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後發現丈夫有精神病史女子欲離婚遭男方拒絕,只因孩子撫養權

家住平潭綜合實驗區的阿紅,今年34歲,2018年1月份和隔壁鎮的阿文結婚,2018年年底,阿紅生下兩人的孩子。誰知,在孩子出世後沒多久,阿紅便離家出走。不久前,阿紅忽然請求幫幫團小組介入,說她想回家和丈夫一家人談談。究竟在這個家裡發生了什麼?

兒媳離家多年忽然迴歸 引爭議

閃婚後發現丈夫有精神病史女子欲離婚遭男方拒絕,只因孩子撫養權

阿紅和她的公公姚老伯因為阿紅離家出走的事情,發生了爭執。姚老伯說,阿紅已經離家多年,忽然出現在家門口,讓他不知所措。

姚老伯

就在家裡坐月子待了33天,就離家出走了。

阿紅

他現在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牛頭不對馬嘴。他給我坐月子有做四十幾天,我記得非常清楚。

那麼,阿紅為什麼會離開夫家呢?此前,阿紅曾向調解小組傾訴。

兒媳:

被男方父親用刀嚇唬 所以離家

阿紅

離家當晚,我們吃完晚飯,我和我先生在樓上帶著孩子,然後公公婆婆溜達回來後,莫名其妙找我吵架。

說聽我親戚說,我要把小孩抱走,

我說我沒有,然後吵來吵去,他(公公)就拿了一把差不多有扁擔那麼長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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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姚老伯的說法並非如此。

姚老伯

她離開之後,

大概過五六個月又回來一次,她要抱走孩子,

我拿一把刀放在桌子上,你敢抱走。我就殺你的頭,

就是嚇唬她。

調解小組覺得,如果只是外人的傳話造成的誤會,家人之間可以相互解釋。但阿紅離開便是以年為單位,讓人無法理解。

阿紅說,離家出走多年的主要原因,是

夫家人隱瞞丈夫有精神疾病。

兒媳:懷疑男方家人婚前隱瞞

阿文

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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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紅告訴我們,2017年經媒人介紹,她認識了阿文,兩人很快便走到了一起。2018年1月份,兩人登記婚姻後去旅遊。

旅行途中,阿紅意外發現阿文一直在服用精神病藥。

阿紅

他說這個病差不多有五六年了,結婚前也沒有意識到,他有精神分裂症,平時人情禮貌都很正常。

律師:女方可在得知情況後一年內申請撤銷婚姻

那麼,患有精神疾病的人能否結婚,在《幫幫團》律師來了網路直播節目中,法律專家對這一現象進行了討論。

福建師範大學 法學院副教授 丁兆增

之前的《婚姻法》,有規定不得結婚疾病的,像比如說傳染病,像這種精神病,不得結婚,但是現在從人性的角度,精神病患者是允許結婚,他如果是屬於間歇性或者是,他能夠有一定的意識的,藥物可以控制的,那他就可以辦理結婚證,這個婚姻是有效的。,但是我們《民法典》同時有規定,婚前有隱瞞精神病病史或傳染病,或其他這種重大疾病病史的,婚前有隱瞞,婚後才得知的,就好像阿紅所說的,領完結婚證後,去旅遊過程中才知道,那應該很明顯婚前男方有隱瞞,在這種情況下,阿紅按照《民法典》規定可以去撤銷婚姻,撤銷婚姻有時間要求,從知道這件事開始一年內。

然而,阿紅說,在得知阿文有精神三級殘疾後,她又聽取了夫家人的說法,沒有及時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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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阿文的情況並沒有好轉,讓阿紅漸漸失去希望。

阿紅

有時候在家裡會自言自語,在家裡一會哭一會笑,

有一天晚上我叫他倒開水給我喝,他差點把一碗開水,從我的臉上澆下去,

一般晚上如果沒有用藥控制的話,他那個病會復發。

阿紅說,

在2018年年底,她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但因為當時自己已經懷孕,法院無法受理。

無奈之下,阿紅只能生下孩子。阿紅說,在生下孩子之後,她和夫家人吵架後便離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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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我們也向姚老伯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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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希望得到孩子的撫養權

調解小組覺得,男女雙方如果有重大疾病,一定要在婚前提前告知對方,否則即便雙方結婚了,也會影響夫妻感情。如今,阿紅已經離家多年,她希望能和阿文協商,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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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姚老伯看來,兒子生病,兒媳離家,家庭變得支離破碎,但因為孫子的到來,給了他莫大的安慰。如今孩子的監護人阿紅回來,提出離婚。調解小組猜測,姚老伯是擔心孩子會被阿紅帶走。而在之前的採訪中,阿紅和調解小組探討過孩子的撫養問題。

阿紅

自從我離開他家,小孩一般都不在家,都被他奶奶抱到福州。回去看孩子,有時候看得到孩子,有時候看不到。

閃婚後發現丈夫有精神病史女子欲離婚遭男方拒絕,只因孩子撫養權

聽到阿紅不帶走孩子,姚老伯的態度有了改變。

調解結果:男方同意離婚女方每月探視孩子一次

最終,

雙方約定孩子暫時交由男方家

撫養,阿紅每月可以選擇在週末的時候探視孩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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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小組覺得,婚姻是人生大事,為了婚後的幸福,雙方都應該充分了解彼此,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應該在婚前向對方坦誠相告,讓對方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是否願意結婚的真實意識,這樣彼此在婚後才能更好的相處。如今,阿紅的孩子也已經出世,調解小組也希望雙方能夠彼此讓步,給予孩子一個更有保障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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