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皇庭國際第一大股東持股被拍賣,深交所發函

中新經緯12月23日電 深交所23日向皇庭國際下發關注函,要求說明公司首期轉讓款的支付安排是否發生變更等。

深交所指出,2022年12月22日,皇庭國際披露《關於德興市意發功率半導體有限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的公告》(下稱“公告一”)、《關於第一大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賣的公告》(下稱“公告二”)等公告,公告一顯示工商變更完成後,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皇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皇庭基金”)持有德興市意發功率半導體有限公司(下稱“意發功率”)27。8145%的股權,並透過簽署《履行回購權的協議》《一致行動協議》擁有意發功率85。5629%表決權,進而將意發功率納入公司的合併報表範圍。公告二顯示第一大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賣,買受人魏巍、應昭珝競拍成功。

深交所稱,公告一顯示,

截止目前皇庭國際已使用自有資金支付50%的股權轉讓款,該支付安排與《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的首期轉讓款60%存在差異

,請補充說明公司首期轉讓款的支付安排是否發生變更,若是,該支付安排的變更是否違反《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協議各方是否就履約安排存在爭議糾紛,公司是否已完成了首期轉讓款的支付,並請結合後續支付計劃,說明本次工商變更是否存在被撤銷、變更的風險。

深交所要求,說明《一致行動協議》《履行回購權的協議》簽署的背景,並結合該協議主要條款、爭議糾紛解決機制、公司治理安排、說明認定皇庭基金控制意發功率而非一致行動人共同控制意發功率的合理性。

深交所還要求,結合《一致行動協議》的主要條款說明該一致行動的約定是否具有不可撤銷性,並結合回覆,

進一步說明皇庭基金對意發功率的控制是否存在不確定、不穩定的情況

,如是請充分提示風險。

深交所提到,請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中關於“控制”的定義,並結合回覆,進一步詳細說明公司能控制意發功率並將其納入合併報表範圍的原因及合理性。請公司年審機構就相關事項的合規性發表明確意見。

深交所最後指出,公告二顯示,

第一大股東深圳市皇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7.41%股份被拍賣

,請說明買受人魏巍、應昭珝競拍完成後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並結合公司近期正在辦理的股份回購登出事宜進一步說明,

買受人是否將在股份登出後成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

,如是,請提醒資訊披露義務人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皇庭官網顯示,皇庭是一家主營業務涉及房地產開發建設、不動產綜合服務、產業控股服務、文化旅遊服務等多個領域的大型投資控股集團。由董事長兼總裁鄭康豪於1997年創立,2005年正式組建集團公司,2010年控股上市公司深圳市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市公司更名深圳市皇庭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受上述訊息影響,12月23日,皇庭國際低開。截至發稿,皇庭國際跌0。86%報4。63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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