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濱州:“接管費”豈可亂收?

山東濱州:“接管費”豈可亂收?

最近天氣降溫,也正是陸續交暖氣費的時候,很多小區的業主反映,上年選擇了不供暖,今年再進行供暖就會被要求繳納50元至300元不等的“接管費”,對此,很多業主對這筆費用產生質疑,因為在截斷入戶暖氣管的時候並沒有告知,也沒有簽訂相關的協議,現在想供暖了卻要求繳納,感覺很不正規,也沒有依據,價格更不知道咋算出來的。

對此,看濱州小編核實得知,這筆費用並不是熱力公司收取,而是每個小區物業的自主行為,至於各個小區價格為何不等,物業方面也沒有相關的通知告知,而在往年,這種情況也經常發生,小編以前曝光很多次。那麼,這種無依據收費的情況為何常年存在?

關於小區物業人員對要求不供暖業主家的入戶暖氣管進行截斷的情況,在物業看來是一勞永逸的行為。因為供熱公司是要求小區物業公司保證不供暖使用者是斷暖狀態,但是很多老一點的小區的閥門因為年數長,閥門不是完全管用,即便關得最緊也會導致有熱水進入,而進入的這些熱水流量是由小區物業總體去結算的,為了確認沒有業主盜暖和流量浪費的情況,很多的物業就選擇直接割斷入戶管,而物業的這種一勞永逸被質疑為“一刀切”。但也有一些少數物業雖然也會割斷管子,但後期不收取所謂的“接管費”。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截斷供熱管、後期又收取“接管費”也算是物業公司對自己利益的保護,但是殊不知這行為也侵害了這些不供暖業主的利益。很多被曝光的案例大部分有個特點,就是物業人員“私自”截斷,這本身就侵犯了這些業主的知情權,後期再供暖又要求交費,更是沒有任何依據,總體物業行為有些霸道和粗魯。其實這種情況,物業完全可以把這個活兒做細緻一些,如果真有科學依據和規定表明,需要斷管,那也得先和這部分業主協商,比如可以讓業主選擇自行斷、接管,再進行驗收,或者和業主簽訂協議,按照約定執行。

無依據的收費,代表著一種亂象,這裡面有物業的工作粗魯、霸道,也有監管部門對這一長久存在的問題不重視,這種行為需要管管了!

看濱州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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