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愛凌”被企業作為商標搶注,這合規嗎?

近日“天才少女”谷愛凌因其在北京冬奧會上出色的表現和亮眼的成績受到廣大網友稱讚與喜愛

“谷愛凌”被企業作為商標搶注,這合規嗎?

與此同時有細心的網友發現“谷愛凌”早在2019年就已經被註冊商標

商標被搶注

2019年6月6日,谷愛凌發文宣佈,她將代表中國征戰2022北京冬季奧運會。中國商標網顯示,自谷愛凌宣佈參賽後的第4天起,多個企業及自然人申請註冊“谷愛凌”商標,申請總數達29條。其中,自然人張某於2019年6月10日申請註冊13個“谷愛凌”商標,其中11個註冊成功,商標國際分類涉及廣告銷售、教育娛樂、皮革皮具、手工器械、燈具空調、布料床單、傢俱、繩網帶篷、運輸工具、廚房潔具、電子器具。另外的健身器材類、服裝鞋帽類商標申請尚未透過,處於等待實質審查階段。

“谷愛凌”被企業作為商標搶注,這合規嗎?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所有權原則上是由最先申請的主體享有,該商標權人能夠在註冊的商品或服務範圍內排除其他主體對於商標的使用。

如何判斷商標是否

屬於惡意搶注?

如果張某經過谷愛凌本人的授權許可,則其屬於正當商標註冊。如果張某未經谷愛凌本人許可,擅自將其姓名註冊為商標,該行為可能會侵害谷愛凌的姓名權。谷愛凌本人可以提出異議或者申請宣告商標無效。認定商標是否屬於惡意搶注時,要充分考察申請註冊的或已註冊的商標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益、是否影響社會公共利益。

奧運健兒的姓名可以申請註冊為商標嗎?

可以。根據民法典關於姓名權的規定,運動員的姓名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但是應當經過運動員的授權許可。

惡意搶注奧運健兒商標有何後果?

根據商標法第六十八條第四款,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惡意提起商標訴訟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給予處罰。根據《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智慧財產權信用管理規定》,惡意商標註冊申請行為等將列為失信行為。

“谷愛凌”被企業作為商標搶注,這合規嗎?

如何維權

如果運動員名字已經被搶注,那麼透過以下方法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一、對尚未核准註冊的商標申請,權利人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在初步審查後的3個月公告期內,可以提出商標異議。二、對已經核准註冊的商標,可在5年內提出無效宣告申請。三、對申請人或使用其姓名作為商標的使用人提出侵權訴訟。奧運健兒在賽場上為國爭光,超越自我如果喜歡運動員送上祝福與支援即可但如果是用違法的方式硬蹭運動員的熱度最終必然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