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男子身體殘疾,不能自理,女兒為何拒絕贍養?

​江都男子身體殘疾,不能自理,女兒為何拒絕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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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養兒防老

養兒防老

但是有些人養大了就是白眼狼!

父母含辛茹苦的把他們養大

沒想到換來的竟是這樣的後果

去年年底,50歲的殘疾人老高,向江都區法援援助中心打來電話求助。前不久,區法院作出判決,老高的女兒小高每月負擔他600元生活費。在法援的幫助下,老高打贏了官司,要到了贍養費,“感謝法援中心的幫忙,你們辛苦了!”

接到老高電話後,法援工作人員考慮到他是殘疾人,行動不便,決定上門瞭解情況,得知老高和前妻生有女兒小高,2014年,女兒20歲時,兩人離婚。

老高長期患有糖尿病,2019年,他因病導致視力、肢體殘疾,失去了工作能力,除了每月領取國家發放的800多元殘疾收入,以及每年600元的承包地租金外,再無其他經濟來源。

殘疾之後,老高生活不能自理,只好住在哥哥家,由哥哥照顧。“女兒對我不聞不問,也不肯贍養我。”老高聲淚俱下。

贍養父母的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瞭解情況後,法援律師幫老高寫了訴狀,將女兒小高告上了法庭,請求判決給付贍養費。

江都區法院審理後認為

老高因病導致多重殘疾,難以憑藉自身勞動能力再獲得經濟收入,僅憑目前收入,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小高作為女兒,應當依法履行贍養義務。法院參照本地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情況,以及小高的實際負擔能力,酌定小高每月承擔老高600元生活費。

同時,法院還判決小高支付老高今後的醫療費,以及日後的喪葬費。

看到判決書,老高長吁一口氣:今後的生活,有著落了!

世界上最讓人痛心的是

“子欲養而親不待”

最不能等的就是盡孝

趁父母健在的時候

讓我們好好孝敬父母

不要給自己人生留下遺憾

最後

祝願天下所有的爸爸媽媽們

平安幸福

健康長壽

作者:江都融媒體中心記者 王誠  通訊員 景林 湯士貝

編輯:阿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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