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的前景展望

我國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外商對華投資主要投向第二產業,在第二產業中,高新技術產業和基礎產業

比重偏低,大都集中於一般的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

在外資利用的地區分佈上,主要集中於東部沿海地區,東部沿海地區又集中於經濟特區和幾個熱點地帶,分佈不平衡

少數外商向我國轉移高汙染、高耗能的產業,有 的將國外早已淘汰的、嚴重汙染環境的技術裝置,特別是二手裝置作為投資轉移到我國,有的外商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注意環境保護和汙染治理國有資產低估,外方投資高估,逃避稅收,侵蝕國有資產等。但利用外資,尤其是吸收外商投資對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已越來越為人們所認識。積極利用外資,加快現代化建設,成為國人的基本共識。

伴隨著世界經濟較快增長和經濟全球化趨勢深人發展,以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製造及研發環節轉移和服務外包為特點的全球產業結構調整步伐進一步加快,跨國直接投資回升,並重點流向高新技術產業和規代化服務業,為我國擴大吸收外資規模,提高吸收外資質量提供了機偶,我國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社會政治穩定,國內市場潛力大,產業配套能力不斷提高,投資環境日益改善,特別是擁有大量低成本、高素質的人力資源,使我國在承接服務外包和研發、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製造業方面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我國仍然是跨國公司產業轉移和對外投資的主要選擇地之一。但與此同時,包括髮達國家在內的許多國家

都將吸收外資作為發展經濟、增加就業、提高競爭力的重要發展戰略,各個國家紛紛出臺優惠政策,放寬外資准入,加強投資促進,國際引資競爭日趨激烈。據聯合國貿發會議統計,

2002

年以來,各國修訂的吸收外商投資政策、法規超過

240

項,放鬆對外商投資的限制、簡化手續、擴大優惠政策的政策、法規達

95%

以上。繼續實施各項鼓勵外商投資的政策,改善外商投資環境,完善外商投資管理體制,保持我國在吸引外資方面的國際競爭力,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資,是我國吸引外商投資工作面臨的主要挑戰。為進一步提高我國吸收外資的質量和水平,應該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強依法行政,保持吸收外資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加強對外商投資的引導,以利於我國抓住戰略機遇期,應對國際日益激烈的引資競爭。我國經濟仍處於艱難的轉型時期,無論是總體的法律框架、政府對經濟的管理方式,還是資本市場和銷售渠道的建立等,都還存在很多問題,制約了外資的擴大進人和投資效益的提高。我國要全面貫徹實施

《行政許可法》,大力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

對於依法保留的行政許可,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鑑於我國吸收外資面臨的 國際國內形勢,建議在時機成熟對內外資企業所得稅進行調整時,考慮對中西部地區、東北老工業基地、國家級開發區等區域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稅率優惠

對國家鼓勵外商投資的產業實行減免稅優惠

確定合理過 渡期,保證在政策調整以前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原來政策承諾的優惠,以盡力避免政策調整對吸收外資產生大的震盪,繼續保持吸收外資的平穩增長。做好吸收外資的產業選擇,注重引進高附加值、高輻射力、低能耗的處於產業鏈條高階的外商投資企業,大力發展高附加值的現代製造業,增強對新一輪國際產業轉移的吸納能力、消化能力和創新能力,提高 自主開發能力。

第二。完善外商投資法律體系,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改善投資環境。我國傳統吸收外資方式如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等侷限性越來越明顯,不但大大降低了引資效率和引資質量,增加了外資進入成本,而且出現了資產評估混亂、腐敗現象增多等種種問題,但佔全球跨國投資主導地位的收購兼併方式在我國卻由於法律、體制、機制,甚至思想觀念

等方面的原因而難以採用。我國應該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加強各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合作,建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協調機制,加大司法保護力度

完善與外商投資企業的溝通協調機制

保持現行外商投資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不變,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外資企業法》三部基本法律為核心,以在三大法基礎上制定的相關專項行政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為補充,根據吸收外資工作的實踐要求,適時充實法律內容,並將經實踐證明已經成熟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重要內容納入法律、行政法規之中或將之上升為行政法規。

第三,制定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引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

“二次創業”,拓展外商投資的新領域。傳統工業領域在目前情況下相對飽和,汽車、化工、製藥、電子、機械、輕工、紡織和食品等吸收外資重點 行業受到市場、政策等各方面牽制,難有新的大規模投資

從跨國投資的發展趨勢上看,國際上大規模的購併活動多集中在金融與保險、電信和媒體等服務貿易領域和石油化工、制約、汽車等高新技術或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而我國卻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缺乏承接新的外商投資的有效載體。我國應該因地制宜吸收外資,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長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和環渤海地區吸收外資加快發展、最佳化結構,力爭形成若干個外資密集、內外結合、帶動力強的經濟增長帶

積極引導外商參與我國西 部大開發,鼓勵東部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到中西部地區再投資,實現產業梯度轉移

堅持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作為特殊經濟功能區的定位,吸引 跨國公司在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設立地區總部、配套基地、採購中心、物流中心、運營中心,開展服務外包,並加快實現人才、研發、生產、配套、運營本地化,推進城市化程序,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形成各具特色的經濟區域和經濟增長帶。

外商投資的前景展望

第四,在我國加人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基礎上,按照服務貿易領域發

展的實際情況,自主穩步擴大服務貿易對內對外開放,積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加人世界貿易組織,表明了我國面對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在新世紀進一步擴大開放的姿態,是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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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經濟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里程碑,不但會推進對外貿易和吸收外資,

推動實現利用外資的第二次戰略轉變,對國內改革也會起到重要促進作用。實際上,我國加人世界貿易組織所做的承諾,最核心的就是服務領域的市場開放問題,即是否允許外商投資進人,以什麼樣的方式進入,進人到什麼程度,以及如何規範管理,這當然會對今後外商投資提供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我國要深人研究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規則以及國際上服務貿易

領域的開放動向,積極借鑑有關國家的有益經驗,立足我國國情,建立服務業和服務貿易發展的管理協調機制,促進我國的服務業和服務貿易健康發展

應該像改革開放之初扶持製造業和出口型加工貿易發展一樣,制定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大力發展服務外包業務,力爭將我國建成有競爭力的全球服務外包承接國

適應世界產業結構新一輪轉移的新形勢,鼓勵並 發展服務領域的加工貿易,制定服務外包戰略和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我國的比較優勢

合理選擇我國介人全球服務供應鏈的戰略步驟,適時推動我國的比較優勢由低端技術進人高階技術。當前首先要積極引導外商投資企業先從事面向境外的獲得性服務的生產和供應,即鼓勵跨國公司在華投資企業承接跨國公司集團業務流程外包業務,為跨國公司全球網路提供多種服務外包業務

在此基礎上,鼓勵跨國公司與國內企業合作,將服務外包業務擴充套件到國內企業,並最終使國內企業成為承接服務外包業務的主體,使我國成為服務貿易出口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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