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間》原著:周楠至死都不知周家人從來沒有把他當真正的親人

《人世間》原著:周楠至死都不知周家人從來沒有把他當真正的親人

文/竹英

鄭娟是塗志強的未婚妻,而她婚前懷孕,肚子裡的孩子不是塗志強的,而是駱士賓的。

徐志強其實對女人興趣不大,他喜歡的人是水自流,但是徐志強這個人不算很壞,而鄭娟沒有戶口,需要這個男人的庇護。

但是後來徐志強喝醉了,而駱士賓趁機qj了鄭娟,那一次,駱士賓弄斷了鄭娟一根肋骨,也就是那一次鄭娟懷孕了,孩子就是後來的周楠。

但是後來沒多久徐志強意外死亡,而鄭娟也成為了大家眼中徐志強的遺孀,而且她的肚子裡還有一個遺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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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鄭娟知道這個孩子是駱士賓的,而且她非常恨駱士賓,而且她認為如果不是駱士賓,徐志強不會死,自己也不會變成這樣,所以最開始她其實是想打掉這個孩子的,因為她恨駱士賓,但是鄭娟的母親信佛,她堅持要留下這個孩子,所以最後鄭娟留下了這個孩子。

其實鄭娟的日子非常難過,她一個女人懷孕無法出去工作,只能在家裡做冰糖葫蘆,她的老母親每日出去賣冰棒,她還有一個盲人弟弟。

所以她們一家的生活其實是非常難的,後來徐志強死後,水自流其實內心也是悲傷的,他想要替徐志強照顧鄭娟,而駱士賓得知鄭娟懷孕,是自己的孩子,所以他也想讓鄭娟日子好過點,所以他們倆就找到了周秉昆,讓周秉昆定期給鄭娟送錢。

因為他們覺得周秉昆看起來像好人,值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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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周秉昆也答應了他們要求,最開始答應是因為他對徐志強這位遺孀感到非常好奇,後來自從第一次見到了鄭娟,周秉昆就對鄭娟一見鍾情了,因為鄭娟確實非常美麗,而他後來每次去給鄭娟送錢就不是好奇了,而是一種思念和喜歡了。

周楠的出生

秉昆喜歡鄭娟,也知道了鄭娟的遭遇,而且他也知道了鄭娟肚子裡的孩子是駱士賓的,他最開始聽到這個訊息是非常震驚痛苦的,但是後來他接受了這樣的鄭娟,因為他愛她。

而且周楠出生的時候,他是被當成作為父親第一個抱著孩子的人。

其實他的內心那個時候是非常不樂意裝成鄭娟丈夫的,是駱士賓和水自流說他看起來比較像好人,這個時候秉昆心裡才好受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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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長一段時間秉昆不知道什麼面對鄭娟,直到後來駱士賓和水自流被抓了,秉昆賣了家裡的傳家寶一對玉鐲子,賣了一千多塊錢,給鄭娟堅持送了三年的錢。

後來他決定和鄭娟結婚,對外聲稱鄭娟的孩子其實是自己的,而且給他取名叫周楠。

但是他其實內心是無法接受這個孩子的,秉昆能夠接受鄭娟有一個盲人弟弟,但是無法接受這個本身沒有什麼錯的孩子,對此原著中有這樣一段話:

“萬一那孩子以後越長越像棉猴呢?棉猴長得就不怎麼樣,尖嘴猴腮,一副猴相。”

所以周楠的身世是周家的一個隱痛,也是周秉昆內心一處見不得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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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和養子的區別

其實秉昆和鄭娟能夠結婚,主要還是鄭娟對周家有恩,周母在鄭娟的照顧下奇蹟般地醒來了,鄭娟是周家的恩人,所以周志剛才會同意周秉昆和鄭娟結婚。

而且他也知道鄭娟的孩子周楠不是秉昆的兒子,而且他也預設秉昆對外說周楠是他的孩子,但是周志剛對秉昆有一個要求,必須和鄭娟生下屬於他們自己的孩子, 哪怕是個女兒都好。

可見其實周志剛心裡是非常在意的,而且他對周楠的接納完全都是因為鄭娟對周家有恩,對他的老伴有恩。

而在秉昆眼中,親子和養子一直都是有區別的,在他眼中周楠是鄭娟的兒子,不是他的兒子,他一直沒有把他當成自己的孩子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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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著中有這樣一段話充分體現了周秉昆對周楠的真正想法:

“此前,他一直視楠楠為鄭娟的兒子,一想到楠楠是棉猴的種,心裡還會極不舒服。楠楠惹他生氣時,其不舒服與嫌惡沒什麼兩樣,儘管他在生活中從不偏愛小兒子而虧待大兒子。”

而周秉昆後來真正對周楠的想法發生變化是在後來他在市區買了一棟房子,當然這個房子也沒有住多久。

當時搬到新房子的時候,周楠對周秉昆說了一句:“爸,我愛你。”

當時周秉昆聽到這句話,非常感動,一下子心裡就非常暖,也就是這句話衝散了周秉昆內心深處的陰霾,讓他對周楠的態度發生改變。

面對周楠的真情流露,周秉昆非常感動,他也回了一句:“爸也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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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個字,好像成了周秉昆的誓言,“視為已出”這個詞說起來容易,做起來是不容易的。

從那日起,當秉昆再跟鄭娟說“咱們大兒子”這句話時,才真的是在說他們共同擁有的一個兒子。

也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周秉昆才真正將周楠當成周家人,當成自己的兒子。

和周玥的姐弟戀

當週楠和周玥得知兩人之間沒有血緣關係的時候,兩個青春期的小孩談起了戀愛,對於這件事,鄭娟的想法非常簡單。

她對秉昆說:“你想啊,他倆沒什麼血緣關係,只不過就是名分上的表姐弟,將來要是真做了夫妻,那不是親上加親嗎?有什麼不好呢?鄭娟說:你想啊,他倆沒什麼血緣關係,只不過就是名分上的表姐弟,將來要是真做了夫妻,那不是親上加親嗎?有什麼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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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娟只是覺得玥玥這個孩子不錯,非常熟悉,以後會比較好相處,而且兩個孩子從小一起長大,感情比較深。

但是玥玥是周楠名義上的表姐,至少除了周家人,其他人都不知道他們之間沒有血緣關係的,秉昆對兩個孩子的戀情態度截然不同。

周秉昆發了火:“鄭娟我今天把話明明白白地告訴你,你別忘了他是誰的種!他將來怎麼可以成為我姐姐的女婿?別說我姐反對不反對,我周秉昆也絕不允許你的白日夢成為事實!”

周楠的出身始終還是秉昆心中無法邁過的一個坎。

後來他和周楠約法三章:

“一是不許主動去找玥玥玩;二是如果玥玥回來了,他倆只能在家裡玩,不許一塊兒外出;三是不許互相寫信,更不許到公共電話亭打電話找玥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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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秉昆用非常粗暴簡單的方式阻止了兩個年輕人的戀情,而這件事很快玥玥就知道了,她來到秉昆上班的地方找他理論,結果被秉昆打了一巴掌。

周蓉得知秉昆打了自己女兒後,氣沖沖來找秉昆,質問他憑什麼打自己女兒,讓他管好自己兒子就行,自己女兒自己管。

本來玥玥找秉昆理論,頂撞他,秉昆就非常來氣,而面對姐姐的興師問罪,秉昆說了這樣的一段話:

我覺得玥玥變了,不像小時候那麼可愛了,越來越像你了。

姐,你以為自己是盞省油的燈嗎?我實話實說,你小時候還比較可愛,可你長大後讓父母和哥哥弟弟操了多少心?我擔憂玥玥身上遺傳了你那種讓人不省心的基因。估計馮化成遺傳給她的基因也不怎麼樣。一個風流詩人,能有什麼好基因遺傳給女兒?

你是我姐,當年我為你的事流過多少淚我認了,命嘛,沒辦法。可你的女兒攪和得我家庭不和,這不行!

我心煩的事兒夠多了,今天我把醜話放這兒,如果她在跟我這小舅犯矯情,我還會大嘴巴扇她。

這段話不是罵玥玥,也是在罵周蓉,周蓉一氣之下打了秉昆一巴掌,說:“越說越放肆!真是想給你留面子,你都讓你姐留不成!今天我也把話擱這兒,倆孩子那點兒事不許你再過問,由我處理!”之後周蓉就怒氣衝衝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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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蓉回去後,沒有人知道她是什麼教育孩子的,也許她作為副教授,在學校對學生有兩把刷子,但是教育自己的女兒卻不得其法。

玥玥的骨子裡還是遺傳了周蓉年輕時候的叛逆,周蓉的教育讓事情更加嚴重了,玥玥後來委託同學向老師交了自己的請假條,謊稱自己詩人爸爸住院了,一個人去了北京。

後來玥玥被馮化成帶去了歐洲,從此周蓉去歐洲找女兒的日子也開始了。

秉昆和駱士賓搶周楠,是愛屋及烏

後來駱士賓回來要兒子,他跟周秉昆提出了三個條件:

第一是將兒子歸還於我,從此與他斷絕關係,而你會得到一筆保你滿意的補償費。

第二是連鄭娟一併轉讓給我,你會獲得更多的補償費,再找個年輕漂亮的老婆,對你不算是損失。

第三種選擇那就更好了,我只要楠楠,但你要促成楠楠和玥玥的事,起碼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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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駱士賓還非常得意的說:“到時候,我和你姐就是親家了,和你哥你嫂子就是很親的親戚了。我和你和鄭娟,那種關係想不親都做不到呀。想想看,那咱們是多好的組合?論權力,咱有當官的;論知識,咱有教授;論藝術,咱有導演;論財力,有我呢;論背景,你嫂子他媽那老太太估計咱們還能靠上幾年。”

面對駱士賓這樣卑鄙的想法,秉昆非常生氣,一下子給了駱士賓一拳,在他內心中真實想法是不允許駱士賓這樣人的兒子成為自己姐姐的女婿的,在他眼中是不配,因為他是駱士賓的兒子。

就這樣周秉昆和駱士賓的奪子大戰爆發了。

後來秉昆失手傷人,駱士賓從上面摔下去了,變成了植物人,而秉昆也因此入獄,被判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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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在這一天,周楠已經被駱士賓說服在去日本留學的路上,但是周楠在機場幡然醒悟,掙脫扯拽地回家了,而且他還讓蔡曉光給養父周秉昆帶了一句話:

母親把當年的事全都告訴他了,養父為爭取他而犯法,更使他明白養父多麼愛他,他認定周秉昆是此生唯一的父親。

駱士賓倒下了,而駱士賓的妻子在法院上表示不會爭取周楠的撫養權,這個訊息讓秉昆感到非常安心。

哪怕秉昆入獄了,但是他也覺得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他覺得自己勝利了。

在原著中這樣一段話,描寫了當初周秉昆的心理狀況:

其實秉昆是為鄭娟爭兒子的。他深信,世上沒有任何一種生活能成功地誘惑鄭娟離開自己。別說駱士賓不過是公司老闆,即便是皇上,承諾讓鄭娟做皇后,她也不會動心。周秉昆覺得,他倆好比感情上的連體人,一旦被切分開來,每一方都將殘缺不全,都不能忍受那種“手術”造成的巨大痛苦。興許,他本人還能在“手術”後活下來,可是離開了他這一半,她的痛將是雙倍的

但是,如果沒有了周楠,鄭娟也很難再有快樂可言。那一種不快樂,註定是他周秉昆無法改變的。現在好了,他和鄭娟,既不會彼此失去對方,也不會同時失去周楠這個兒子了。

因此他認為自己被判十五年刑期也是值得的。幾乎可以說,他是非常欣然的接受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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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面可以看出周秉昆和駱士賓搶奪周楠,不是因為他對周楠有多愛,而是他非常愛鄭娟,因為他知道沒有周楠,鄭娟是不會開心的,所以為了鄭娟的幸福,他願意付出一切,而周楠不過是他愛鄭娟的條件罷了。

對周楠,秉昆是愛屋及烏了。

周楠用自己的生命讓周家人接受自己

在原著中周蓉對秉義說:

“咱爸講到楊二郎為了讓兄弟們奪路而逃,立舉城門結果被活活壓死時,楠楠那眼淚像斷了線的珠子似的!咱爸說的是:‘你倆都給我記住,在危險時刻,無論是為了同學,還是以後為了同事、工友,咱們周家的人都得上!’聰聰問:‘為不認識的人也應該那樣嗎?’咱爸說,‘危險關頭,總得有人為不認識的人那樣做!’”

總得有人為不認識的人那樣做。這是很典型的見義勇為,在原著中周楠死於見義勇為,在異國他鄉他用自己的瘦小身板襠下了子彈,救了自己導師一命。

就這樣一個年輕的生命隕落了,而周楠也是用自己生命換來了周家人對自己的接納和認同,也是他用自己生命證明了自己早就是周家人了,因為這樣的舉動太像周家人了,這種骨子裡的善良正是周家人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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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周楠的這種行為,原著中周蓉說:

“想不到,但並不奇怪。楠楠的做法,太像咱們周家的人了。秉昆非要爭這個兒子,是為了讓他像咱們周家的人,而不是成為駱士賓那樣的人。如果他在駱士賓身邊生活過兩年,恐怕也不會有那樣的行為。”

周秉義也說:“楠楠讓咱們周家所有人都跟著光榮,那孩子值得咱們為他豎一塊和咱們父母一樣高的碑!”秉昆也終於哭了出來,“我不要光榮,不要,我只要他活著才好”。

而在這之前周蓉和周秉義對周楠內心深處對周楠也從未把他當成真正的周家人看到,而周楠這一次的見義勇為,周秉義和周蓉卻說周楠太像周家人了,面對周楠的死,其實周蓉和周秉義更多不是難過,而是敬佩,這種情感不是對親人的情感,非常涼薄,也非常現實。

在此之前很長一段時間周蓉是不知道周楠的真實身份的,後來她得知周楠不是弟弟的親生兒子,她曾這樣想:

“駱士賓那麼一個品行卑劣的男人,與弟妹鄭娟那麼一個低智商的女人,意外生出的兒子居然能保送到哈佛大學留學,成了法學博士。公認智商甚高的自己與詩人前夫的女兒,卻只能甘拜下風,自愧弗如,這讓周蓉一想就覺得造化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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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她得知弟弟和駱士賓搶奪兒子入獄後,她替弟弟不值得,原著中周蓉之前對周楠這種不屑刻畫得非常明顯:

如果她知道得早,她可能會勸弟弟想開點兒,乾脆放棄楠楠這個“養子”!說白了,楠楠是別人的種,而且是強暴所生,有什麼可爭的呢?她認為,自己這個姐姐知道真相太晚,實在是弟弟的大不幸,而弟弟不主動向她說明真相,也是那種“悶葫蘆”個性使然,最終也付出了慘重代價。

而且秉昆入獄這些年,周蓉後來一直在國外找女兒,十二年裡,母女的關係也有些緩和了,而周楠也越來越優秀,為了女兒周蓉開始有些認同她和周楠交往了,這些不是因為周蓉對周楠改變了看法,而是她愛自己的女兒。

十二年後,當玥玥帶著周楠出現在周蓉面前的時候,周蓉是非常冷漠的,她一直覺得弟弟入獄的原因都是因為周楠,她無法原諒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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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原著中對周蓉十二年後第一次見到周楠的時候,那種冷漠是相當傷人的:

楠楠一見周蓉,立刻禮貌又親切地喊道:姑姑好!他上前接過了周蓉買的東西。

周蓉說:“楠楠來了,歡迎啊,該幹嘛接著幹嘛?”她儘量把話說得很熱情,也沒打量一下已經十二年不曾相見的侄子,轉身上樓了。

周蓉是要到樓上自己的房間去去換衣服,但那並非急事。她明白,自己之所以沒正眼看一眼楠楠,還是因為對他當年引發的糾葛耿耿於懷。

十二年過去了,周蓉都無法原諒一個孩子,哪怕不看佛面也要看僧面,起碼鄭娟為她照顧十幾年的女兒,而且也是因為鄭娟才讓她的母親再次醒來,哪怕看在鄭娟的面子上,周蓉也應該對周楠態度緩和點,但是她沒有,因為她本就是涼薄之人。

而周秉義一直都是正人君子,在電視劇中對於駱士賓和秉昆爭奪周楠這件事情上,周秉義是站在秉昆這一頭的,支援他,但是原著中他並沒有和弟弟站在同一條戰線上,他和周蓉的想法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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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秉義也認為弟弟不應該和駱士賓爭奪周楠的撫養權,而且他眼中這種做法非常愚蠢不值得,覺得弟弟就應該接受駱士賓的要求,最後卻弄得兩敗俱傷,他甚至有些責怪弟弟的做法。

在原著中對於周秉義對周楠的想法,有這樣一段描述:

周聰才是他最親近的親侄子,如果他要從弟弟的兩個兒子中過繼一個,那麼他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周聰。他也很不理解,弟弟為什麼非得去爭一個養子。即使楠楠留學讀博士後,他也並不看好弟弟和楠楠的關係。他的經歷告訴自己,世上很少有什麼親如骨肉的養父子關係。一位養父對養子再好,最多也只能換來養子大面上過得去的所謂報答而已。

楠楠的死讓周秉義很受刺激,像周蓉一樣,他在意識深處也很難把周楠當成自己的親侄子。他對小時候的周楠沒有多少印象,因為遇到的時候有限,真正開始關注楠楠,他已經是個初中生了。當楠楠親暱地叫他大伯時,他的感覺其實挺怪,如同理性的成年人面對自己並不樂於接受既成事實那樣,做出的反應僅僅是修養使然,而非自然的親情反應。

他曾經自我反思過,希望自己能對楠楠和聰聰兩個孩子一視同仁。他送給他們一樣的東西,有時甚至明顯對楠楠更好一點,引起聰聰的抱怨。但他內心裡十分清楚,聰聰才是他最想親近的親侄子。如果弟弟允許他從兩個孩子中過繼一個,那麼他會毫不猶豫地選擇聰聰而不是楠楠。儘管楠楠很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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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周秉義對周楠真實想法其實和周蓉差不多,這是非常涼薄的,也是非常現實的,只不過周蓉表現非常明顯,而周秉義儘可能掩飾自己內心真正想法,做到面子上的過得去就行。

而周楠卻一直對自己身世感到自卑的,他曾經因為自己出生在光字片感到自卑,曾經也被駱士賓的富有迷惑,最後他發現自己最親的人是周家人,他為自己的一切感到自責,對此他曾對周蓉說過這樣一段話:

“姑姑,當年我真可恨。我曾因為自己是光字片的孩子而暗暗抱怨過命運,我曾非常羨慕住在好街區好房子裡的同學,羨慕極了。當我知道自己居然還有一位是老闆的生父在世,他向我保證他能完全改變我的命運,讓我也住在好街區好房子裡、以後生活將很闊綽時,我簡直沒法不被那麼一種生活所吸引……但我現在明白了,我抱著你就像抱住了周家每一位親人和朋友,你們對於我才是最寶貴的。那個給予我生命的男人,他不能給予我你們這樣的親人和朋友。他沒有一個真正的朋友,他所認識的人全是他企圖利用或企圖利用他的人。他沒有親情實際上也不需要親情,他非要爭奪我這個兒子,只不過是想使他的人生看上去更完整。姑姑,我是不是太可恨了?我能獲得周家人的原諒嗎?……”

在我眼中他是一個孩子,一個無辜的孩子,但是他自從知道了自己複雜的身世的時候,也在一直懲罰自己,他甚至在懲罰自己如果秉昆一日不出獄,他一日不回國,而他去歐洲看玥玥,見到周蓉說出了自己內心深處的那種罪惡感,他的內心是非常渴望親情和認同的,而最後他也真的得到了周家人的認同,成為了真正的周家人,但是這個代價實在是太大了,是他的生命。

而他卻一直不知道周家人曾經對他的真實想法有多麼黑暗,我想不知道也是一種幸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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