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三大原則,交友、擇偶都得用!謝付亮講《論語》裡的人生常識(十二)

人生三大原則,交友、擇偶都得用!謝付亮講《論語》裡的人生常識(十二)

原文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論語·學而篇》第十三章)

謝付亮簡解

本章大意是,有子說:“說話有信用,且能夠符合義,那麼說的話就能實踐、兌現。態度恭恭敬敬,且能夠符合禮,這樣做就能夠遠離恥辱。所依靠的,都是可親近之人,那麼,這些人就是可以長期依靠的,甚至終身依靠的。”

可以說,本章講了人生的三大原則,有子非常鄭重地提醒我們,在說話、待人等方面,必須從最開始時就小心謹慎,值得每一個人重視。

展開闡釋之前,簡單說一說原文中的字詞。

其一,近,接近,符合。

其二,復,實踐,履行。張居正解釋為“踐言”,即踐守所言、踐行所言。

其三,因和宗,這兩個字,古往今來,注家的分歧比較多,這裡列舉相對常見的三種。

一,楊逢彬認為,“因”通“姻”,“宗”是“尊敬”,“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的意思則是,“對姻親保持親近,這種態度也是值得尊敬的”。二,錢穆認為,“因”就是“依”,宗是“主”,“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的意思則是,“遇有所因依時,必先擇其可親者,亦可依若宗主了”。三,《日講》認為,“與人相依謂之因,終身依歸謂之宗”,即,與人相依叫做“因”,終身依歸叫做“宗”。

二、三兩種解釋,實質是一樣的,只是《日講》的表述更到位,更容易理解,故相關解釋依照《日講》展開。

下面,談談有子眼中,人生的三個原則。

第一個原則,“信近於義,言可復也”。

活在這個世界上,大家都要說話,也大多知道要說話算話,要能夠做到自己所說的,但必須注意了,我們開始說話時,萬萬不能亂說,必須慎之又慎,必須符合義的要求,這樣說出的話才能實踐和兌現。

相反,如果違反了這個原則,將來又如何信守承諾?例如,2017年上國學課時,一個女孩在表達自己觀點時說,她和一位同學關係很好,可以為了友誼去死。我當時就和她說,我不否定你們之間友誼的淳厚,也不否定你對對方的情真意切,可是同時,你要想一想自己的父母,你在他們心中有多重要?你將來要遇到多少朋友?他們為了培養你,又花了多大的代價?然後再想一想,自己能不能說出這樣的話?

我不知道這個女孩有沒有聽進去,因為我清楚地記得,她當時低著頭,沒有表示出明顯的認同,也沒有表現出明顯的不認同,但對我來說,我不僅必須對她說這些,而且要盡力說得徹底點,她萬萬不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否則就是不孝。至於她說的話,明顯是不合宜,自然算不上“近於義”,暴露的問題很多,聽的人不應該相信,其本人更不應該踐約。否則就是自私,就是大不孝!

再舉一例,15年前,我辦婚禮前幾天,有位很久沒聯絡的同事,雙方 很熟悉,打電話找我,說要來看看我。當時,接近中午了,我就請他在樓下的飯館吃飯,他點了幾瓶啤酒,邊喝邊聊,說了他的很多情況,我要上班,自然是不能陪他多喝,記得當時我只是象徵性地喝了一杯。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之後,他說要去寧波討債,肯定能討到,但沒有路費,希望我能借四位數的路費給他。我當時表達了兩個觀點,一,自己剛剛創業,囊中本就羞澀,二,自己馬上要辦婚禮,很多地方要花錢,更是捉襟見肘。其實,那段時間,我若是好意思開口,真想找人借點錢,至少要和家人說,但我沒和家人說,不想給家人增加負擔,也沒找其他人去借錢。講到這裡,大家都明白了,這個時候,他說的話就遠離了“義”,他壓根就不該找我借錢。

但是,我還是借給了他,只是沒借那麼多,我估計了他的開銷,“緊巴巴”地借給了他。他說他會在我結婚那天還給我,但到如今,十五年了,我沒見到過他的人,也沒接到過他的電話。當然了,我借給他的時候,就知道這個結果,中間還有很多細節,後面講解《論語》時,我再做適當的補充。

第二個原則,“恭近於禮,遠恥辱也”。

待人自然要心懷敬意,這樣表現出來的就是“恭”,但要以“禮”來約束,否則,過度的恭敬就變成了“足恭”,左丘明、孔子、你、我和他,每個人都會覺得可恥!

舉個例子,老百姓在罵一個人喜歡拍馬屁時,一般會說這個人是“馬屁精”,若是覺得還不過癮,就會說“你看看,領導來了,他那樣子,簡直比他親爹來了還親……”,這就是“足恭”!你對領導的態度,自然不能勝過爹媽,這是起碼的標準,但是,很可惜,這樣的人,我們每個人都看到過。長此以往,這樣的人必然會自受欺辱!

其中的道理也很簡單,領導也是人,也會有不耐煩的時候,他看你一副奴顏媚骨的樣子,也會覺得不合理,然後罵你幾句,這個時候你是還嘴呢,還是不還嘴呢?還嘴吧,以後的事情難辦;不還嘴吧,心理很難受啊,結果呢,大多是自己忍受吧,時間長了就適應了,不了了之了!

所以呢,有子的話要注意聽一聽,從一開始就“恭近於禮”,拿捏好自己的態度,處之泰然,相互尊重,天長日久,大家自然知道你的“恭”是發自內心的,也就是說,一個人沒必要看到領導,就像看到親爹親媽一樣,或者說比親爹親媽還要親,更加是沒必要。

但,你若堅持不聽,依舊我行我素,就不要怕別人看不起你,人生嘛,都是自作自受,怨不得別人。

孔子說過“恭而無禮則勞”,即,態度恭敬而不以禮作為指導,就會勞苦煩擾。人生的一切勞苦煩擾,就自己慢慢消化吧。影視劇裡類似的鏡頭非常多,以後看電視、看電影,多留個心眼,多思考思考,你就會領悟到更多,這裡就不再舉例了。

第三個原則,“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每個人都是孤單的,也是孤獨的,都需要與人相依,以度過幾十年或上百年。但是,什麼樣的人,才值得我們依靠呢?尤其是,什麼樣的人,才值得我們長期依靠乃至終身依靠呢?

有子給出的答案很簡單,本質上就一個字“親”,也就是淘寶上買東西時,商家對你的稱呼“親”,但二者的含義有天壤之別,前者是“血濃於水”的親,或者是有著類似情義之人;後者是加了一千萬噸海水的“親”,說說而已,泛泛之交而已。顯然,有子是在提醒我們,人生所依靠的,都要是可親近之人才好。

必須注意到,“血濃於水”,是中國人的基本觀念,最看重的是親人,自然會覺得親人最可靠,儘管會有例外。也正因為此,當朋友關係處到一定程度時,就會變為“兄弟”或“姐妹”,以示親近,例如,“桃園三結義”就是換一種方式,將萍水相逢的三個人變為血濃於水的兄弟。

現代社會,也有類似的結拜兄弟或姐妹,情同手足,只不過沒像過去那麼正式和隆重,但只要心裡是真誠的,時刻有著對方,也就不在乎外在的形式了。

講到這裡,又有了一個大問題,那就是,怎樣的人,才是可親近的人呢?

這的確是難題!

縱觀《論語》這本書,很多都是在講怎麼做人,也在講人與人之間的區別,比如君子與小人的區別,言外之意也是在告訴我們,什麼樣的人,才是靠譜的,才是可以親近的,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很難說”!

但“很難說”不等於“不能說”,我們可以找一個角度來說,比如,君子才是可以親近的人,小人是不可以親近的,然後,你再想一想,君子、小人有什麼樣的特徵,逐一分析,便能夠順利做出取捨。

再如,我們可以看看一個人是否能做到孝悌,然後再決定是否可以親近。我的觀點是,做不到孝悌之人,一定不能親近,但做到了孝悌,也要慎重考慮,仔細分析他的言行,千萬不能一概而論。

畢竟,大家對孝悌的理解存有差異,有些人做到了孝悌,卻還是幹出了傷害朋友的事。尤其是,男孩、女孩尋找一生依靠的人,有些人看起來也是很孝順,卻又是個十足的“媽寶男”或“媽寶女”,幾乎沒有自己的主見,夫妻雙方又如何能夠好好相處?

好了,回到本章有子的表述上,我的理解是,有子眼裡可“親”之人,至少應該具備兩個標準,其一,信近於義;其二,恭近於禮。

仔細想想也很有道理,“信近於義”,言合於義,說到做到,必然是人品紮實,不會早晨說話晚上就否定,對於終身大事而言,也必然不會,熱戀時說相愛一輩子,結了婚,陷入柴米油鹽醬醋茶,就說相看兩厭,絕口不提“愛你”,恨不得馬上分手。

至於“恭近於禮”,能夠懂得“禮”,且能夠拿捏好“禮”的分寸之人,自然有著全域性觀念和長遠觀念,對人情世故有著深入的觀察和思考,甚至對人性也有著入木三分的理解,肯定不是偏頗之人,也不是淺薄之人。

既然如此,同時做到了“信近於義”和“恭近於禮”,當然是可以依靠,可以長期依靠,乃至可以終身依靠的!

如此理解,交朋友、找物件、招牌員工、選合夥人,都應該認真領會有子的這三個人生原則。

好了,今天就講到這,晚安。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