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癒|婚姻與愛情最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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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癒|婚姻與愛情最大的不同

愛情裡,曾經有多麼快樂,現在就有多麼難過。

愛的表達本來就是在一種習慣和形式當中。就像現在一夫一妻的制度被建立起來了,我們也習慣用這個制度去思考愛情,可是我們要知道,人永遠不是制度。

愛情有絕對的內在本質,也有客觀的外在層面。內在的本質可以是一個最聖潔、最崇高的東西,但它的外在則受限於許多形式:法律、道德,包括所愛的物件都是外在的現象。所以當你個人選擇無怨無悔時,可能碰到的最大難題,就是對方退縮、改變了。

西漢卓文君在第一任丈夫過世新寡期間,在一個非常哀傷的狀態下,遇到了才華洋溢的司馬相如。司馬相如也非常喜歡卓文君,所以作了一首詩《鳳求凰》,“以琴心挑之”,就是彈琴唱給她聽,卓文君就被感動了。

在這裡就有一個難題:愛可不可以被替代?歷史上並沒有記載卓文君的前夫是什麼樣的人,他是不是也愛著卓文君,或卓文君是不是也愛他?可是在這個時候,在她守喪期間,她卻愛上了司馬相如,甚至跟他私奔。那她不是背叛前夫了嗎?

卓文君是不是相信有所謂永恆、不朽的愛情?如果她相信的話,那她自己本身就很矛盾,因為在她遇上司馬相如之後,就背叛了與前夫的愛情。

後來司馬相如也變心了,卓文君寫了很有名的一首詩《白頭吟》,說夫妻情分如溝水東西流時,她除了悲傷還是悲傷,但既然司馬相如有二心,她也只好做個了斷。其中一句“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道盡古今中外男女對愛情的最大渴望。

治癒|婚姻與愛情最大的不同

我想我們的社會里,不管女性男性都有過這樣的憂傷。在這個時候,我個人覺得應該要重新考慮自己愛情的聖潔性與崇高性,愛情的本體是在我,或是物件?如果是在我,那麼在我的生命裡面,愛情已經完成了,我所得到的歡悅、圓滿的部分,都將隨著我的一生永遠不會褪色,至於結局是什麼,我不太在意。

常常會有朋友或是學生來找我,訴說他們因為戀愛而哭泣、哀傷,覺得活不下去,我就會問他們:“你覺得你跟這個人在一起,曾經快樂過嗎?”

有時候他們生氣到極點時,會說:“我從來沒有快樂過。”我就會提醒他:“你是不是說謊了?你會不會沒有注意到?因為你如果沒有快樂過,現在就不會這麼難過。”

我想,在很多時刻,我們需要被提醒,也要常常提醒自己,就是我所愛的這個人,他真的愛過我,對我善良,疼愛過我,難道要因為一些小失誤,或者他離開我了,我就要開始憎恨他、報復他,讓他從百分之百的好,變成百分之百的壞?

千萬不要覺得有一紙婚約就能保障愛情,只有愛情能保障愛情。婚姻是法律,它可以保障一夫一妻制,如果有一方沒有履行,另一方可以告他,可以要求他賠償,法律可以判他有罪。可是你沒辦法以法律要挾另一方愛你。

婚姻與愛情不同,法律對愛情是無效的。可是我們把它們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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