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的愛情,會輸很慘”

文|仙仙

“卑微的愛情,會輸很慘”

村上春樹在《雪境以南太陽以西》中說:剛剛好,看見你幸福的樣子,於是幸福著你的幸福。

說得多好,幸福著你的幸福,如此純粹,但又如此卑微。

愛一個人會讓人變得卑微,不自信。戀愛中能看見的東西只有兩樣,一樣是對方的優點,一樣是自己的缺點。對於對方是越看越喜歡,對於自己是越看越無能。

因此我們極盡所能地對對方好,希望真誠的付出能獲得相應的回報,可是橫衝直撞之後,卻發現,對方不僅沒有更加好地對自己,反而還不如從前。

原因是習慣了你的好,把你的好當成理所應當,思想深處認為你就應該如此,像一隻舔狗一般在身邊,需要什麼你就提供什麼,難過的時候你可以湊過來逗我開心,無聊的時候會對你愛答不理,開心的時候也可以把你一腳踢開。

當愛情變得卑微入塵埃,那麼愛的涵義也隨之改變,靈魂深處的你和TA早已不對等,無論你做再多事情,都換取不了對方的心,這場感情,你會輸得很慘。

“卑微的愛情,會輸很慘”

同情並不是愛情。

卑微的理由因人而異,有像葉芝一樣愛而不得,也有像張愛玲一般君以有妻,還有像三毛一樣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可這些人,想得到想要的愛情,無論原因如何,都不約而同的選擇卑微自己。

人性有一點,對於每個人都一樣,那就博取同情,在思想深處,總覺得卑微的愛一個人,會得到對方最大的同情和理解,同情心氾濫,最後就會和你走到一起。

可是同情並不是愛情,卑微地愛一個人也獲取不了真愛。

詩人葉芝不行,即使他卑微地愛了崗妮一輩子,甚至寫下“愛過你的美貌,以虛偽或是真情,唯獨一人愛你朝聖者的心,愛你哀慼的臉上,歲月的留痕。”可最終依然無所收穫。

張愛玲也不行,她是“愛一個人會卑微如塵埃”的典型,可結果塵埃就隨風而逝,撥弄不起心上人半點漣漪。

三毛不行,即使她不在乎幾十歲的年齡差距,愛得像一個孩子般單純,可依然無法將內心寄託給對方,只能繼續選擇流浪。

你會對路邊的乞丐同情,但那不是愛,是憐憫;你會對一個孤苦無依的流浪兒同情,那也不是愛,是可憐;你會對事故喪失家人的異性同情,那也不是愛,是感嘆。

愛一個人是希望和對方平等交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好似在海中前行,生死與共,不離不棄。可凡事都將就對方,一味付出,沒有絲毫收穫,這就早已不是愛情。

“卑微的愛情,會輸很慘”

感到自己卑微那一刻,愛情就已經結束了。

人海茫茫,不思量自難忘,遇到喜歡的一個人,是那麼難,那麼難,自然想要對她好。

在每一個深夜都想到對方,連月兒都變成了她的影子,都透漏著一種美,求而有得,那是完美,愛而不得,便是一種悽美。

你會愛一個卑微的人嗎?如果我愛你我會讓你感到卑微嗎?兩個直通靈魂的拷問,放到內心深處好好審問自己,如果連自己的回答都是否,而談何對方同意你的卑微。

卑微入塵埃的愛,當事人可能不知,可實際上早已終結。愛情隨風而逝,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你能得到的只是挽留的傷口,以及斯人獨憔悴。

詩人說:“卑微的思念,藏著太多的失去,傷感的風景,有你無我,生死註定,我們之間只是一種偶遇。”

仙仙寄語:愛而不得,還不如不愛。

相逢是一種緣分,喜歡不能強求,如果我愛你你卻不愛我,那麼就把喜歡變成一種認識就好,畢竟餘生太長,喜歡她,那就讓自己走開,畢竟遺憾不會太久。

絕不要學無望的乞兒,在卑微的塵埃中等待,在感情的天秤中傾斜,放大了對方,微小了自己,可嘴角沒有微笑,只有孤獨的思念,藏不住的內心,對方不屑的眼神,與傷痕累累的愛情。

愛而不得,真的還不如不愛,卑微的愛情會讓人忘記自己本來的模樣,甚至忘記愛一個人的能力。

對方再好,那也不屬於你,強扭的瓜不甜,幹嘛單戀這一枝,幸福需要雙方經營,愛情的深度,不看一方愛得有多高,而是看另一方愛得有多低,她才決定了愛情的總量。

而你的卑微,換不來大分量的愛情,只會付出的越多,輸的越慘。

作者:仙仙,一個用文字異想天開的作者,很幸運能把思考寫成文字與你分享,只希望開卷有益,和你黑色的眼睛一起去尋找光明。特別宣告:圖片來自網路,如果侵權,聯絡刪除,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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