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窮人娶不起老婆,就想出了一種方法傳宗接代,實在有違道德

在清朝時期,我國出現了一種特殊的結婚方式,叫做“典妻婚”。從字裡行間不難看出,這個所謂的婚姻方式恐怕與租借有關,這就是租借的意思。確實,典妻婚是當時為了解決男子沒有妻子而無法傳宗接代這件事而出現的。清朝窮人娶不起老婆,就想出了一種方法傳宗接代,實在有違道德!

清朝窮人娶不起老婆,就想出了一種方法傳宗接代,實在有違道德

典妻婚是一種畸形的婚姻風俗。許多底層社會的男子娶不起老婆,有些家庭因為生活困難便將妻子“典僱”給光棍漢兩三年,換取一筆錢財。被典僱的妻子為受僱人生育子嗣、繁衍後代,期限一到,她就要返回原來的家庭。晚清有文獻記載:“鮑忠仕超未貴時,貧甚,典其妻與人。”曾國藩手下名將鮑超,年輕時生計困難,曾將妻子僱與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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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妻婚”和結婚一樣,是需要一個過程的,首先就是要透過媒人介紹,然後花錢的那一方如果看中了對方以後,就可以和對方簽訂一個協議。然後就是下聘禮,最後就是迎娶回家,“典妻婚”的流程和正常結婚是差不多的。其中最大的區別就是這份協議,這份協議中有很多的規定,其中就有典當的時間以及價格和典妻的起止時間。

一般這個典妻時間都是在三年半到五年之間,而這個價格是要根據自己妻子的條件來進行決定的,比如年紀大小,好不好生養,長相如何,以及典妻時間的長短。妻子的條件不同,價格也會有很大的上浮。那時候女子的地位低下,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所以只能聽從丈夫的話,將自己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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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妻婚在我們古代一直都存在,雖然現如今看來是有違倫理的,但在當時看來是很無奈又很尋常的事情,主要是因為古時候的女子地位相對低下,而且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比較低,此外香火的問題在古人看來也是大過一切的事情,各種原因催生了典妻婚。但在尋常時候,典妻婚該不會那麼的多,到了清代末期,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導致許多人非常的貧窮,所以不得已才將典妻婚進行的相當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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