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3種情況,分手後,建議不要再複合

莎士比亞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

“不要指著月亮起誓,它是變化無常的,每個月都盈虧圓缺;你要是指著它起誓,也許你的愛情也像它一樣的無常。”

女人對待感情是很感性的,正巧與男人相反,一段感情發展得越長久,女人越放不下,而男人則是越久反而越沒了新鮮感,這也是婚外情出現的原因。

愛情的確很美好,但也事事無常,它會面臨許許多多的現實因素,並不是兩個人之間互相有感情就能一直走下去,很多人因為種種不合,最終導致兩個相愛的人不得不分開,但正是因為相愛,分手後還是有很多人忍受不了對對方的想念,會再次選擇複合。

有人說分手後再複合只是再一次重蹈覆轍而已,的確有些有幸兩人能化解矛盾,最後走到了一起,也有些始終如一,反反覆覆分分合合,兩人都痛苦不已。但是

遇到以下這3種情況,分手後,還是建議女性朋友不要再繼續留戀了,只會是再重蹈覆轍。

遇到這3種情況,分手後,建議不要再複合

1.有嚴重的暴力傾向

會打女人的男人,不會是好男人,特別是還打自己老婆孩子的。

暴力傾向就像婚外情一樣,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所以女性朋友們,一旦發現男方動手打了你,還是及時止損吧,能和平分手是最好的,可怕的是有些男人打你歸打你,事後又會道歉裝可憐,這時女人又會心軟,即使女人提出分手,有些有暴力傾向的男人不願意,就會一直纏著你。

如果你是因為無法忍受男友的暴力而分手,建議還是不要再心軟複合了,別聽信他的花言巧語,既然捨得對你第一次下手,就會捨得第二次,只是情緒未到。你那麼美好,值得擁有一個把你捧在手心疼的男人。

遇到這3種情況,分手後,建議不要再複合

2.三觀不合,時常吵架

每個人的成長環境不一樣,所造就的生活觀念自然也會不同,兩個三觀不合的人,是很難融洽相處在一起的。

兩個人生活在一起,雙方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太多,三觀不合的兩個人自然是事事都會有爭論,意見不統一。

兩個人在一起不是過家家,而是實打實的要在一起生活一輩子的,即使兩個人再相愛,兩人思維方式不同,對待事物的看法也不同,相處是很難愉快的,生活中必然事事都要爭吵。

即使是分手後再次複合也難以改變,一個人的性格從小就形成了的,要想改變真的很難,如果當初就是因為性格不合而分手,索性就果斷一點,斷了的就斷了吧,不要再留戀了,就算再複合也是一樣的結果。

遇到這3種情況,分手後,建議不要再複合

3.媽寶男或媽寶女

媽寶男(女)顧名思義就是事事都要詢問自家老媽的意見,事事都聽從母親的,不敢反抗他們的人,這種人沒有主見,即使以後結婚,他對你再好,但是有他媽媽在,什麼決定還是得由他媽來做。一般兒子(女兒)是媽寶的,媽媽的性格肯定是屬於很強勢的。

我有一個朋友,她與他男友相愛4年,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了,可誰料男友帶她回家見父母時,父母卻看不上她,他們認為自家兒子是最優秀的,她配不上,當著自家兒子和他女友的面罵她,誰知男友竟一聲不吭,什麼話都不敢反駁,為此女友和她鬧了分手,最後兩人卻因為多年的感情放不下,還是再次複合了,但是可想而知,就算以後他們結婚,有一個如此強勢的婆婆。婚後的生活怕也是矛盾重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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