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出生就“夭折”,19年後母親才得知真相:人心比想象中更險惡

我們不憚以惡意揣測人心,但有時候,人心比我們想象的更險惡。

最難識的是人心,最難懂的是人性。

看了下面這位母親的經歷,你會顛覆一些原有的認知,親人之間,也不能完全信任。

兒子出生就“夭折”,19年後母親才得知真相:人心比想象中更險惡

兒子剛出生就“夭折”,母親肝腸寸斷

高女士是一名護士,和前夫自由戀愛,她的愛情一直不被父母認可。

原因是前夫在普通工人,家境一般,讓父母很沒有面子,在舉辦婚禮時,因為彩禮的多少兩家人鬧得很不愉快。

高女士結婚後懷孕了,父母依然不看好她的婚姻,兩家人關係很僵,高女士為了避開矛盾,她搬到表姐家住,離工作單位也近。

生孩子時,只有表姐和表姐夫守在她身邊,孩子出生後,表姐告訴她,孩子腿伸不直,可能先天性殘疾,他們問過高女士的父親,對方讓丟棄了。

高女士很心痛,母愛的天性,她要求把孩子抱回來,表姐和表姐夫答應了,兩人出去了一陣,回來時卻空著手,表姐夫說:“外面氣溫度,孩子已經夭折了。”

兒子出生就“夭折”,19年後母親才得知真相:人心比想象中更險惡

本來心裡就難受的高女士,受了打擊腦子也懵了,她淚如雨下,心裡覺得對不起前夫,因為她是護士,經常需要陪病人去照X射線,高女士以為是這個原因,導致了孩子先天性殘疾。

出了院,高女士無顏去見前夫,她選擇了逃避,一個人去了東北大姨家,在東北找了份工作,一待就是2年。

而前夫對她也失望了,在她離家一年後起訴結束了婚姻。

時間慢慢抹平傷痕,高女士覺得總是逃避也不是事,就回到老家繼續生活,在朋友介紹下,她重新組建家庭,並有了一個可愛的兒子。

原本她以為,生活可以就這樣平靜地過下去了,有次她在給一個病人打針,聽到有人在說:“原來這家醫院有個護士,孩子出生就沒了,其實還活得好好的。”

高女士一下子敏感地意識到,他們說的就是自己,等她把手裡的事情忙完,再出去找人,對方已經走了。

兒子出生就“夭折”,19年後母親才得知真相:人心比想象中更險惡

從那以後,這件事就成為她的心結,她暗下決心,一定要找到孩子。

19年後再見兒子,養父母索要30萬撫養費

回憶起自己生孩子時的過程,高女士覺得表姐和表姐夫問題最大。

她跑去問表姐,表姐一口咬定孩子就是沒了,高女士心中有了疑問,不肯輕易放棄,她又跑去找前夫,問孩子在不在他身邊,前夫嘆了口氣:“你是孩子的親媽,如果在我這裡,我為什麼不讓你見呢?”

高女士看前夫的態度不像騙自己的樣子,她就換了方向,打聽表姐和表姐夫的親戚們,還真被她發現破綻,表姐有個表嫂不能生,領養了一對兒女。

兒子出生就“夭折”,19年後母親才得知真相:人心比想象中更險惡

弄清楚後,高女士有很強烈的想法,對方領養的男孩,可能就是自己的孩子,她去查這個表嫂的資訊,得知對方領養的男孩叫劉尚尚,正在讀高中。

她跑去劉尚尚的學校,當她看到劉尚尚時,孩子長得跟前夫太像了,她眼淚一下子就流下來了,原以為孩子在19年前就已經去世,沒想到孩子身體健康,活得好好的,她說服劉尚尚跟自己去做親子鑑定。

結果出來,沒有意外,劉尚尚就是她跟前夫的孩子,她去找孩子養父母,對方卻理直氣壯地說:“是你孩子又怎樣?我是不可能把孩子還給你的,19年的撫養,我對孩子比親生的還好。”

為了要回孩子,高女士去報警,卻被告知已經過了10年的有效期,不予立案,她再回頭去找孩子,孩子不見了。

原來,劉家把孩子送到老家參加高考,也在刻意迴避高女士,想讓她知難而退,高女士都急哭了,她來回奔波找到兒子,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了孩子,劉尚尚也感動了,他一直以為自己是父母拋棄的,原來母親還愛著自己,他對高女士喊了一聲“媽”。

兒子出生就“夭折”,19年後母親才得知真相:人心比想象中更險惡

母子久別重逢,再也不想分離,高女士經常接兒子回家住,讓劉家很生氣,他們一紙訴狀提出,要求高女士賠償自己30萬的撫養費。

養母還說:“好好跟我們商量,我們可以讓孩子兩邊跑,這樣直接把孩子帶走,真的難以接受。”

真是呵呵了,不知道她哪來的勇氣,就如高女士所說:“我是撫養不起嗎?我的孩子讓你養了嗎?我有工作,完全有能力撫養孩子,你們生不出孩子,來偷我的孩子,我憑什麼給你賠償?”

人心難測,防人之心不可無

高女士的經歷,也給了我們一個警醒。

知人知面不知心,即便是親戚,也不能完全信任對方,在利益面前,人性有時會展現醜陋的一面。

有這樣一句話說得好:“一根筷子是直的,當插入水中後,就變成彎的。”

我們在信任一個人時,也要有一定的防範意識,並且對事件有自己的分析。

就如高女士,在孩子出生後,得知孩子腿伸不直,後來表姐夫又說孩子沒了,最起碼也要看一眼孩子,如果覺得有問題,及時報警。

她對錶姐和表姐夫深信不疑,多年後才發現問題,也只能怨自己當初大意的。

但高女士的大意,不該是表姐和表姐夫作惡的理由,他們愧對錶妹的信任,也在利益面前丟失了良心,不受懲罰難平眾心。

兒子出生就“夭折”,19年後母親才得知真相:人心比想象中更險惡

高女士的經歷,讓我想到了孫海洋,他的孩子也被買家撫養,在找到孩子後,買家也提出要兩家走動。

在買家眼中,自己對孩子有付出,就應該得到回報,卻忽略了一個本質,你的動機是錯誤的,不但不該有回報,還應該受到懲罰。

因為你們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有多少母親無法承受孩子丟失的苦痛,即便孩子找到,失去的歲月再也回不來了。

而這些事情的發生,都建立在利益的基礎上,有些人私心很重,真的會做出常人難以接受的事情。

遇到這樣的人,沒必要給面子,讓對方受到應有的懲罰才是正確的選擇,我們也希望每個孩子都能跟母親團聚,不要讓分離的苦痛再發生。

點個贊再走吧,你覺得高女士該給孩子的養父母30萬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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