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為了孩子該離婚還是堅持?

問題關鍵詞:感情破裂,孩子,離婚,堅持不離婚

筆者的三個問題:

你確定感情是真的破裂了嗎?

不考慮孩子的因素,你會下定決心離婚嗎?

考慮孩子的因素,為了更好地養育孩子,是否應該離婚?

感情破裂,為了孩子該離婚還是堅持?

筆者的假設與分析:

1。假設你們之間的感情真的破裂了。

那太好了!

你終於不用犯傻了,終於看清現實了,終於不用再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了。有些時候,在婚姻中,遭遇無數次傷害,無數次失望,無數次“懷疑人生”與難以道明的“苦苦煎熬”,看清現實,是需要勇氣的。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中的安嘉和,在外人眼裡,是一個好男人,然而他在婚姻生活中,有打老婆的習慣,他的第一個老婆張小雅打得萬念俱灰,最後自盡而亡,後來,他又找了一個老婆,在婚後依舊不改家暴之惡習,給幾次妻子梅湘南帶來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傷害,乃至將懷孕的妻子打流產。安嘉和如此傷害自己的妻子,夫妻之間的情分何在?早已經破裂了。女人嫁給這樣的男人,一次次被傷害,一次次給對方改過的機會,換來的是一次比一次更嚴重的傷害,若是不承認現實,選擇在悲哀的婚姻生活中苟且,結果常會把自己的生命晾乾,在痛苦中煎熬著。

感情破裂,為了孩子該離婚還是堅持?

《聊齋志異》中的竇女,她不相信南三複如此絕情,拋棄了她,不要孩子,不願意承認他已變心的事實,也不願意接受感情破裂的事實,總是覺得他能夠念及昔日愛情與孩子,能夠回心轉意,半夜抱著孩子去找南三複,南三複早就變心了,又怎麼會為他開門,結果竇女抱著孩子連同孩子哭死在南三複的門前。書中寫道,“女倚戶悲啼,五更始不復聞。”作者蒲松齡都看不下去了,借異史氏口說道:“家被打,聽任不管;在門前哭,仍然聽任不管;這是多麼殘忍啊!”

竇女若是認清現實,知道感情已經破裂,自己遇人不淑,早該放手,也不至於在這段感情中“喪命”。為一個薄情之人哭死,著實不值得。

言歸正傳,假設你們之間的感情真的破裂的,你們家的經太難唸了,你真的念不下去了。那就接受現實:你們感情破裂,已經有了一個法律規定的離婚的前提條件。這裡筆者有一個疑問,“你是怎麼判斷你們之間的感情破裂了?”如果上面兩種情況:家暴,薄情,那就確實感情破裂了,還是早點放手吧。

感情破裂,為了孩子該離婚還是堅持?

2。假設不考慮孩子的因素,你已經下定決心要離婚了。

筆者認為:你有非離婚不可的理由或苦衷,你們之間的感情真的破裂了,你在不考慮孩子的因素下定決定離婚,這是一個利己的選擇。

非離婚不可的理由:伴侶不尊重婚姻,不遵紀守法,做人不老實,不誠實,專門做欺負他人欺負自己的事情,伴侶沾染惡習不可救藥如家暴成癮(不僅打你,還摧殘祖國的花朵),楊花心性,嗜賭嗜毒,這些原則性的錯誤他都觸犯了。你給過他改過的機會,他卻不珍惜,你最後心寒了,把失望攢夠了,不想過了,選擇離婚,是無可厚非的,因為你要保護好自己和孩子,你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任,沒有必要在這段令人痛苦讓人絕望的婚姻中苦熬。

非離婚不可的苦衷或隱情:略(這一點,只有你自己明白,你對對方沒有感情了,有了離婚的念頭,一言以蔽之,和伴侶在一起,你過得不爽,你想過得更幸福一點,不想過了,你想遵從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這也是你的自由。筆者能提醒的是,“修緣惜緣有善緣,若是無緣再隨緣”。)

綜上所述,兩個人感情破裂,不管原因是在自己身上,還是在對方身上,抑或是各自佔50%的責任(至於責任的劃分,可以自己主觀判斷,也可以讓對方判定,達成一個共識)。下定決心離婚之情,總要是要弄明白感情破裂的原因的,這個才是對婚姻(哪怕這段婚姻已經名存實亡了)該有的態度。切不可聽小人之言,被小人離間,或一氣之下,自以為感情破裂了,和伴侶輕言離婚,等冷靜,想覆盤一下你們之間的婚姻生活,問問自己的內心,客觀上看看對方的行為表現,要給對方一個公道的評價,同時,也兼顧自己主觀的真實想法,在不違心的前提條件下做出對得起良心對得起自己對得起伴侶的選擇,這是非常有必要的。

感情破裂,為了孩子該離婚還是堅持?

3。考慮孩子的因素,為了更好地養育孩子,是否應該離婚?

你問道:感情破裂,為了孩子該離婚還是堅持?

你詢問這個問題,說明了三個問題:

(1)你覺得兩個人的感情已經破裂(大前提):1。兩個人的感情在客觀上破裂了,相看兩相厭,在一起都不痛快。2。你主觀上覺得兩個人感情破裂的,如伴侶和他微信聊天,末了沒有跟說“再見”,他太敏感,覺得伴侶去見別的異性了,覺得自己沒有被伴侶重視,捕風捉影,誤會了伴侶,主觀上覺得兩個人的感情破裂了。正如《濟公》這部電視劇中“巧點紫金釵”,夫妻二人被小人離間,相互產生了誤會,男主李文龍誤以為妻子與人私通,以為兩個人感情破裂了,一氣之下,休妻,事後在濟公的幫助下,瞭解了真相,才悔不當初。

(2)你覺得為了孩子該離婚(重點)。1。兩個人感情破裂了。2。感情破裂了,為了孩子著想,也要離婚。如果兩個人的感情在客觀上破裂了,維繫這段婚姻,對孩子沒有好處,只有壞處,給孩子一個看上去完整的家還不如給孩子一個看上去不完整的家要好(如伴侶不負責任,專門做一些作奸犯科的事,踐踏世間存在的法律道德的底線,回到家中,作威作福,經常以打孩子罵孩子為樂或出氣,等等,如易牙烹子獻糜,吳起殺妻求將),遇到這種情況,還是面對現實,為了孩子著想,即便感情破裂,你還捨不得和對方離婚,也要早點離開,必要時刻,要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及孩子的合法權益。

感情破裂,為了孩子該離婚還是堅持?

(3)你覺得為了孩子該堅持不離婚(也是重點)。遇到這種情況,就有點為難你了,感情破裂,你想離婚;為了孩子考慮(孩子不希望父母離婚,孩子希望父母離婚但你怕離婚對孩子成長不利還想再堅持堅持)。

一面是想離婚,一面為孩子考慮還想堅持不離婚,甚是矛盾,甚是痛苦,不是讓手心痛,就是讓手背痛,難以抉擇。在這個時候,不妨問問孩子的意見,孩子可能不希望你把“為了愛孩子”而堅持不離婚的鍋甩給他,萬一他支援你爭取自己的幸福呢?孩子覺得在原生家庭過得很痛苦,也不想要這樣的原生家庭了(畢竟孩子也是有自己的立場與想法的,孩子也常是希望自己的父母過得很幸福,尤其是在問題家庭中,父母誰稱職,誰不稱職,孩子是有自己的看法的。)在這個時候,如果孩子是持支援態度,那就不用再有過多的顧慮了。

當然了,如果孩子持不支援的態度,那你得重新掂量一下了,如果你傾向於離婚,那筆者建議不要在孩子成長及升學關鍵時刻提離婚,可以找一個合適的時機再提。

感情破裂,為了孩子該離婚還是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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