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市民潘鴻忠:靠一張照片獲獎五千,為何25年後索賠280萬

古語有云:“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有時候你拼盡全力想完成某事,卻仍然失敗;而不經意的事情,反而得到了很好的結果,令人欣喜。今兒故事裡的主人公,便在無意中收穫一個重大發現,引起全球轟動,他也因此獲得政府5000元的獎勵。但令人大跌眼鏡的是,25年後,他竟然向政府、景區索賠280萬鉅款,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榮譽市民潘鴻忠:靠一張照片獲獎五千,為何25年後索賠280萬

時間回到1989年,一位名叫潘鴻忠的農民老伯,辛辛苦苦勞作大半輩子,終於熬到子女長大,不需要他操心,便和幾個老友,相約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這一年,他們來到了四川樂山,潘鴻忠終於見到了心心念唸的樂山大佛,並被眼前壯觀的景象深深震撼,拍下了許多張遊客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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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旅程後,潘鴻忠一行人選擇乘船離開這裡,站在船上,清風徐來,眺望遠方的樂山大佛,老潘心中甚是滿足,便讓夥伴給他和遠方的巨佛再來一張合影,此時的潘鴻忠不知道,自己的照片,會在不久之後轟動全球,不過此乃後話。

5月底,老潘回到了家裡,迫不及待地去洗照片,拿到照片後更是不斷回味,突然某天,老潘發出了驚呼——這不是一尊睡佛嗎?只見照片中3座高低起伏的山峰,連線在一起,拼成了一尊平躺在地上的巨佛!

榮譽市民潘鴻忠:靠一張照片獲獎五千,為何25年後索賠280萬

對比多張照片後,老潘更加肯定了自己的觀點,沒錯,這就是一尊睡佛,接著他拿起筆,寫下一篇《樂山巨佛發現記》,並附上照片,然後寄給了《四川文物》雜誌,同年8月,《樂山報》發表了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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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間,轟動全國,甚至全球,四川文物部門立刻讓工作人員找到潘鴻忠,並讓人前往現場進行實地考察,結果發現,3座山峰確實拼成了一尊巨佛!在陽光的照耀下,巨佛彷彿渾身

上金光,無比閃耀。接著《中國文化報》、《人民日報》、新華社也進行了報道,引起轟動。

而發現這一切的老潘,也成了大紅人,1991年,樂山市人民政府甚至授予潘鴻忠“榮譽市民”的稱號,並獎勵了他5000元鉅款,上世紀90年代的5000元意味著什麼,想必不用筆者多言,與此同時,老潘的文章《樂山巨佛發現記》還被刻上石碑,豎立在新建的觀佛樓的牆上,被譽為“三絕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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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者老潘名利雙收,而被發現的樂山睡佛,也成了樂山景區的大招牌,數以萬計的遊客趕來這裡參觀。按理說,這本是一樁兩全其美的好事,然而25年後,85歲的潘鴻忠,卻選擇將樂山市人民政府、峨眉山-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告上法庭,請求索賠280萬,潘鴻忠給出的理由是:自己作為樂山睡佛的發現者,有權利獲得相應的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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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鴻忠接受採訪時說道,當年樂山市政府授予他稱號時,就承諾以後還會給他相應的物質獎勵(除了5000元外),結果幾十年過去,一點水花都沒了。與此同時,潘鴻忠還發現,四川某集郵公司,在沒有經過他允許的情況下,用他當年拍攝的睡佛照片發行郵票,這大大侵犯了他的著作權,於是潘鴻忠把該公司也告上法庭,索賠100萬元。

很快,這件事就引起了轟動,對於潘鴻忠老人的做法,一些人表示贊同,一些人表示反對。前者認為,潘鴻忠作為樂山睡佛的發現者,當然應該獲得獎勵;後者認為,當年政府已經給他5000元鉅款了,如今25年過去,還跑出來要錢,是不是太貪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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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樂山市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潘鴻忠老人的上訴,但潘鴻忠老人顯然不想放棄,繼續在維權這條路上奔走。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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