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
上海一家政公司在網上釋出
“清華-保姆阿姨 35K 管家”的帖子
引發大量關注
正當大家為
清華畢業生做保姆值不值得
爭論得熱火朝天時
6月1日,有媒體爆出了另一料:
求職簡歷上的照片
很可能不是求職者本人
而是浙江某高校大二學生
該照片應該是在
這位大學生原證件照的基礎上
再PS(指“影象處理”,簡稱P圖)
移植了別人的眼睛
6月1日下午
記者查某平臺“佑傑家政”頁面發現
“清華保姆阿姨管家”帖子已刪除
該公司在主頁釋出的最新公告稱↓
那麼問題來了!
1
如果這張照片是求職者本人上傳的,是否構成欺詐?需負哪些責任?
2
如果是家政公司擅自用他人照片頂替,是否侵權?是否需承擔責任?
律師解讀
如果這張照片是求職者本人上傳的,是否構成欺詐?需負哪些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也就是說勞動者在入職前應就其身份資訊、學歷資訊、從業經歷等情況如實說明。勞動者如提供了虛假資訊,當然構成了對用人單位的欺詐。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鋮強表示,若求職者確實盜用了他人照片,則構成《民法典》第1019規定的侵犯肖像權的行為。證件照的權利人可要求該求職者停止侵權行為、消除不利影響、賠禮道歉,如果因此受到了損失,也可要求求職者進行賠償。
如果是家政公司擅自用他人照片頂替,是否侵權?是否需承擔責任??
上海巨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怡婷表示,只要沒有經過他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的,家政公司就是構成了侵害肖像權。
同樣的,證件照的權利人可要求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等,如因此受到損失,也可要求進行賠償。
類似的造假情況,之前社長就釋出過一篇
↓
月薪9萬員工離職後被查出學歷造假,
公司起訴要求返還工資30萬!法院判了
虛構、偽造各種資訊,
對於勞動者來說無異於
給自己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
不論在生活中還是職場上,
誠實守信都是非常重要的行為準則!
①身份資訊,不虛報年齡、不使用虛假身份入職,用虛假身份證入職是違法的行為;
②從業經歷,尤其是一些投資銀行、期貨公司等對從業經驗要求很高的行業,特別重視勞動者之前的工作單位、工作年限等,並額外進行強調,勞動者必須就此進行真實詳盡的說明;
③身體狀況,尤其是特殊環境作業比如餐飲、井下作業等對勞動者的年齡、身體情況就有特殊的要求,勞動者應如實告知,這對於勞動者自身也是一種保護;
④特殊工種從業資格證書,在一些專業領域的從業資格,從業資格證書是准入門檻。
工粉們對此有啥看法?
評論區留給大家啦~
綜合自上觀新聞、澎湃新聞、新聞晨報等
本期編輯:茅軼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