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萬份親子鑑定:“非親生佔四分之一”,到底該怎麼看這般資料?

三萬份親子鑑定:“非親生佔四分之一”,到底該怎麼看這般資料?

一位從業12年的親子鑑定師,經手過3萬多份親子鑑定,其中非親生的比例佔到四分之一。以這樣的資訊為主要內容的報道,在經過“擬題”傳播後,很快生髮出兩個傾向性很明顯的論斷:其一,親子鑑定非親生佔四分之一;其二,90後成親子鑑定主力軍。

要知道,如果不細緻的推敲“擬題論斷”,很容易形成誤導性的結論。就比如“其一”,很容易理解成普遍意義上“非親生”的佔比,可事實上,對於進行親子鑑定而言,它本身就是個預篩選的行為,一般來講,只有對血緣關係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才會去做親子鑑定,因為它本身在現實生活中還是小機率事件。

而“其二”的癥結是,如果只看“擬題論斷”,很容易得出90後存在嚴重的道德問題,可事實上,90後正處於適婚階段,所以才會導致親子鑑定相對多起來。並且,親子鑑定並不是人們想象中的男性為主,按照親子鑑定師的說法,做產前親子鑑定的卻是女性為主,而且能佔到親子鑑定總樣本的五分之一。

從這些層面上綜合的去看待人們去做親子鑑定,似乎也就不只是“忠誠”和“道德”的問題,還在於當下年輕人如何處理生育和責任的關係。在一定程度上,男性去做親子鑑定,主要是擔憂自己會給別的男人養孩子,當然核心問題還是對伴侶“忠誠”的檢驗。

而對於女性去做親子鑑定,應該主要是為確定孩子的父親是誰,以便生下孩子後索要撫養費,一般而言都是非婚生導致的殘局。並且在這個問題上,多半是“女弱男強”,以至於“孩子”對於女方來講,更像是套牢男方的工具(多見於“小三要求轉正的狗血劇情”中,也有常規情況下的維權)。

因此在親子鑑定上,“忠誠”和“道德”其實算比較古典的追問,而回到當下的親子鑑定中,除卻對婚姻忠誠樸素的檢驗之外,更多的作用已經淪為女性保護自己的必要手段。尤其是未婚先孕的女性們,不再會因為子宮長在自己身上,就只能被迫的大包大攬所有懷孕後果。

我們都知道,親子鑑定師被戲稱為“婚姻的毀滅者”,因為對於婚內的親子鑑定而言,就如同一面照妖鏡,鑑定結果為“非親生”的家庭,多半以離婚收場,甚至有些家屬不能接受現實最終走向極端,釀成毀滅性的悲劇。

這導致親子鑑定到底是“善行”,還是“惡行”也是一直被爭論不休。說到底,回到是非的論證上,“汝之蜜糖,彼之砒霜”似乎總是無法迴避。而最為中性的理解是,真相就在那裡,親子鑑定師只不過是較為客觀地揭開真相而已。

甚至,站在婚姻契約的層面上,不忠誠本就違背雙方的約定,所以作為男方來講,即便不用迂腐的婦道尺度論事,僅就婚姻契約本身也是可以做親子鑑定的,但前提條件是確實已經有足夠的把握認為對方不忠誠,要不然隨便起意就去做親子鑑定,這本身也是傷感情的事兒。

另外,前面我們雖然提到,當前親子鑑定也是女性在非婚生面前出於自我保護的一種方式,但是普遍來講,談到親子鑑定,普遍還是存在對女性的道德聲討,並且由此產生的“厭女症”已經成為批判年輕女性開放的主要情緒。

不得不承認,性的雙重標準和對女性的分離支配始終是存在的。普遍來講,女性出軌總是要比男性出軌更為被嗤之以鼻。這導致,在親子鑑定的後續上,但凡非親生被驗證,那麼當事女性就會被全面否定,甚至會走向“社會性死亡”。

可事實上,我們應該主要批判婚內不忠誠的女性以及故意找男性接盤的女性,至於那種不知道是否懷上前任的孩子,卻又找到新歡的女性,最好主動進行親子鑑定,這對於孩子和新歡來講都是必要的,要不然在關係確定的框架下出現節外生枝,那就真是有口難辯。

與此同時,“子宮長在女性身上”,這到底是給女性的負擔,還是賦予女性生不生的選擇權,可謂爭論一直沒有停歇過。但是普遍來講,即便在“非親生”的促成上,肯定存在“另一個父親”,但是在具體的聲討上,人們只會對“確定的母親”進行批判,而“另一個父親”是誰似乎根本不重要。

就好像對於生命的促成,因在男性身上找不到承載的容器,具體的責任也被抹掉一樣。這導致男性作為“性強者”反倒顯得輕鬆自在,而女性作為“性弱者”反倒是責任重大,也就是意外懷孕的鍋也需要自己背,順帶產生的負面評價也要自己吞下。

從這個層面上看女性主動進行親子鑑定,著實體現出當前人們對於生育和性的區域性分離。並且對於出軌性質的意外懷孕,也開始對“另一個父親”進行追問。無論是道德上,還是法理上,這使得女性在性和生育上犯下的錯誤,不再需要獨自承擔,這樣的情境下,也為無辜的孩子更好地面對這個世界提出更多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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