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新消費品牌最高補貼200萬元

原標題:孵化新消費品牌最高補貼200萬元

(記者 馬婧)為助力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加速新消費品牌孵化,市商務局近日釋出關於申報2021年度新消費品牌孵化專案的通知,將為新消費品牌孵化基地改造專案、新消費品牌企業發展專案、新消費品牌孵化機構打造服務平臺專案提供支援。其中,新消費品牌孵化基地最高可獲得200萬元資金支援。

記者瞭解到,此次補貼的支援物件主要包括新消費品牌孵化基地改造、新消費品牌企業發展以及新消費品牌孵化機構。新消費品牌是指以客戶為中心不斷進行產品更新迭代,廣泛應用數字技術等新技術、依託線上線下融合等新渠道、基於社交網路和新媒介的品牌。新消費品牌孵化試點基地為經區政府認可、掛牌運營的基地。新消費品牌孵化機構是為新消費初創企業提供培訓、諮詢、投融資、資源對接、聯合辦公等孵化服務的專業機構。

本市鼓勵掛牌運營的新消費品牌孵化基地為進行新消費品牌孵化、舉辦宣傳引流活動開展公共場地、公共服務設施改造,以及公共服務資訊系統建設與改造,為入孵企業提供良好的孵化空間,支援內容包括今年以來的裝修改造、軟硬體裝置購置等。對基地改造的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專案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200萬元。

對於新消費品牌企業發展專案,支援內容包括商標、專利註冊申請等品牌建設,產品創新、加速迭代,以及品牌示範門店、旗艦店建設。對新消費品牌企業發展專案的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專案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100萬元。新消費品牌孵化機構今年以來在京開展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孵化輔導培訓、新消費品牌論壇及榜單釋出活動等,活動場租、搭建費用可享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專案審定實際投資額的30%,最高不超5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鑑於新消費品牌孵化期一般為1年,申報品牌示範門店、旗艦店支援資金的單位,應承諾獲得財政資金之日起持續經營時間不得少於1年;對獲得財政資金支援的專案1年內有拆遷、停止營業、被吊銷營業執照等情形的,應退回相應補助資金。(馬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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