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偷逃稅 鄭爽不爽 或成“范冰冰第二”

鄭爽不爽。不僅鄭爽本人不爽,而且也讓他人對其不爽。繼代孕事件之後,近日又曝出1。6億天價片酬,涉及“陰陽合同”以及偷逃稅事件。這對於鄭爽本人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恐怕很難“爽”起來了。而從國人來說,鄭爽也確實令人不爽了。畢竟對於代孕事件,鄭爽可以將其歸結為自己的身體原因。而且是在美國代孕,中國法律也是鞭長莫及,所以國人更多隻是從道德上加以譴責。但1。6億的天價片酬及“陰陽合同”,這明顯是頂風作案了。而由此涉及到的偷逃稅則直接構成了違法行為。所以,如果1。6億天價片酬事件屬實,這對於鄭爽的影響顯然甚過了代孕事件。

涉嫌偷逃稅 鄭爽不爽 或成“范冰冰第二”

如果張恆的爆料屬實,那麼鄭爽會否坐牢呢?這是張恆爆料後人們首先就會想到的一個問題。畢竟明星偷逃稅坐牢,這是有先例的。著名的事件莫過於劉曉慶的逃稅事件。2002年7月24日,劉曉慶因涉嫌偷稅漏稅,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經稅務機關調查認定,劉曉慶及其所辦的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劉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來,採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等手段,偷逃稅1458。3萬元。加上滯納金573。4萬元,欠稅2000萬。為此,劉曉慶在獄中過了422天。劉曉慶因此成為因為偷逃稅而坐牢的明星典型。

但鄭爽未必會步劉曉慶的後塵,相反有可能成為“范冰冰第二”。實際上,范冰冰的偷逃稅金額遠遠高於劉曉慶。2018年稅務部門調查發現,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另外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等稅款總計730萬元。最終范冰冰收到稅務追繳稅款、罰款、滯納金等總計約8。8億元。對此,范冰冰稱完全接受處罰決定,籌措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結果范冰冰躲過了牢獄之災。

為何偷逃稅金額少的劉曉慶坐牢了,相反偷逃稅金額多的范冰冰反倒免於牢獄之災呢?究其原因在於,相關的法律進行了修改。劉曉慶被查偷稅發生在2002年7月24日,那時的《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劉曉慶隱瞞收入等手段偷稅1458。3萬元的金額肯定夠罪了。

而新版《刑法修正案(七)》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增加了初次違法免罪規定。即行為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范冰冰適用的就是新的《刑法》規定。

而作為鄭爽來說,完全可以參照范冰冰來執行。畢竟1。6億片酬對應的偷逃稅款加上罰款,要遠少於范冰冰的8。8億元。因此,如果鄭爽能夠及時補繳稅款、繳納罰款的話,鄭爽也是可以免除牢獄之災的。只是對於鄭爽來說,即便免除了牢獄之災,但其藝人之路恐怕更難走下去了,畢竟天價片酬、陰陽合同,這都屬於頂風作案行為,其“劣跡藝人”的罪名進一步加深,其復出之路也將更加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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