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涉嫌信披違法違規,江蘇陽光被立案!波及逾11萬股東

中新經緯9月14日電 14日晚間,江蘇陽光公告稱,當天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02022007號),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江蘇陽光表示,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工作。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事宜相關進度,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做好資訊披露工作。

V觀財報|涉嫌信披違法違規,江蘇陽光被立案!波及逾11萬股東

資料顯示,江蘇陽光成立於1994年2月,註冊地址位於江蘇省無錫市,主要從事精紡呢絨面料、毛紡、電汽的生產和銷售,經營範圍為呢絨、毛紗、毛線、針紡織品、服裝、紡織機械及配件製造、銷售;毛洗淨分梳;紡織原料、金屬材料、建築用材料、裝飾裝修材料、五金、電子產品、通訊及廣播電視裝置、玻璃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此前在7月21日,江蘇陽光公告稱,收到上交所下發的決定書,對公司及時任董事會秘書趙靜、徐偉民,時任財務總監徐霞予以監管警示。

決定書顯示,江蘇陽光披露的定期報告中,存在資訊披露不準確、不完整。

一是對於向河北宇騰羊絨製品有限公司採購的部分原材料存在提前確認存貨的情形,2021年半年報、三季報提前確認存貨涉及金額均為8716。82萬元,造成相關定期報告中存貨披露不準確。

二是按品號確認收入,卻按產品品類進行成本核算,導致成本結轉與收入確認金額不配比,成本資訊與公司實際情況不符。

三是計算庫存商品(面料)的存貨跌價準備時,公司以品類為基礎,對存貨的成本和可變現淨值不區分品號進行平均計算,並將所有庫存均按12月平均售價計量可變現淨值,未考慮是否為執行銷售合同而持有。

四是2013-2020年定期報告中,未披露控股股東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作出的向公司無償轉讓“陽光”牌商標的首發承諾事項及履行情況。

責任人方面,時任董事會秘書趙靜、徐偉民作為資訊披露事項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徐霞作為財務事項負責人,均未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二級市場上,9月14日收盤,江蘇陽光跌近2%,報價3。46元,總市值61。70億元。

截至6月30日,江蘇陽光股東總戶數為114891戶,戶均持股市值4。63萬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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