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冰墩墩”商標遭搶注,國知局主動宣告商標無效

零容忍!“冰墩墩”商標遭搶注,國知局主動宣告商標無效

近日,根據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釋出的《關於依法打擊惡意搶注“冰墩墩”“谷愛凌”等商標註冊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顯示,對“冰墩墩”、“谷愛凌”等429件商標註冊申請予以駁回,對已註冊的“雪墩墩”、“谷愛凌”等43件商標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

隨著冬奧會的舉行、吉祥物冰墩墩走紅、中國自由式滑雪隊選手谷愛凌奪冠,“谷愛凌”三個字和北京冬奧會吉祥物“頂流”冰墩墩,被一些個人和企業“盯上”,試圖搶注商標。如果將其姓名作為商標,顯然是自帶廣告效應。但這並不代表人們可以隨意搶註名人商標並生產、銷售相關產品。

零容忍!“冰墩墩”商標遭搶注,國知局主動宣告商標無效

據十象知產瞭解,此前,中國奧委會曾對奧運健兒姓名被申請註冊商標事宜釋出鄭重提示,不得以奧運健兒姓名惡意搶注商標,有上述行為的應及時撤回和停止實施商標註冊申請。2021年8月19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釋出通告,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快速駁回“楊倩”“陳夢”等搶注商標,並曝光了申請人和代理機構名單,在全社會營造嚴厲打擊惡意搶注商標的高壓態勢。

之後,2021年10月16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還出臺《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誌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持續開展打擊惡意商標註冊專項行動,對“北京2022”、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和北京2022年冬殘奧會會徽等予以特殊標誌保護,對“冰墩墩”“雪容融”等商標以及部分冬奧運動員姓名商標予以註冊保護。

零容忍!“冰墩墩”商標遭搶注,國知局主動宣告商標無效

有“楊倩”“全紅嬋”商標駁回的前車之鑑,為什麼還會有人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如果說商標申請人不懂法律,不瞭解商標註冊,那麼這些商標代理機構也不懂智慧財產權法律了嗎?難道真的不知道冬奧會相關標誌和奧運健兒的名字不能隨便註冊嗎?如果真有人不知道有這方面的規定,那隻能說明這些商標代理人專業能力有待提高。

近年來,蹭熱點、傍公眾人物進行商標搶注的行為,幾乎成“商標毒瘤”。此次已註冊商標“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無疑彰顯了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對惡意將公眾人物搶注為商標的零容忍態度。

十象認為,作為從事智慧財產權的工作人員,商標代理機構應該發揮行業自律職能,依法執業,誠信經營,讓商標註冊和使用事項正本清源,發揮註冊商標應有的“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的價值和作用。

對於商標註冊,社會應形成良好的商標申請風尚,讓誠實信用原則在商標申請、審查和核準中逐步形成剛性約束力,引導相關機構或個人自覺抵制非正常或非善意商標註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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