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選出兩位聯席代理總裁有董事質疑程式合規性,2獨董投出棄權票

每經記者 曾劍 每經編輯 文多

交大昂立(SH600530,股價4。12元,市值32。14億元)的內部矛盾依然在繼續。公司11月22日晚間披露,董事會審議透過《關於由指定代理人暫代總裁職責的議案》,同意指定公司副總裁夏三燕女士和董事會秘書辦公室負責人夏景華先生為聯席代理總裁。此前,交大昂立原總裁張雲建於10月末被董事會免職。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對於指定代理總裁的決定,上市公司董事的意見並不統一;11名董事中,有3票反對,2票棄權。投反對票的董事中,有人質疑上市公司此次聘任程式合規性,也有人稱上市公司可能存在資金被挪用的風險。

代理總裁選任引發爭議

交大昂立披露稱,因公司原總裁張雲建不再履行公司總裁職責,根據相關規定,董事會同意指定公司副總裁夏三燕和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負責人夏景華為聯席代理總裁,公司相關決策檔案由兩人共同署名後方可生效。

夏三燕、夏景華暫代總裁職責的期限為2個月,上市公司表示將會在2個月內完成新任總裁的提名和聘任流程。

對於上述職務任命,交大昂立董事會內部存在很大的爭議。董事趙思淵、唐道清、何俊投了反對票;趙思淵、唐道清認為,根據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條例》第六條第四款:對董事候選人和高管人選進行審議並提出建議的規定。鑑於此次選任暫代總裁也屬於該範疇,且暫代總裁非總裁指定,故應先經提名委員會審議。

對於上述兩位董事的質疑,交大昂立表示,公司及公司聘請的律師均認為,按照相關規定,公司代理總裁可由董事會表決決定,無需經提名委員會審議。

交大昂立董事何俊也投了反對票。他認為,根據公司總裁張雲建(於10月末被免職)反映,大股東已經發生挪用公司7200萬資金的情況。他認為,若任其發展,公司的風險已經不止於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可能會危及公司存續。他堅持認為,在此事蓋棺定論之前,不應對《關於免去公司總裁的議案》及《關於由指定代理人暫代總裁的議案》進行表決。

兩張棄權票來自獨立董事李柏齡、劉峰。他們認為,有必要對張雲建反映的7200萬元資金被“擅自動用”的事項進行查詢,“在未調查清楚真相之前,不宜對《關於免去公司總裁的議案》《關於由指定代理人暫代總裁的議案》進行表決”。

對此,上市公司表示已經在回覆上交所問詢函的公告中進行了充分說明,並表示不存在大股東未經公司內部審批程式,未經董事會批准,擅自動用公司資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損害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原總裁上任不到3個月被免

簡歷顯示,夏三燕出生於1977年,夏景華出生於1971年。在兩人代理總裁前,交大昂立原總裁張雲建於10月末被公司董事會免職。

張雲建在交大昂立總裁位置上僅待了2個多月。今年8月中旬,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議案,同意聘任張雲建為公司總裁,任期至第八屆董事會屆滿之日止。

張雲建出生於1981年,從簡歷上看,他與上市公司頗有淵源:曾任交大昂立副總裁,交大昂立股東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董事等職務。

張雲建上任交大昂立總裁後,隨即提名了多人出任上市公司高管,其中便包括夏三燕。

值得一提的是,張雲建當初出任交大昂立總裁,源於上市公司董事長嵇霖提名。嵇霖也是在8月中旬成為交大昂立新任實際控制人。

但可惜的是,蜜月期很快過去。10月29日,上市公司董事會以“張雲建未能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認真履行其職責”等為由免去了其總裁職務。彼時,公司11名董事中,有6票贊成,有5票棄權。

在回覆上交所問詢時,交大昂立部分董事指出,據公司有關人員反映,大股東未經公司內部審批流程,將公司內的資金歸集後以貿易合同的方式對外支付了7000多萬元,然而張雲建對此持反對意見;公司還提到,據公司有關人員反映,就公司相關房屋租賃事宜大股東未經公司內部審批流程,擅自對外簽署了帶有違約條款的房屋租賃意向合同。

對此,上市公司則表示,其簽訂的貿易《採購合同》、房屋租賃等符合公司相關規定,流程合規。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1130327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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