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制度化是開啟司法職業大迴圈的通路

遴選制度化是開啟司法職業大迴圈的通路

既然從制度上鼓勵初任檢察官要到基層院入額,那為什麼上級院還要在招大學生?

結果就導致了下面的人永遠上不去,而上面的人要麼下不來,要麼一下來就任職,這是基層司法官意見比較大的地方。

大家也都知道基層的實踐豐富有利於鍛鍊基礎素質,但重要的是基層沒有機會,尤其是自上而下任職的機會。這也是上級院的助理也比下面的員額香的原因。

實踐中確實時有上級院的助理到下面任職單位副職、正職的新聞,讓基層院司法官只能苦哈哈望天興嘆,這也是他們不甘心的。

如果這個現象比較普遍的話,也是不正常的。

既然我們要鼓勵司法官立足於基層實踐、成長於基層實踐,那就要走到底。不能引得一部分相信這個道理,但又不給他成長的階梯,而將真正成長的階梯留給了那些不立足於基層實踐的人。

這就不是真正的鼓勵。

就不如招錄製度,既然制度總體安排上希望能夠從基層成長,那就要關上上級院的招錄大門。

我記得有一段時間,有一些地區上級院是不能直接招錄大學生的,據說就是配合著司法責任制改革,上級院用人一律透過遴選。

我大概在十多年前從基層院遴選到上級院,我記得前後那幾年,每年都定期有遴選安排,我們那個部門幾乎80%的人都是遴選來的。

我在基層院工作時同一屆的人,大部分也都陸續遴選到了上級院。

遴選制度相對固定之後,就會給人一種有希望的心理預期。

不論是初始工作起點在哪裡,你都有個盼頭,總是有著這樣那樣的機會,幾乎上級院年年都有遴選,即使一次考不上,也可以考幾次,所以機會還是很多的。

只要足夠努力和優秀就一定會有出路。

但也必須承認,每個單位對遴選的態度都不太一樣,有些會比較鼓勵,希望自己的人才能夠成長起來。而有些單位會比較保守,甚至會為遴選設定限制,比如必須工作滿五年等等。

有的單位遴選走的人多了,領導也會給上級院抱怨,說上級院把好人都抽走了,他們都沒有人幹活了。隨著遴選頻率增加,也可能確實有類似的現象,這樣的抱怨多了對遴選工作本身也會有影響,好像上級院在與下邊搶人才。

而遴選的人能夠走成當然就好說了。

但是沒走成,也必然要影響在本單位的發展,比如提拔、入額以及一些發展機會就不要想了,因為畢竟不安定了嘛,而且也要做給旁人看。

其實能幹的本來就不多了,都走了確實基層工作就不好乾了。

但是從個人發展來說,就是良禽擇木而棲,就是要不斷上臺階。這是人發展的基本定律,就要不斷擺脫玻璃天花板就自己的束縛,獲得更大的舞臺和施展的機會。

但是很遺憾的是,遴選通道不知怎的反而在改革之後普遍關閉了。

這本來是配合改革,為改革提供重要迴圈通道的人員流動之路一旦關閉,就會讓人失去希望。

其實從歷史上來看,這個通道不可能永遠關閉,因為多少還要保持一定的流動性。

比如我們剛上班的時候其實也沒有什麼通道,調入上級單位都是極個別、極特殊的情況,對我們來說都是天方夜譚。所以我們那個時候都認為,都對流動不報太多希望,要麼離職,要麼報國家機關的遴選。

但是在十年前或者七八年前,大概有五六年的時間通道是開放的,而且是穩定的,我們那一批人就覺得,這個通道會永遠開放。所以年輕人在哪都不要著急,只要好好幹就一定可以遴選到更大的平臺,因此可以比較從容的規劃自己的職業生涯。

可以對遴選機會挑挑揀揀,可以等自己準備充分一點再報名,因為這個通道好像會一直存在下去。

但其實並不是,就在有人習慣於挑選和等待的時候,突然遴選不再規律展開了,遴選機會變得非常稀缺,所以只要一有機會,大家都要充分抓住。

而這種遴選機會也變得非常不確定,讓人無從對職業進行規劃和安排,而且由於機會過少,公平性也會打折扣,有時候憑本事還上不了。

這樣就會使很多人洩氣,在透過很多讀者的反應可知,很多地區可能一直以來都很少有遴選的機會,一直都是非常隨機、個別的情況,甚至機會就沒有遴選的機會。

對於這些地區的司法人員來說,畢業能去哪就註定了一生的命運,就焊死在這個地方。而如果一開始能夠上到一個更高的平臺,那就可以獲得那個平臺的勢能優勢,即使不能入額,那派下去任職的人也可能是自己。

但是這絕大多數來說是幻想?

既然你一開始不能來到這個單位,你也就因為同樣的原因不能調入上級院,也同樣的不能被派去任職。

這不是你走錯了路,而是你沒有能力走別的路。

而這個能力也不光是你自身的才能。

而且從機率上來說,80%的司法人員在基層,80%的招錄機率在基層,自然就有80%的人只能到基層就業,你渴望成為那20%、5%、1%的上級人員或上上級人員,但是可能性微乎其微。你看一下公務員報考比例你就知道了,何況還遠不止那個比例的問題。

我建議的那個讀者他確實報考基層單位去了,在絕大多數人都反對的情況下,其實我當年也是這樣報考的。我沒有什麼太多的本事和光環,也沒有什麼資源,我們就是要先找到一個起點幹起來再說。

考公務員也可不能年年考的,第二年就不是應屆生了麼,重要的是先考上,然後再說下一步。

當然如果你想去哪就能去,那是你的厲害,只是我做不到,絕大多數人都做不到。

不管你心比天高,最後還是要回到地面,大部分都會從基層開始打拼。

我說的是這個普遍的現實。

雖然現在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沒有遴選通道,上級院助理頻頻空降任職等問題,但並不是意味著不能改變,不是永遠就這樣了。

就像曾經有遴選通道一樣,我建議儘快恢復遴選通道並將其制度化。

首先就是要儘快關閉上級院直接招錄畢業生的通道,缺人就透過遴選方式進行。

如果要下派任職也要具備一定的基層工作經驗,比如不是兩年,而是五年以上,這樣就使基層工作經驗變得重要起來。而且瞭解基層情況才能更好的幹好基層工作。

遴選制度化參考招錄製度每年在省級範圍進行統一報名安排,每年在固定時間例行組織,可多可少但不應空檔。

這樣能夠傳達一個訊號,那就是遴選制度一直是暢通的,不是有時候有有時候沒有,讓下級院人員心理保持穩定。

雖然最終遴選到上級的一定是少數人,但是隻要選擇面是廣泛的,程式是公開透明的,而且每年都會有一定名額,那麼對於覺得多數基層人員來說就是有希望的。

在遴選人員的時候,可以員額遴選,比如下級院任員額滿幾年可以遴選到上級院當員額,這當然沒問題的,但是員額的指標太少,並不具有經常性。更多更普遍的是助理遴選,也就是上級院助理崗位的遴選,這個遴選的物件即可以是下級院的助理也是可以是下級院的員額,基礎比較廣泛,而且崗位多,指標限制少,更具有經常性。

經讀者提醒,其實上級院的助理都可以到下級院任單位的領導職務的,這自然是使上級院助理這個崗位的含金量很好。但是我覺得即使有這樣的機會也不是那麼多,而且上級院本來就有很多助理,競爭應該也是很激烈的。而且如果任職的話,員額肯定也可以下派的,因此這種任職的機率並不大。

但是隻要有這種機率就會吸引人,但還可以進一步打破制度的障礙,比如允許下級院遴選到上級院的助理也允許在本單位入額,使下級院遴選上來的人員沒有任何發展障礙,從而打通後顧之憂。雖然我知道即使有這個後顧之憂很多人也願意來,但是能夠打通更好。

這樣就實現了一種本院內部和上下級院的迴圈通路。

下級院招錄大學生,專司司法人才素質的基礎培養,工作到一定年限後即可以在本院入額,也可以遴選到上級院擔任助理,如果資歷足夠豐富也可以遴選到上級院當員額。

在上級院崗位鍛鍊到一定年限後,可以在上級院任職也可以派往下級院任職。

當然基層院的領導崗位也不應被空降幹部壟斷,那些一直紮根基層的司法人員也應該保留一定任職機會。

在基層院擔任領導職務一段之後,可以有機會調任上級院的更高職位。

這樣自下而上,上上下下的迴圈通路就能夠開啟。

就不再是一考定終身,不是一次選擇就永遠確定命運,而是在成長的道路上總是有上升的機會,總是有改變命運的機會,而遴選就是這條上升通道,就是改變命運的機會。

這條遴選通道其實也是司法職業迴圈的一條大動脈,因此應該制度化、固定化,像鐵路網那樣穩定有序,只有這樣才能讓基層司法人員不再焦慮,充滿希望,從這個意義上它也是一座希望之橋。

遴選制度化是開啟司法職業大迴圈的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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