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託生死關口:與兜底承諾和解

7月22日晚間,安信信託正式對外披露《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債務和解協議》,拉開重組序幕。

安信信託將向上海砥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砥安)實施非公開發行,募資約90億元用於充實公司資本金。同時,公司還與中國銀行、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以下簡稱信保基金)、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公司(以下簡稱信保公司)等簽署《債務和解協議》,債務和解總額約90億元。

若上述方案得以順利實施,將有助於推進安信信託風險化解工作,把這家信託公司盤活。

然而,作為本次安信信託風險化解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重要前提,是消除保底承諾函的相關影響,這是安信信託的真正的生死關口。

上海國企攜手信保基金

公告顯示,安信信託擬以每股2。06元的發行價格,向上海砥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砥安)非公開發行43。75億股,募集資金90。13億元。上海砥安以現金參與認購股票,且所認購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0個月內不得轉讓。非公開發行實施完畢,安信信託的第一大股東變更為上海砥安,持股44。4%,公司無實際控制人。

募集資金淨額將全部用於充實安信信託的資本金,旨在為公司補充運營資金,化解流動性風險,推動本次風險化解方案順利完成,增強公司資本實力,拓寬公司業務空間,全面提升公司風險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上海砥安註冊資本為18。2億元,目前共有6名股東,其中:

上海電氣的持股比例最高,為24。32%;

信保基金持股21。54%,為第二大股東;

上海機場、上海國盛及上海國際的持股比例相同,均為18。04%;

另有上海維安投資管理公司持有0。01%股權。

除上海維安以外,其餘四家上海國企均為上海國資委百分百控股的大型企業。

公告顯示,四家國企既有裝備製造企業和基礎設施企業,也有國有資本運營平臺,在電力能源、交通運輸、金融服務等領域具有深厚產業積澱。

安信信託的表內債務和解工作也有積極進展。公告顯示,安信信託分別與中國銀行、信保基金及信保公司簽署《債務和解協議》,債務和解總額為89。28億元。本次債務重組收益將計入公司損益,對安信的業績產生一定積極影響。

重組前提:與兜底承諾函和解

安信信託的重組雖然邁出了實質性一步。然而,由於大量兜底函的存在,重組依然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公告也提示:本次非公開發行存在可能被暫停、中止和取消的重大風險。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規定,最近一期財務報告被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的,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必須在發行前予以消除。

立信會計事務所對安信信託2020年的審計報告發表了保留意見。形成保留意見的基礎是安信信託存在以簽署《信託收益權轉讓協議》等多種形式提供保底承諾。

只有與兜底函持有人達成和解,會計師出具2020年審計報告保留意見涉及事項影響已消除的專項說明稽核報告,才能掃除制約公司重組的最大障礙。

非公開發行預案還提示,安信信託存在經營不善、強制退市等多重風險。根據公司財報,安信信託在過去三年連續虧損。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歸屬上市股東的淨資產僅剩1。66億元,資產負債率高達95。5%。若繼續虧損,安信將面臨資不抵債甚至破產。此外,根據退市新規,如果安信本年度末的淨資產為負值,明年公司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某不願具名的資深信託業人士表示,安信完成非公開發行後,可以有效充實公司資本金,在化解流動性風險,恢復造血功能,重塑信託牌照價值的同時,也可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安信,打造一支綜合素質過硬的資產管理隊伍,更高質量、更有效率地完成對底層資產的處置和資金回籠,這樣更有利於保護投資人的權益。以時間換空間對投資者而言是最好的選擇,也是唯一可行的選擇。

“而一旦重組失敗

,公司與投資者就是兩敗俱傷。以安信信託現有的經營狀況,公司早已失去清償能力,即便透過司法途徑也很難取得實際清償效果。

”一位經歷過信託業整頓的業內人士表示,“公司一旦進入破產程式,員工難免大量流失,專案管理將進一步弱化,底層資產清收乏力,投資者最終的兌付情況將更不樂觀”。

“非公開發行方案從獲批到實施,尚需一段時間,以此推算安信信託最好在兩三個月內與兜底函持有人達成和解。”上述業內人士認為,留給雙方達成和解的時間並不多。

事實上,此前已有不少兜底函持有人主動與安信信託達成和解。公告顯示,安信信託自去年年初起即採取各種措施與兜底函持有人達成和解,

全年累計解除保底承諾函 163.96 億元,截至去年底的存量兜底函合計餘額為752.76億元。

據悉,今年上半年,安信信託進一步解除兜底函幾十億元。

“方案公佈後,安信信託未來可能的走向已經非常明確,成,是一傢俱有國資背景的金融類上市公司,敗,就是一家破產企業而已。對機構投資人而言,哪種走向更有利已經非常清楚。方案已經公佈,也不可能再有其他選項。”

上述業內人士表示,“整體來看,我們還是有理由對安信信託的重組前景保持樂觀,機構投資者應該有能力打破囚徒困境,做出理性選擇,追求多贏結果。這既是基於自身利益的最優選擇,也是配合國家化解信託行業風險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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