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還管婆家的事兒,她到底是不是聖母?

1

我忽然特別想寫寫張幼儀。

年輕的時候,欣賞的是林徽因,覺得陸小曼也比張幼儀討喜,這些女人都活出了自我,像一樹的花開,繁華無比。

張幼儀則有些灰頭土臉,一個被拋棄的原配,沒那麼有才情,也沒那麼多緋聞,離了婚還照顧男方父母,像一塊守舊的抹布。

年齡漸長,慢慢體會到了張幼儀的好。

她有一句話特別打動我:

離婚前是什麼都怕,離婚後是什麼都不怕

離婚,是她人生的分水嶺。

張幼儀嫁給徐志摩,一點都不高攀。她幾個哥哥都在從政,徐家經商,按理說,徐家還有點高攀了,所以公婆一直對張幼儀很好。

離婚了還管婆家的事兒,她到底是不是聖母?

她哥哥看中了徐志摩的才華,徐家看中了張家的家世,雙方一拍即合。兩個當事人完全沒參與,就這麼被家長定了終身。

徐志摩看不上張幼儀。

結婚那天一臉不開心,連洞房都不想入。對幼儀說話冷言冷語,更是把才華發揮在懟人上,稱呼張幼儀為“鄉下土包子”。

張幼儀其實算不上土,她也讀過書,不過成績平平,跟才女毫不沾邊。至於長相,算不上多驚豔,但也絕對不醜。

但是男女之間,很難客觀地看待彼此,喜歡一個人,她怎麼都是好的,不喜歡則連呼吸都是錯。

張幼儀在婚姻裡,處處被貶低打壓。那時候,她是怕的,也沒什麼主見,生活給她什麼,她接受什麼。

徐志摩雖不喜歡她,但身體的歡愉還是要的,很快他們有了第一個孩子。

然後,徐志摩出國留學,張幼儀像物件一樣被扔在家裡。

離婚了還管婆家的事兒,她到底是不是聖母?

這也是那個時代很多原配的遭遇,男人出去留學,然後愛上別的女人,要麼再也不回來,要麼回來就是離婚。

我不太喜歡看民國故事,因為每次看都覺得很生氣,那簡直就是一個渣男遍地走的時代。

後來我慢慢明白了,不是那時候男人渣,而是環境使然。

那個時期,反叛舊婚姻,是一件值得稱道的事情,是勇敢是新潮是時代先驅。誰不反叛,反而要被笑話。

胡適做了大學教授,依然和原配江冬秀在一起,當時很多人都不理解,覺得胡適是奇葩,覺得江冬秀佔了天大的便宜。一個裹小腳的沒有文化的原配,居然可以做教授太太,真是八輩子修來的福氣。

大家能接受一個教授不斷有緋聞,卻不太能接受他做了教授還不離婚另娶,還要守著舊式婚姻。

錯了嗎?

好像誰都沒錯,不好的事情,總要有人站起來反叛。

只不過,男人獨立了有了話語權,有反叛的資格,而很多女人還什麼都沒有,所以成了犧牲品。

成長慢的那個人,總要付出更多的代價。

當然,那個時代女性成長慢,不是她們自己的原因,而是時代造成的。讀書的機會都讓給男人了,她們在家裡生兒育女照顧一大家子,根本沒有機會成長,只能被動接受命運的安排。

像林徽因陸小曼這種有機會讀書的女人,過得都不太差。

2

去了國外的徐志摩,很快愛上了林徽因。

本來就看不上張幼儀的徐志摩,決定離婚,寫信讓張幼儀到國外相聚。

張幼儀帶著憧憬和擔憂,隻身一人坐船到國外,徐志摩去接她,卻一臉地不高興,連話都懶得說。

在飛機上張幼儀嘔吐,徐志摩一臉嫌棄地說“真是鄉下土包子”。

在人生地不熟的國外,不會說外語,身邊只有丈夫一個熟悉的人,可他卻冷得像冰。

離婚了還管婆家的事兒,她到底是不是聖母?

那個時候的張幼儀,一定也是怕的,只不過這怕,連找個人傾訴都是奢望。

她甚至想過,徐志摩如果找其他女人,她也接受,反正,就算不接受也阻止不了。

所以徐志摩讓朋友來問她,只做徐家的媳婦,不做徐志摩的太太行不行。

意思就是,你保留著原配的名分,但丈夫要另外娶一個真正喜歡的人過日子。

她居然點頭答應了。

想想也是,那時候她能怎麼辦呢?什麼都不會,什麼都沒有,只能把自己低到塵埃裡,一再地退讓。

後來徐志摩連這名分也不願給了,堅決要離婚。

那時她懷著他們的第二個孩子。

徐志摩說了史上最讓人無法接受的話,他讓她去打胎。那時候打胎是很危險的事,他卻說:坐火車也會死人,難道就不坐火車了嗎?

人與人之間,真的沒有感同身受這回事,特別是不愛的人之間。

在你看來,那是性命攸關的事,在不愛的人看來,你就是矯情。

張幼儀最終把孩子生了下來,也在離婚書上籤了字,他們的離婚,還被稱為是中國史上依據《民法》的第一樁西式民主離婚案。

同意離婚的張幼儀,在簽下自己名字的那一刻,應該也是怕的。只不過,就算怕,也沒有辦法退縮。

這應該也是張幼儀一生中第一次自己做決定。前半生,不是哥哥替她做決定,就是婆家為她做決定。從今以後,她要自己做決定了。

離婚了還管婆家的事兒,她到底是不是聖母?

離婚後,她沒有回孃家,而是留在德國,一邊照顧孩子一邊讀書。這段婚姻給她最大的收穫,大概就是讓她意識到,只有讀書才有出路。

比其他原配幸運的是,張幼儀的孃家能給她經濟支援,公婆也定期給她寄生活費,所以那幾年,她一直在讀書的路上。

第二個孩子不幸夭折後,她從德國回到上海,然後又帶著大兒子到北京讀書,直到母親去世,才又回到上海。

公婆直接把一套住宅送給她居住。

然後哥哥推薦她出任上海女子商業銀行副總裁。

同時,她還出任弟弟和徐志摩合開的雲裳服裝公司總經理。

想必,此時的張幼儀是不怕的,經歷了那麼多苦難,也學了足夠多的東西,還有什麼好怕的。

張幼儀不是白手起家,除了丈夫,孃家和婆家都給了她助力,但離婚前後還是有不同的,準確地說,讀書前後是有不同的。

做銀行副總裁也好,服裝公司總經理也好,都是因為她見過世面讀過書,能勝任這一切。

不然,以前家裡也有那麼多生意,為什麼不交給她。

當然,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她現在離婚了,不用再生兒育女,也不用天天圍著丈夫轉,她自己有心力,別人也預設為她有時間精力幹事業了。

對於一個有能力的女人來說,離婚真不一定是壞事兒。

離婚了還管婆家的事兒,她到底是不是聖母?

3

張幼儀把這些生意做得很好。很多人說她有經商天賦,但天賦這東西太玄妙,其實更多的原因,是她身上的很多特質。

她是一個情緒穩定又負責任的人,離婚那樣的大事,她也沒有吵鬧過,離婚後,徐家的大小事情還是她處理。

就連後來徐志摩的喪禮,據說都是她打理的,公婆把她當女兒一樣看待,他們不信任後來的兒媳婦陸小曼,只信任張幼儀。

公婆天然會站在兒子一邊,就算知道對不起原配,有了新的媳婦,情感的天平也會傾斜。

徐家父母卻傾斜到了媳婦這邊,除了張家的家世對徐家有助益,更重要的原因,一定因為張幼儀是一個值得信任的人。

公婆都信任的人,做生意肯定能獲得客戶的信任,公婆可比客戶難搞多了。

以前覺得,離了婚還管公婆,簡直就是聖母,根本不值得。現在想想,其實也不盡然。

這恰恰就是張幼儀的做人準則啊,她是一個極度負責的人,她覺得對徐家有責任,便義不容辭。

不純粹是為愛發電,因為徐家也給了她回報。她後來事業上的成功,有一半得益於徐家。

很多事情,都沒有那麼黑白分明。

離婚了還管婆家的事兒,她到底是不是聖母?

後來的陸小曼,第一次到婆家,就惹得公婆極不開心,她太自我了,要徐志摩吃她的剩飯,要徐志摩抱她上樓。

年輕人會喜歡陸小曼,想怎樣就怎樣,為什麼要管公婆怎麼看。

但我同時也喜歡張幼儀這樣的,把一切處理得妥妥當當,看上去毫無存在感,卻讓人無法忽視。

這需要更大的智慧和定力。

後來的徐志摩,也驚歎於張幼儀的成長,給了她誇讚之詞,只可惜,成長後的張幼儀,也永遠不會再看得起徐志摩。

53歲時,張幼儀遇上了一位離異醫生,並打算與之結婚。寫信徵求兒子意見,兒子完全贊同。她也徵求過哥哥意見,其實哥哥不太贊同。

但最終,張幼儀還是和醫生結了婚,人生大事上,她總能自己做決定。

有意思的是,跟徐志摩有糾葛的三個女人中,張幼儀最沒有存在感,也最被看輕。但她生活最優渥,也最長壽。

張幼儀這一生,過得並不容易,前半生怕這怕那,過得小心翼翼。離了婚,開始讀書學習,什麼都不怕了,生活反而對她和顏悅色了很多。

當一個女人什麼都不怕的時候,就是她破繭成蝶的時候。

圖源電視劇《人間四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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