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老婆花錢算家暴嗎?這不一定,但可能暴露出男性的3個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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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我們的文章分析了家庭暴力對孩子的各種負面影響,希望廣大父母提高科學育兒的意識。

可是網友們腦洞大開,他們對反家暴日的聯想可不限於此。

昨天,“老公嚴格限制老婆花錢也是家暴”的話題衝上微博熱搜。這到底算不算家暴?這麼有爭議性的話題,網友們七嘴八舌,可誰也說不服誰。

其實,老公嚴格限制老婆花錢到底是不是家暴?這難以一概而論,重要的前提是這些開銷是否必要、合理,而且花的到底是誰的錢。

比如老婆的開銷是否超過了家庭經濟可承受的範圍內?

老婆的購物是否過於頻繁,經常買一些用不著的、或只是用於滿足虛榮心的物品?

老婆花的都是老公的錢,還是自己掙的錢?

尤其是上述第一、二點,這涉及消費行為是否理性。如果女性發現自己有不理性的購物行為,要先判斷是否有“購物成癮”的可能性。

如果有,最好加強自我覺察,意識到自己追求購物背後的心理活動,儘量恢復理性,避免過度揮霍。如果自我調整難以奏效,必要時要尋求相關的心理服務。

可如果女性分析後,發現自己的消費尚在合理範圍內,但另一半總愛橫加阻撓的話,那就要認真審視伴侶的這種行為,以及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了。

總的來說,如果男性總是不理性地限制自己的伴侶花錢,可能有以下這幾個心理因素:

第一,他們的信心不足。

這部分男性對自己目前的經濟能力、將來可獲得的經濟回報都缺乏信心,有的甚至是充滿了焦慮。

所以他們一看到妻子花錢,只要認為價格偏高、或沒有必要的,他們很容易災難化思維。

他們會想到再這樣下去會坐吃山空,又想到這邊自己辛苦省錢、掙錢,可妻子卻“大手大腳”,心裡更加焦慮、生氣,然後對妻子指責,並嚴格限制經濟支出,從而緩解自己的焦慮,獲得一定的安全感。

第二,他們缺乏家庭共同感和責任感。

雖然現在的社會倡導男女平等,但很多家庭中,仍然是以男性的收入作為經濟支柱。

也就是說,很多女性的日常開銷,主要是老公掙的錢。可從一個家庭的整體來說,只要相關支出是合理的,甚至很多是日常生活必要的,那就不能說是“誰花誰的錢”,而應該說是家庭支出。

那如果部分男性對家庭的責任心不強,沒有意識到這個小家庭是一個共同體的話,他們就容易從很狹隘的角度去理解妻子的支出,“這是我辛苦賺來的,她憑什麼隨便花?”,於是嚴格限制。

限制老婆花錢算家暴嗎?這不一定,但可能暴露出男性的3個缺點

圖片來源於網路

有的男性的思想更是陳舊。他們大男人主義非常嚴重,沒有真正地將妻子當做伴侶去尊重和愛護,而是將其當做附屬品。在他們眼裡,別說妻子花他們的錢了,妻子本身就是他們的財產。

第三,他們對伴侶不夠信任。

這一類男性可能有敏感多疑、自以為是的偏執型人格。如果嚴重缺乏自我反省能力、缺乏同理心,行為嚴重超出社會規範的話,那就達到了偏執型人格障礙的標準。

他們不僅會限制妻子花錢,還可能會限制妻子與其他男性的正常接觸,事無鉅細地問妻子的行蹤,擅自翻看她們的手機。

更嚴重的話,他們甚至會限制妻子的人身自由,情緒爆發時對妻子拳打腳踢。這就明顯屬於家暴了。

如果女性遇到以上的伴侶,最好理性、有智慧地應對。

如果雙方仍處於戀愛初期,沒有經濟糾葛,那麼最好儘早和平地結束關係,及時止損。如果當斷不斷,這樣遭受傷害的風險會越來越高,甚至可能是飛蛾撲火。

但與對方分手時,要避免惹怒對方,有智慧地找一個對方容易接受的理由,比如可以強調是自身的問題,雙方“和平分手”。

而且在尋找下一段戀情時,女性最好能理性選擇,找到適合自己的“潛力股”。

那如果雙方已經結婚,還有了孩子,那做決定就要慎重了。女性可以應該先判斷另一半的偏執型人格有多嚴重。除了限制自己的支出外,是否還有其它不良的行為。

最最最重要的一點是,他是否足夠愛自己和孩子?

如果對方的問題還不算特別嚴重,對妻兒的感情比較深,除了限制花錢外沒有其它暴力行為,那麼可以繼續觀察,瞭解對方是否在支出、金錢方面遭受過心理創傷。在兩人關係良好的基礎上,妻子可以積極地對丈夫進行共情、傾聽、積極引導。

如果對方的問題比較嚴重,對家人有肢體暴力,那就不要再隱忍了,更不要為了所謂的“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而委屈求全。在一個氣氛壓抑、充滿精神和肢體暴力的家庭裡,孩子受到的負面影響更大。

可如果因客觀原因實在無法離婚,那要掌握與另一半的共處方式,有智慧地保護好自己。

嚴格來說,家暴是不分性別的,無論是何方受到侵害,實施家暴的一方都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可在現實的婚姻關係中,女性仍是被家暴的主體。

想要改變這個現狀,女性一定要有意識地提升自己,具備獨立的人格、思想和經濟能力,不宜過於依賴男性,真正地擁有自由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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