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迪生有句很有名的話:“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靈感。”
至今都鼓舞著無數人,可它後面還有至關重要的一句:“但那百分之一的靈感往往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來的重要。”
不得不承認,現實就是如此殘酷。
正如我們一直忙碌拼搏謀求改變,可到老了不僅什麼都沒有得到,還錯過了諸多美好的風景。
真的越長大,越覺得活得“俗”一點,其實也很不錯。
01、做個俗人,愛財惜命
曾聽過這樣一個解釋,俗字,拆開來就是“人和谷”。
答案簡單明瞭,做個俗人,首先就離不開衣食住行,這些看起來再平常不過的東西。
老家大舅家的表哥,年輕時比周圍人多讀了些書,便自詡文人,總是一副慷慨憤懣、視金錢如糞土的清高模樣。
等他結婚當爸後,卻是風格大變,謹慎了不少。
不再一整天高呼什麼錢財乃身外之物,只要能賺錢,啥髒活累活都往自己身上攬。
聚會喝酒也沒了他的身影,整天保溫杯裡泡枸杞,但凡有點不舒服,就自己去醫院檢查。
先前那些朋友見了,都笑他太慫,簡直俗不可耐。
表哥卻絲毫不以為意,還坦言就是貪財怕死,萬一自己出了什麼意外,一大家子可怎麼辦?
或許很多人都覺得談錢很俗,可偏偏就是這碎銀幾兩,才能讓日子越過越好。
他是變了,變得俗氣,變得凡事小心翼翼,但骨子裡多的是沉甸甸的責任和愛。
真的,這世上,貪財怕死,才能許所愛之人現世安穩。
做個俗人,愛錢但不貪錢,活得努力而真實,才是一個人真正走向成熟的標誌!
02、做個俗人,愛恨隨意
感情這種東西,向來都是說不清的。
不是說你喜歡一個人,那個人就會跟你在一起;也不是說你想跟誰白頭偕老,就能夠跟誰走到最後。
現實中有太多的人,習慣了委屈自己,傾力付出卻得不到半點回應,日子過得身心疲憊。
認識這樣一位大姐,年輕時不顧父母的反對遠嫁他鄉,只為追求心中理想的愛情。
可十多年過去了,她都感覺自己從未真正融入過這個家庭。
每天都是幹最累的活,丈夫三天兩頭不回家,在婆婆面前也從來都是大氣不敢喘一個,只因沒有生了個兒子。
後來女兒大學畢業,直接把她帶到了工作的城市,才得以脫離那個困了她多年的牢籠。
等真正有了屬於自己的生活,她才發現曾經自己的“作”,費盡心思討好所有人,根本得不償失。
心理學家費洛姆曾說過:“愛人,當從愛自己開始。不懂愛自己的人,絕不會真正的愛他人。”
與其迎合別人,不如做個俗人,愛恨隨意。
尤其是要做自己情緒的主人,愛自己所愛,愛自己所喜,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過完這一生。
03、做個俗人,不煩世事
人生遼闊,遇到的人和事,多如繁星。
不如做個俗人,遇事不去想複雜,聽從內心的聲音,反而能活得更加輕鬆自在。
竇唯,當年搖滾樂壇叱吒風雲的音樂人,如今每次見諸報端卻都是因為他的“俗”。
確實誰也不會想到,當年那個帶著黑豹樂隊席捲整個華語樂壇的竇仙人,成了個穿著土氣鬍子拉碴的禿頂大叔。
如今的他,幾乎符合中年男人的一切特徵:
每晚十二點就睡,從不熬夜,沒事就去茶館喝喝茶,身材發福,也不講究穿戴。
殊不知,這才是真正的返璞歸真,他可以不修邊幅,也不在乎周圍的閒言碎語,活成了自己最舒服的樣子。
這是他的俗,更是他的真與簡。
在接受採訪時,他也常說:“我就想過一種很普通的生活,我所從事的,只不過是我有興趣和擅長的事情。僅此而已,再簡單不過。”
是的,生活從來都是自己感受的,與他人無關。
人這一輩子最大的幸福,也莫過於能順其自然地過好屬於自己的生活,平平淡淡走完後半生。
所以說,做個俗人真沒什麼不好,說不定你的生活還會因此更加精彩。
突然想起《無聲告白》中的一句話:
“我們終其一生,就是為了擺脫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做個俗人,知世俗而不俗,做自己想做的事,過自己想過的生活,真的挺好。
該休息時,就好好休息;該享受時,就認真享受;不討好別人,不虧待自己,日子輕鬆自在。
希望你我,都能認真做個俗人,手裡有錢,身上沒病,心中無事,平凡地度過每一天。
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