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海南椰島實控人、控股股東被上交所通報...

最近海南椰島(600238。SH)可謂麻煩不斷。

紅星資本局6月28日訊息,在延期回覆上交所的年報問詢函後,海南椰島實控人馮彪、控股股東北京東方君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君盛”)又遭到了上交所的通報批評。

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海南椰島實控人、控股股東被上交所通報...

經查明,2021年6月22日,海南椰島披露公告稱,東方君盛於2019年6月19日將所持有的全部9341萬股公司股份的表決權委託給王貴海,委託期限為24個月,表決權委託於2021年6月18日到期解除。表決權委託到期解除後,王貴海可實際支配的公司表決權股份為0股,不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東方君盛實際持有公司股票並擁有公司表決權9341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0。84%,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為東方君盛,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為東方君盛第一大股東馮彪。

同日,海南椰島原實際控制人王貴海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但現控股股東東方君盛、現實際控制人馮彪未及時披露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並聘請財務顧問出具核查意見,直至2021年7月24日才披露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並於2021年7月28日披露有關權益變動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上交所認為,海南椰島實際控制人馮彪、控股股東東方君盛在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時,未及時履行權益變動報告的披露義務,未按規定及時聘請財務顧問出具核查意見。其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上交所決定,對海南椰島實際控制人馮彪、控股股東東方君盛予以通報批評。同時,上交所對此次紀律處分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未及時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海南椰島實控人、控股股東被上交所通報...

紅星資本局瞭解到,這並不是馮彪第一次因未及時披露資訊而吃到上交所的罰單。

2017年12月4日,海南椰島因會計差錯導致定期報告資訊披露不準確、2016年度業績預告嚴重滯後等問題,上交所對海南椰島和時任董事長馮彪、總經理雷立、財務總監伍紹遠、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崔萬林、董事會秘書王一博予以通報批評。

紅星新聞記者 鄧凌瑤 李晨

編輯 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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