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舉措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不久前釋出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援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從發揮重大專案牽引和政府投資撬動作用、推動民間投資專案加快實施、引導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等6方面提出21條措施。《意見》旨在用市場辦法、改革舉措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有利於調動各方投資積極性,更好穩定市場預期、增強發展後勁。

投資是擴大內需的重要力量,對於最佳化供給結構具有關鍵作用。民間投資是投資的主力軍,也是投資中極具活力和韌性的部分。今年以來,我國民間投資佔整體投資的比重超過55%,前三季度民間投資累計同比增長2。0%。在穩投資這項工作中,穩民間投資是一個重要方面。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最佳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民營企業是民間投資的主體,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表現為民間投資的總量壯大、增量擴張、結構最佳化。此次出臺的《意見》,政策針對性強、涉及領域廣、力度大,緊緊圍繞提振民間投資,既著眼於當前民營企業發展的現實問題,又立足於民營經濟的長遠發展,既重視穩增長保就業,又關注調結構促發展。

進一步用好用足政策,激發民間投資活力,可從多方面入手。一方面,要發揮好政府投資撬動作用。從實踐看,藉助重大專案的牽引作用和政府投資的撬動作用,可以有效拉動民間投資增長。在安排各類政府性投資資金時,應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積極利用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援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專案建設。用好政府出資產業引導基金,加大對民間投資專案的支援力度。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規範發展、陽光執行,引導民間投資積極參與基礎設施建設。

另一方面,要繼續加大金融支援力度。一直以來,民營企業面臨融資成本高、增信條件多、資訊不對稱等難題。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激發其新活力,金融部門大有可為。應完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援機制,加大對民營企業發債融資的支援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對民營企業貸款利率水平和與融資相關的費用支出,加大對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專案的支援力度。

(摘編自《經濟日報》)《 人民日報 》( 2022年12月08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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