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企業發展,豈能"以罰代管、一罰了之"?

2021年網際網路行業的主基調是“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到了2022年,網際網路反壟斷步伐仍在進行當中。1月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公佈一批行政處罰案件,9起涉及騰訊控股,2起涉及阿里巴巴,1起涉及嗶哩嗶哩。這批處罰大多涉及反壟斷,每個案件處罰金額均為50萬元,罰款總額約950萬元。

規範企業發展,豈能"以罰代管、一罰了之"?

反壟斷監管正式走向高潮還要從2021年4月說起。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文稱,阿里巴巴集團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在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臺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處罰182。28億元。

2021年10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美團在中國境內網路餐飲外賣平臺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美團停止違法行為,全額退還獨家合作保證金12。89億元,並處以其2020年中國境內銷售額1147。48億元3%的罰款,計34。42億元。

除了這兩筆鉅額罰款以外,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也曾一口氣開出9張行政處罰決定書,騰訊、滴滴和蘇寧等企業分別被處以50萬元罰款。新京智庫統計,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21年釋出的89起關於網際網路企業反壟斷處罰案例,罰款累計已經突破了200億元。

反壟斷局官網公告顯示,截至2021年11月20日,涉及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經營者集中等相關的行政處罰案件為118件,較上年有非常明顯的上升,2020年相關處罰案件僅為30件。

有相關人士認為,在這種反壟斷監管的重壓之下,再加上近兩年經濟下行、物價上漲、全球股市震盪等種種因素,不少企業一時之間“人心惶惶”。在加強監管初期密集出現罰單的情況,真的有利於企業規範健康發展嗎?更何況企業的發展真能“以罰代管、一罰了之”嗎?

規範企業發展,豈能"以罰代管、一罰了之"?

其實,不只是反壟斷監管,任何監管處罰的初衷都是希望被處罰者可以得到懲戒震懾和正確引導。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據新京報報道,從已有的監管來看,反壟斷不以處罰為目的,並不是為了所謂的“打擊資本”,而是為了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充分發揮指引性作用,引導市場主體合規經營,保護和促進網際網路行業的發展。

但不可否認,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也存在個別部門因為“懶政”而存在“以罰代管”的現象,這是否違背了監管初衷呢?有分析認為,罰款是可以帶來一定的威懾作用,但是個別部門也不能“一罰了之”。前一段時間,市場上就一度流傳所謂“交罰款就過關”的說法,可以想見,這種簡單粗暴的罰款完全降低了應有的正面效果。

此前,澎湃新聞一篇名為《半月談:靠罰款撐起1/3財力?地方政府豈能“靠路吃路”》的文章裡也提到,調研發現,北方某縣一年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為1億多元,但令人吃驚的是,當地交通違章罰款收入一年可達3000多萬元,撐起了地方可用財力的1/3。這種“變味”的處罰,必將引發群眾不滿,損害政府公信力,違背了監管的初衷。

規範企業發展,豈能"以罰代管、一罰了之"?

相關人士表示,想要徹底解決問題,光靠罰款是治標不治本的。可以想見,如果罰款成為主要監管手段的話,對於企業的威懾力也將變得微乎其微。

監管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要想企業規範經營,從而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罰款之後的後續動作是什麼就變得尤為關鍵。除此之外,加強事前監管及引導,同樣也有助於市場的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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