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商標註冊型別區別

五種商標註冊型別區別

商標註冊時,商品商標、集體商標、服務商標、馳名商標、證明商標,要清楚這五種商標的區別,下面小編和大家一起聊一聊五類商標具體區別在哪。

1、商品商標

將商標指定使用在產品上的商標,用來區分不同產品來源的商標,叫做商品商標或產品商標。依據《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分表》,第1-34類別是商品類別;第35-45類別是服務類別。因此,指定第1-34類別上的商標,都可以叫做商品/產品商標。如“飄柔”指定在第3類別的“洗髮露”上,如“好孩子”指定在第28類別的“玩具”上。這些商標都可成為商品商標。

2、服務商標

將商標指定使用在服務上,用來區分不同服務來源的商標,叫做服務商標。與商品商標對應。依據《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分表》,第35-45類別是服務類別,指定第35-45類別上的商標,叫做服務商標。如”廣州酒家“指定在第43類別的”餐廳“上,如”百合網“指定在第45類別的”線上交友“上。

3、集體商標

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換言之,如果某一產品/服務上的商標是集體商標,表明這個商品/服務的提供者是該集體商標所有人的成員之一。例如,“金鑰匙”是一個國際服務品牌,國際金鑰匙組織是該品牌的組織者。如果某一個酒店成為金鑰匙組織的會員單位,該酒店可以使用“金鑰匙”這個標識。

4、證明商標

是指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之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服務的原產地、原料、製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例如,“綠色食品”標誌,是由綠色發展中心註冊的商標,該標誌供符合綠色食品標準的企業使用。若某企業的產品上標有“綠色食品”標誌,證明其產品符合綠色食品品質要求。

5、馳名商標

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例如:”恆源祥”“全聚德”等。過去,馳名商標被賦予的商業價值似乎被其法律價值更大。但自2014年5月1日實施的新商標法,算是把馳名商標正本清源,禁止在廣告宣傳中標記“馳名商標”,去掉其營銷廣告等商業價值,還原其法律意義。

小貼士:

由於商標根據商品和服務分為45個類別,1-34為商品類,35-45為服務類。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不會出現在同一類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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