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4人被終生禁駕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根據江西省公安廳交管局統一部署,撫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持續開展宣傳警示曝光行動。

這4人被終生禁駕

本次重點曝光2022年5月的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發路段、風險運輸企業和終生禁駕人員名單(簡稱“五大曝光”)。

這4人被終生禁駕

這4人被終生禁駕

典型事故案例一

一、事故概況

2022年5月17日15時23分,鄧某某駕駛贛F62Z62小型客車,沿金巢大道西側人行道由北向南方向行駛,行至金巢大道薈萃中央東門區間段時,與陳某某駕駛撫州臨時55293牌二輪電動車沿金巢大道薈萃中央東門區間路段由東向西方向進入小區時發生碰撞,造成陳某某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分析

當事人鄧某某駕駛機動車進出道路妨礙正常車輛直行,其行為違反了《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機動車進出道路時,應當讓在道路上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先行。”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當事人陳某某駕駛機動車無過錯,不負本次事故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之規定,當事人鄧某某承擔全部責任,陳某某不承擔責任。

典型事故案例二

一、事故概況

2022年5月21日12時32分左右,黃某某駕駛贛FS5070小型轎車沿三翁大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駛至撫州市三翁大道與緯二路交叉路口處時,與熬某駕駛的贛F99152小型轎車沿緯二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而來碰撞,造成熬某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分析

當事人黃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 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之規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當事人熬某駕駛機動車正常行駛,不負本次事故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之規定,當事人黃某某承擔全部責任,熬某不承擔責任。

宣傳警示曝光行動的目的是充分發揮宣傳的教育作用、曝光的警示作用、輿論的倒逼作用,努力實現交通安全知識知曉率明顯上升、重點人群點對點到達率明顯上升,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和良好的輿論環境。

同時,撫州公安交警也將紮實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及時跟蹤問題整改,跟進公佈最新進展,實現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總目標,全力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確保城市道路安全、暢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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