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翔騰達收函:控股股東重整事項信披不及時?

中新經緯11月21日電 淄博齊翔騰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日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要求其說明控股股東重整事項未參照《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破產重整等事項》規定詳細披露相關資訊的具體原因,資訊披露是否存在不及時、不完整的情形。

齊翔騰達收函:控股股東重整事項信披不及時?

截圖來源:深交所網站

關注函提到,2022年10月10日,齊翔騰達披露《關於控股股東被申請重整的公告》;11月14日,齊翔騰達披露《關於控股股東重整進展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計劃的公告》,稱法院裁定雪松實業集團持有的齊翔集團80%股權全部變更登記至山能新材料名下;11月18日,公司披露《關於控股股東重整事項的進展公告》,稱已完成相關股權過戶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深交所要求,齊翔騰達說明控股股東重整事項未參照《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破產重整等事項》規定詳細披露相關資訊的具體原因,資訊披露是否存在不及時、不完整的情形。

同時,深交所還要求,齊翔騰達補充披露公司控股股東重整管理人的確定情況、重整投資人的招募情況、未透過公開徵集方式招募重整投資人的原因、重整投資人的基本情況、債權人會議的召開情況、債權申報及稽核情況、各債權人組對重整計劃草案或者和解協議的表決情況等內容。

公開資料顯示,2020年下半年,“雪松系”風險逐漸暴露,齊翔集團被殃及最終被債主提起重整。2022年10月9日,淄博中院裁定受理對於齊翔集團的重整申請。

據齊翔騰達此前披露的公告,2022年11月12日,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出具 [(2022)魯03破27號]《裁定書》,批准《淄博齊翔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重整計劃》(簡稱《重整計劃》)並終止齊翔集團重整程式。法院裁定將雪松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齊翔集團80%股權全部變更登記至山東能源集團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雪松實業不再為齊翔集團的股東。

若《重整計劃》順利執行,公司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更。變更後,公司控股股東仍為齊翔集團,公司間接控股股東將變更為山能新材料,實際控制人將變更為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齊翔騰達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與控股股東在資產、財務、業務、人員等方面均保持獨立。控股股東的重整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目前公司的生產經營、新項 目建設正常。公司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齊翔騰達主要從事化工製造板塊和供應鏈管理板塊業務,主營各類催化劑等產品以及化工產品。

業績方面,2022年前三季度,齊翔騰達營收同比下降9。62%,淨利潤同比降51。49%。(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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