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圈正義經典語錄

圓圈正義經典語錄

1丘吉爾說:“沒有最終的成功, 也沒有致命的失敗, 最可貴的是繼續前進的勇氣。”

2就像康德所說的, 道德本來就不教導我們如何使自己幸福, 而是教導我們如何使自己無愧於幸福。

3穆勒告訴我們,越是能夠體現人的尊嚴的快樂就是越高階的快樂。

4人的本性喜好拉幫結派, 甚至不惜“互拉仇恨”, 其中的根源在於人的自戀。

5當生命中缺乏一個終極的敬仰物件, 人就不可避免地會把自己置於生命中最重要的地位, 形成無法抑制地自戀。

6愛“人類”, 卻不愛具體的人是很多文人的通病。人類是抽象的, 並無具體的物件, 無須投入真心, 收放自如, 還可以為自己贏得道德上的優越感, 但具體的人總是有那麼多的問題, 總是那麼的不可愛。愛是要付出代價、恆久忍耐的。真正的愛永遠是對具體個人的愛。

7可愛之人, 人皆愛之, 這種愛不過是自戀的一種表現形式。你欣賞他人的可愛之處, 你不過是把對自己的愛投放在他人的身上。然而, 只有當你在不可愛之人中看到值得愛的地方, 你才能慢慢地走出自戀。

8我始終銘記德國詩人荷爾德林的一句名言: 往往是那些善良的願望, 把人類帶入了人間地獄。

9唯有真理的光照, 才能學會謙卑, 走出自我的偏狹, 從而自由而不放縱, 獨立而不狂狷, 盡責而不懈怠。

10讓幸福感持續的唯一方法就是以感恩的心、謙卑的心接受一切成功與失敗。

11我們很容易對他人的動機作出惡意的評價, 嚴於律他、寬於律己是人之本性。批評他人可以讓我們輕易地掩蓋自己的道德醜陋, 從容地逃避自己的道德責任。

12每當想對他人的動機作出惡意的評價, 我們要先有一個代入——去想一想在類似的情況下, 我們的行為舉止是否會比他人更高尚。

13岳飛的冤屈告訴我們, 比犯罪更可怕的是不受限制的國家權力。

14如培根所言, 一次犯罪不過是汙染了水流, 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卻是汙染的水源。

15歷史已經, 而且還將繼續告誡我們, 國家權力絕不是完美無瑕的, 刑法也不應成為統治者任意操控的工具。刑法要追求公平和正義, 而不能唯權力馬首是瞻。法律是對世俗社會的誡命, 它要約束包括統治者在內的一切權力。在這個意義上, 不是法律匍匐於權力之下, 而是權力在法律之下俯首稱臣。

16正是基於刑法的雙重使命, 1997年我國刑法規定了罪刑法定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 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刑法既要懲罰犯罪, 又要限制懲罰犯罪的權力。

17哈佛大學教授德肖維茨說: “一個國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 試金石之一是它對那些為有罪之人、為世人不恥之徒辯護的人的態度。在大部分專制國家裡, 獨立自主的辯護律師隊伍是不存在的。誠然, 專制壓迫肆虐無忌的明顯標誌之一就是政府開始迫害辯護律師。”

18當人的心為仇恨所奴役, 他的肉體也必然被外在的強權所奴役。

19我們求學問道, 讀萬卷書, 行萬里路, 就是為了走出我們基於地域、血統、國族所形成的偏見。

20英國前首相威廉·皮特說: “不被限制的權力傾向於腐化那些擁有它之人的靈魂。”

21阿克頓勳爵的至理名言: “權力導致腐敗, 絕對權力往往導致絕對腐敗。”

22已有的事, 後必再有; 已行的事, 後必再行。日光之下, 並無新事。歷史似乎給我們的唯一教訓就是人類從來不接受教訓。

23法國思想家帕斯卡爾告訴我們: “人只不過是一根葦草, 是自然界最脆弱的東西; 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葦草。用不著整個宇宙都拿起武器來才能毀滅; 一口氣、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 縱使宇宙毀滅了他, 人卻仍然要比致他於死命的東西更高貴得多; 因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 以及宇宙對他所具有的優勢, 而宇宙對此卻是一無所知。” “思想, 人的全部尊嚴就在於思想!”

24馬克思曾不無激情地指出: “你們讚美大自然悅人心目的千變萬化和無窮無盡的豐富寶藏, 你們並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羅蘭散發出同樣的芬芳,但你們為什麼卻要求世界上最豐富的東西——精神只能有一種存在形式呢? 我是一個幽默的人, 可是法律卻命令我用嚴肅的筆調。我是一個豪放不羈的人, 可是法律卻指定我用謙遜的風格。一片灰色就是這種自由所許可的唯一色彩。每一滴露水在太陽的照耀下都閃現著無窮無盡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陽, 無論它照耀著多少個體, 無論它照耀什麼事物, 卻只准產生一種色彩, 就是官方的色彩! 精神的最主要形式是歡樂、光明, 但你們卻要使陰暗成為精神的唯一合適的表現; 精神只准穿著黑色的衣服, 可是花叢中卻沒有一枝黑色的花朵。”

25密爾在其大作《論自由》中, 曾激動地指出: “作為一個思想家, 其第一個義務就是隨其智力所知而不論它會導致什麼結論……不是單單為著或者主要為著形成偉大的思想家才需要思想自由。相反為著使一般人都能獲致他們所能達到的精神體量, 思想自由是同樣或者甚至更加必不可少。在精神奴役的一般氣氛中, 曾經有過而且也會再有偉大的思想家。可是在那種氣氛中, 從來沒有而且永不會有一種智力活躍的人民。”

26無行為, 無犯罪, 這是懲罰的底線。

27晏子: 刑殺不辜, 謂之賊, 國之大忌。

28托克維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中一再提醒人們警惕多數人的暴政, 並認為這是民主制度的悖論, 如果不妥善處理好這個問題, 民主將會被其自身所摧毀。但是, 託氏很高興地發現, 在美國, 對抗這種問題的最有效武器就是法律人的規則意識與保守精神。

29唐朝魏徵說的:“憎者唯見其惡, 愛者止見其善。愛憎之間, 所宜詳慎。”

30西諺有云: “地獄之路搭建了人類構建天堂的磚瓦, 永遠不要期待在世俗社會出現絕對的正義。”

31愛因斯坦說: “終將能夠毀滅人類文明的是我們內心的邪惡力量。”

32加爾文說, “人心隱藏著整個世界的敗壞。”

33法治的根本前提就是對人類內心這種幽暗勢力的預設。擁有的權力越大, 破壞的能力越強, 因此權力要受到法律嚴格的約束。

34歷史學家布魯斯·雪萊告訴我們: “時間是一種細察和檢驗人類成就的方式, 人們設計的社會制度和政治制度, 多少世紀以來, 人們認為他們自己的秩序是所能想象出來的最好的秩序。他們為之奮戰, 因為他們深信這個世俗的特定組織一旦崩潰, 他們的今生和來世的生命都沒有意義了。但是時間之河, 漂滿了社會和政治的廢棄物: 城邦帝國、專制統治和君主……最初看似非常有價值的制度最終坍塌為廢墟, 因為時間自身使瑕疵顯現……歸根結底, 因為在時間過程中, 正是人類的本性將美善的事物轉為弊端,所以正是人類本性中的瑕疵受到了審判。”

35前衣索比亞皇帝海爾·塞拉西說: “縱觀人類歷史,有能力行動者卻袖手旁觀, 知情者卻無動於衷, 正義之聲在最迫切需要時保持沉默, 於是邪惡方能伺機橫行。”

36人類三種事情無法避免, 一是苦難, 二是死亡, 三是邪惡。

37霍金警告人類, 人性本身的邪惡會藉助人工智慧毀滅人類。他認為人類面臨的最大威脅是我們自身的弱點, 即貪婪和愚蠢。

38“啟蒙運動, 是人類從自己加給自己的監護狀態下解放出來。監護狀態, 就是沒有他人的引導, 人就沒有能力應用他的理智——要敢於認識! 要有勇氣使用你自己的理性——這就是啟蒙運動的口號。”

39特蕾莎修女說:“我們以為貧窮就是飢餓、衣不蔽體和沒有房屋, 然而最大的貧窮卻是不被需要、沒有愛和不被關心。”

40“自由原則不允許一個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 而允許一個人讓渡自己的自由, 也不是真正的自由。”

41“虛榮, 無疑是我最愛的罪。”

42蘇格拉底所說的“承認自己的無知才是開啟智慧的大門”。

43中國現在面臨很多問題, 但這些問題出在哪兒呢? 有的人說在制度, 有的人說在國民性, 但很少有人說: 在我!

44墓碑上, 刻著這樣的話: 當我年輕的時候, 我的想象力從沒有受過限制, 我夢想改變這個世界。 當我成熟以後, 我發現我不能夠改變這個世界, 我將目光縮短了些, 決定只改變我的國家。 當我進入暮年以後, 我發現我不能夠改變我的國家, 我的最後願望僅僅是改變一下我的家庭。但是, 這也不可能。 當我現在躺在床上, 行將就木時, 我突然意識到: 如果一開始我僅僅去改變自己, 然後作為一個榜樣, 我可能改變我的家庭; 在家人的幫助和鼓勵下, 我可能為國家做一些事情。

然而, 誰知道呢? 我甚至可能改變這個世界! 要想改變世界, 你必須從改變你自己開始。要想撬起世界, 你必須把支點選在自己的心靈上。

我邀請大家, 做一個有德行的人, 從改變自己開始, 改變這個社會。

45馬丁路德金:我們必須接受失望, 因為失望是有限的, 但我們永遠不能放棄希望, 因為希望是無限的。

46法治永遠的命題是對權力的高度警惕, 而法家的本質則是對權力的極端崇拜。法家好重刑, 嚴刑峻法, 殘酷寡恩, 好大喜功, 急功近利, 為達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因此,“法律”只是權力的工具, 權力永遠在“法律”之上。但法治卻拒絕一蹴而就的高歌猛進, 它本著對權力深深地不信任, 認為一切權力都要受到法律嚴格的約束, 為了公義寧可犧牲效率。

47富蘭克林·羅斯福告誡人們: “我們唯一感到恐懼的就是恐懼本身, 這種難以名狀、失去理智和毫無道理的恐懼,麻痺人的意志, 使人們不去進行必要的努力, 它把人轉退為進所需的種種努力化為泡影。”

48阿西西的方濟各告訴我們: 不要活在所有的事情都能事先安排好的幻覺裡。最重要的事常常在沒有令人焦慮的計劃中不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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