩省一區的考古機構共同承擔完成。該課題的田野工作部分,是採用發掘、試掘和調查形式實現的,山西省的工作圈定在南流黃河東岸的呂梁山地,包括吉縣州川河流域、柳林縣三川河流域和保德縣朱家川河流域,同時大規模的發掘了柳林高紅商代晚期城址;陝西省的工作圈定在神木縣的窟野河流域,同時大規模的發掘了新石器時代晚期至夏代的新華遺址和石峁城址;內蒙古自治區的工作圈定在清水河縣的渾河流域,同時大規模的發掘了涼城忻州窯子、小雙古城和水泉等3處東周時期的墓地。目前,相關成果正陸續發表。

三水集:“華縣渭南模式”的建立與實踐

山西吉縣州川河下游卷地毯式的考古調查共發現255處遺址,並對其中的南原、溝堡、東莊峁、三教嶺和掛甲山5處遺址進行了發掘和試掘。透過對所獲遺物的分析,《吉縣考古》報告將這一地區的新石器時代至兩漢時期的考古遺存劃分為十五個發展階段。其中第一段至第七段為新石器時代,分屬於棗園文化時期、西陰文化早期、西陰文化晚期、半坡四期文化時期、泉護二期文化時期、廟底溝二期文化時期、龍山文化時期;第八段至第十四段為夏商周時期,分屬於夏時期、商代早期、商代晚期至西周中期、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春秋中晚期、戰國早期、戰國晚期;第十五段為漢代。

從實踐的角度講,發掘、試掘和調查相結合的田野工作方法,是一種點、線、面相結合的操作方法。點——發掘,是認識一種或數種考古遺存的文化面貌、特徵和性質,多種考古遺存的年代關係;面——調查,是檢驗發掘對考古遺存認識的普遍意義,完善考古學文化的編年序列;線——試掘,是介於點發掘和麵調查之間的一種形式,兼備二者之長與二者之短。晉中地區的考古工作很好的詮釋了發掘、試掘和調查三種形式的彼此關係、銜接過程以及整體效果。《晉中地區西周以前古遺存的編年與譜系》一文講:“1982年春,根據白燕遺址發掘提出的問題,先後在太原盆地周緣汾河中游地區的太谷縣、汾陽縣、孝義縣及汾河上游地區的婁煩縣進行了多次專題調查,並對典型遺址做了小規模的試掘。1983年3月至6月又派出小分隊深入呂梁山區,在黃河東岸三川河流域的離石、柳林兩縣進行考古調查。至此,完成了對晉中地區縱橫兩方面的解剖。” 白燕遺址發掘提出了怎樣的問題?《晉中考古》一書的《前言》講:“白燕遺址的工作,雖已見到序列較為完整的夏、商時期的遺存,以及自具特徵、序列遠不繫統的新石器時代遺存,卻難以說清楚夏代的此地遺存和新石器時代的淵源。同時,白燕遺址見到的幾座墓葬及其隨葬器物,似乎淵源有自,再次引起探索呂梁山西麓過去經常發現的以頗具特徵的青銅器為代表的遺存的興趣。這就是晉中考古隊至婁煩、汾陽、孝義、離石及柳林進行考古工作的大致緣起。”

關於發掘、試掘和調查,誰在前,誰在後?怎樣互動進行?當然發掘之前,為確定發掘遺址都要有調查工作,但是規模不一定大,一般可根據已掌握的遺址情況做複查。華縣渭南的工作是先發掘元君廟墓地和泉護村遺址,再做全面調查;再發掘泉護村遺址,再做複查;在調查過程中試掘南沙村、蟲陳村和老官臺等遺址。蔚縣壺流河流域的工作是先發掘篩子綾羅、莊窠和三關遺址,再全面調查;再發掘三關、莊窠等遺址;調查中試掘四十里坡、琵琶嘴、前堡等遺址。晉中地區的工作是先發掘白燕遺址,然後做五縣全面調查,調查中發掘和試掘杏花村、段家莊、童子崖、喬家溝、高紅等遺址。總結這三地區的工作流程,可以看出華縣渭南模式的操作過程,基本是先發掘,後調查,試掘穿插在調查中。

從理論的角度講,華縣渭南模式的建立和實踐是考古學區系型別理論建立和實踐的積累。蘇秉琦在《關於考古學文化的區系型別問題》一文中對區系型別的解釋是:“在準確劃分文化型別的基礎上,在較大的區域內以其文化內涵的異同歸納為若干文化系統。這裡,區是塊塊,系是條條,型別則是分支。”准此,以衡量華縣渭南模式從事的考古活動,考古發掘和試掘所認識的考古學文化遺存就是“文化型別”和“分支”;考古調查的區域就是“塊塊”;透過發掘、試掘和調查所構建的編年序列就是“條條”。有目的、有計劃的以華縣渭南模式從事的考古活動是課題式的考古研究,在這一活動中,構建區域考古學文化的編年序列是課題的學術目標,發掘、試掘和調查相結合操作是實現學術目標的操作途徑或稱技術路線。

發掘、試掘和調查相結合操作的華縣渭南模式,意在構建區域考古學文化的編年序列。因此,這一操作模式在考古工作稀少的“空白地區”進行效果尤好。河北蔚縣壺流河流域、山西晉中地區以及吉縣州川河流域的考古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隨著時代的前進和學科的進步,華縣渭南模式採用了聚落考古學使用的“卷地毯式”(或稱“拉網式”、“全覆蓋式”)調查方法,收到了更佳的效果。吉縣州川河流域調查,在168平方公里的範圍內,發現兩漢以前的遺址255處;清水河縣渾河流域調查,在285平方公里範圍內,發現兩漢以前的遺址365處。

調查期間清理斷崖暴露、亟待搶救的房址、灰坑和墓葬等遺蹟堆積,往往會收事半功倍之效。這種操作形式始於1950年代早期的西安附近調查,普及於1980年代末之1980年代前期的蔚縣壺流河調查和晉中盆地調查。在晉中調查中,先後清理了臨水H1、北垣底M1和H2,薛家會H1、峪道河M1和H1、吉家村F1、喬家溝F1和H6、高紅H1等遺蹟堆積。其中,高紅H1的清理意義尤為重大,該灰坑出土的以分襠柱足鬲和雷紋廣肩罐為代表的遺存,屬於商代晚期,使人們見到了該地區屢屢發現的具有濃重北方色彩的青銅器所屬的考古學文化的廬山面目,也為日後山西省考古所在該遺址發現大型這一時期的城址打下了基礎。

譜系的認識是建築在編年序列基礎上的文化因素分析結果。《晉中地區西周以前古遺存的編年與譜系》和《張家口地區考古的重要收穫》,都在交代編年序列之後,對本區域年代早晚和年代同時的不同考古學文化遺存之間的譜系關係做了討論,限於篇幅,於此不再介紹。

1950年代末,華縣、渭南的田野考古工作及後來的研究工作,在中國考古學史上具有重大意義,這就是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考古學的兩個模式,即“華縣渭南模式”和“元君廟模式”。兩個模式是考古學中國本土實踐的產物,是中國考古學派對考古學的貢獻。“華縣渭南模式”和“元君廟模式”是張忠培先生留給中國考古學的寶貴遺產。

三水集:“華縣渭南模式”的建立與實踐

【說明】本文摘自許永傑著:《三水集——許永傑考古文存》,科學版社,2021年。歡迎個人轉發,機構或媒體轉載請與本公號聯絡。所有轉載或引用,務請註明原出處。若有出入,請以原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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