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議事廳|長三角園區打好“碳中和”硬仗的戰略路徑

碳中和園區的基本內涵、特徵及框架

目前,學術界並沒有對“碳中和”園區這一概念進行明晰界定。事實上,“碳中和”園區是隨著中國對碳排放工作不斷認識深化後,既具傳承又具創新的概念。結合綠色園區、低碳園區等概念定義,本文認為,“碳中和”園區是指在園區規劃建設管理等方面系統性融入“碳中和”理念,綜合利用節能、減排、固碳、碳匯等多種手段,透過產業綠色化轉型、設施集聚化共享、資源迴圈化利用,在園區內部基本實現碳排放與吸收自我平衡,生產生態生活深度融合的新型產業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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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國內外低碳、生態、綠色園區的基本內涵

當下,已經有一些地方開始率先探索“碳中和”園區建設。例如,北京的金風科技亦莊智慧園區提出,要打造集可再生能源、智慧微網、智慧水務、綠色農業和運動健康等功能於一體的可感知、可思考、可執行的綠色園區生態系統。河南信陽的上天梯新材料(碳中和)產業園與住建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簽訂合作協議,提出要在建築節能與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低碳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深化合作,打造超低能耗建築產業叢集。

這些園區聚焦專業領域積極開展試點,對於中國“碳中和”園區建設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但從更普遍意義上來看,本文認為,“碳中和”園區與以往低碳、生態、綠色園區相比,應當更加註重把握四大特徵:

注重“碳中和”園區建設的系統性。“碳中和”園區是一個整體性的概念,要想實現園區“碳中和”的建設目標,必須要對園區規劃、空間佈局、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執行管理等進行系統性考慮,從園區開發建設之初就需要考慮嵌入“碳中和”技術和相關配套設施,同時圍繞產業鏈設計、能源利用和資源利用,系統性統籌考慮企業生產、樓宇建築、園區交通等各個方面的直接或間接碳排放。

強調“碳中和”園區建設的雙迴圈。園區是城市系統重要組成部分,“碳中和”園區建設不僅要注重園區內部的“小迴圈經濟”,更要看到園區之間的“大迴圈經濟”。從“碳中和”園區自身建設來看,要積極構建內部能源和資源利用的閉環設計,最大限度的實現“內迴圈和自平衡;但與此同時,園區不可避免地要與外界產生貨物、能源、排放等方面的聯絡,“碳中和”園區建設必須放在城市乃至區域的視角,充分挖掘園區間合作的共生潛力,加強與周邊區域的統籌協調,透過碳交易、生態補償等方式實現更廣闊時空中的“大平衡”。

突出“碳中和”園區建設的硬約束。一直以來,中國對於低碳園區、生態園區、綠色園區建設,考慮到發展階段和成本問題等因素,是以引導和鼓勵為主要推動方式的。而我國碳達峰、碳中和時間表的確定毫無疑問將給園區帶上“緊箍咒”,“碳中和”將從“軟約束”變成“硬約束”,各類與碳排放相關的監測指標或將成產業園區的約束性指標。

重視“碳中和”園區建設的智慧化。傳統園區的低碳綠色化改造往往側重於單個企業的節能技術應用或者減排設施配置,園區作為管理運營主體,無論在技術手段還是在管理手段上,都很難全面及時掌握園區的能源使用和排放情況。即便是能源、環保部門,目前監測企業碳排放情況也還以定期、不定期的上門抽查、檢查作為主要方式。隨著碳排放量的動態實時監測成為碳中和產業園區的關鍵基礎工作,以大資料、雲計算、工業網際網路、智慧感測器等代表的新型基礎設施和智慧能源管理系統將會在“碳中和”園區中大規模推廣和普及。

綜上,本文認為,“碳中和”園區作為低碳、生態、綠色園區的“升級版”,未來可以圍繞“四大體系”來進行整體性框架設計:一是形成低碳綠色產業體系,包括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企業低碳改造、低碳技術創新供給、碳中和金融等;二是形成清潔能源利用體系,包括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常規能源等的協同互濟;三是形成固廢資源迴圈體系,包括企業固廢物交換利用、工業廢水重複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汙染物集中處置等;四是形成智慧園區管理體系,包括能源動態管理、能源申報管理平臺、碳排放監測交易平臺、新型基礎設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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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碳中和”園區建設的基本框架

其中,低碳綠色產業發展是“碳中和”園區建設的重要突破口,牽一髮而動全身;清潔能源利用體系和固廢資源迴圈體系是“碳中和”園區打通上下游鏈條的重要支撐;智慧園區管理體系是“碳中和”園區實現事前、事中、事後監管的關鍵基礎平臺。

當前“碳中和”園區建設面臨的瓶頸

雖然前期中國各地在低碳園區、生態園區、綠色園區建設方面已經形成一定基礎、積累了一定經驗,但“碳中和”園區作為產業園區開發建設和轉型升級的新概念、新形態,整體上仍處於探索階段,有四方面問題亟待進一步深化研究和加以解決。

碳中和”園區的整體戰略框架尚不清晰

目前,從國家到地方都在積極制定落實“碳中和”的行動方案,隨著相關方案的研究深化和逐漸清晰,未來對於產業園區如何實現“碳中和”應該會有指導性意見。但在現階段,各地對“碳中和”園區的認識仍大多停留在概念層面,對於整體框架、工作重點、實施步驟等把握並不清晰,一些地方將“碳中和”園區作為招商宣傳的口號,仍然側重於新能源企業和專案的招引,或者從碎片化、分割式的場景去推動區域性環境改善,而難以真正從系統性、整體性考慮推動園區的轉型升級,同時不可避免還將造成園區的重複建設和低效建設。

碳中和”園區的建設標準規範相對滯後

目前,標準規範的制定不僅是中國推動“碳中和”的重要抓手,同時也有可能成為未來國際能源變革和技術創新話語權的爭奪焦點。雖然,中國已經陸續出臺《行業類生態產業園區標準(試行)》《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標準》《園區低碳工業園試點工作方案》,但一方面,標準的強制性仍然不強。不同政策側重點有所不同,如工信部制定的《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工作方案》側重於工業發展,環保部牽頭制定的《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管理辦法》側重於環境治理與保護,由於現有分類管理體制的因素,政出多門現象明顯,園區落實標準規範也缺少強制性的監測和考評手段。另一方面,圍繞“碳中和”的相關技術標準、應用規範等仍處於理論研究階段,從制定標準到推廣應用還需要一個較長的階段。

“碳排放”核算交易等相關法律法規缺失

碳排放的確權和核算直接關係到“碳中和”園區的建設效果評價。目前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尚未對碳排放權利進行明確界定,使得地方碳排放交易缺乏法律依據。同時,雖然中國已經根據國際ISO標準建立24個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方法體系,但園區在國家統計體系中不是獨立統計個體,因此導致以園區為主體的碳排放核算範圍不一致、核算結果沒有可比性。此外,在企業“碳排放”過程中,對於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的核算也存在難點,能否利用穿透式、可追溯技術手段,實現企業能源使用和碳排放的應統盡統也是未來需要關注的方向。

低碳技術研發和應用的整體水平有待提升

基於“碳中和”問題的複雜性和緊迫性,迫切需要以低碳技術創新突破作為引領,加快形成全面支撐我國實現碳達峰及碳中和目標的技術體系。但從目前情況來看,一方面,中國低碳技術水平與“碳中和”園區高標準建設的需求還不匹配。針對脫碳、零碳、負排放技術供給不足的現狀,仍需要在國家層面設立跨領域綜合交叉的碳中和重大科技專項,提前做好技術研發供給側結構調整,進一步明確碳中和技術需求,最佳化應對氣候變化技術研發佈局。另一方面,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往往需要巨大的前提投入,特別是對於“碳中和”而言,從企業角度看,低碳技術應用的成本與企業生產效益的提升可能並不成正比,僅從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角度去推動該項工作難度又相對較大,如何建立產學研一體化的成果轉化機制、建立約束與激勵相結合的應用推廣機制,都需要進一步統籌謀劃。

推動長三角“碳中和”園區建設的戰略路徑

長三角地區園區數量多、種類廣泛、集中度高、發展相對成熟,有能力率先在全國探索“碳中和”園區建設,為其他地區碳中和園區建設提供示範標杆。本文認為,長三角推動“碳中和”園區建設要牢牢抓住“園區碳排放與吸收總量最大平衡”這一根本目標,實施“五新、五化、三全”的戰略路徑,系統性、全域性性實現園區碳中和。

以“五新”為導向,加強“碳中和”園區整體統籌

一是踐行新發展理念。產業園區不再僅僅是城市產業集聚發展、貢獻經濟增長的主陣地,同時也是踐行節能減排、最佳化生態環境的主戰場。“碳中和”園區的開發建設一定要擯棄先粗放發展再騰籠換鳥、先汙染再治理的傳統路徑,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於園區發展全過程。

二是制定新發展規劃。傳統產業園區規劃側重於產業領域的選擇、功能佈局的設定、招商政策的創新,對於資源環境的考慮往往限於透過環評報告,在實際操作中更是流於形式。未來的“碳中和”園區規劃應當是兼顧綠色與發展、兼顧生產和生態的全面規劃,要從規劃階段就為園區實現“碳中和”做好整體設計。

三是建立新管理機制。傳統意義上的園區管理和運營主體,其職責主要是做好園區開發、提供企業服務、保障園區安全,與碳相關的事情要麼是監管部門的事,要麼是企業主體的事,似乎與園區沒有強關聯。但是在“碳中和”時代,園區在原有職責基礎上,必須承擔起完善低碳基礎設施、加強排放監測、合理確定園區碳排放閾值、創新碳排放激勵機制、開展碳排放交易等責任。

四是建立新考核指標。目前各城市對園區的考核評價,雖然也設定了節能減排指標,但從“指揮棒”導向上來看仍然是“經濟導向”大於“生態導向”。隨著“碳中和”逐漸成為約束性目標,園區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也必須相應重構,園區生產生活的直接或間接碳排放都將被納入考核和評估範疇。

五是構建新產業生態。“碳中和”園區在建設初期充分考慮產業結構比例和產業上下游關係,發展以新一代資訊科技為代表的新興產業,實行綠色招商和產業鏈招商。對於園區已有重化工業企業要加快調整產業發展方式,大力推廣無碳、減碳、去碳等低碳技術,從生產源頭減少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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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產業園區碳排放測算大致範圍

以“五化”為路徑,推動“碳中和”園區迭代升級

一是推動“產業鏈接迴圈化”,按照“橫向耦合、縱向延伸、迴圈連結”的原則,合理延伸園區相關產業鏈,實現專案間、企業間、產業間物料閉路迴圈,促進原料投入和廢物排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二是推動“清潔能源增量化”,鼓勵企業將可再生能源從能源電力消費的增量補充變為增量主體,推廣新能源與傳統能源相結合、小型分散與集中利用相結合的新型用能方式。

三是推動“物流系統清潔化”,形成以節能為核心的公共交通結構,提高園區交通通達度,重視園區各板塊間公共交通的便捷度。同時,要大力發展以網路貨運、多式聯運為代表的綠色物流。

四是推動“園區建築節能化”,大力發展園區綠色建築,對既有廠房、樓宇等存量建築進行綠色化改造,新建建築100%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積極探索光伏建築一體化建設。

五是推動“園區環境綠色化”,在深入瞭解園區生態本底的基礎上,對園區內生態要素進行調整、最佳化、改造。注重屋頂綠化建設,儘可能擴大園區碳匯綠化面積,增強園區碳匯能力。

以“三全”為支撐,提升“碳中和”園區管理水平

長三角推動“碳中和”園區建設,要以建立完善全領域、全流程、全時段的碳排放動態管理體系為抓手,為率先實現“碳中和”提供關鍵手段和基礎保障。長三角產業園區要抓住國家開展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契機,加大智慧感測器、資料中心、雲計算等新基建在園區工廠、建築、停車場等全域佈局,全流程、全時段監測園區碳排放量。同時,加強能源智慧化應用和視覺化管理平臺、園區綜合監控平臺等管理型公共平臺建設,從而整體實現園區碳中和的精細化管理、智慧化服務。

此外,無論是長三角還是全國的產業園區,都存在發展階段、發展型別等方面的差異,推動“碳中和”園區建設切記要避免“一刀切”。一方面,開發建設不能過度超前。“碳中和”從理念到技術再到實踐是一個複雜而漫長的過程,政府可以引導,但歸根結底還是要發揮好市場和企業的力量,如果盲目推動“碳中和”園區建設,不僅可能大大增加企業和園區的成本,同時也有可能造成新一輪的重複建設和資源浪費。而應當將園區按照主導產業、經濟規模、基礎設施等標準進行分類分級,明確不同型別、不同等級的園區“碳中和”工作的行動重點。另一方面,倒逼手段不能操之過急。“碳中和”是整個城市的系統性問題,而園區只是這一複雜體系的一個方面、一個環節,我們要避免把“碳中和”整體性目標異化為層層分解、層層加壓的微觀性指標,要避免將全部壓力都集中在園區上而導致其發展處處受限,畢竟兼顧生態和發展、兼顧約束與公平也是“碳中和”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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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長三角不同型別園區的碳中和建設重點

(作者張舒愷繫上海中創產業創新研究中心·未來能源與零碳經濟實驗室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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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議事廳”專欄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現代城市研究中心、上海市創新基地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研究中心和澎湃研究所共同發起。解讀長三角一體化最新政策,提供一線調研報告,呈現務實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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